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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地區婚禮習俗歷史簡介

泉州地區婚禮習俗歷史簡介

  古人重婚禮,所以新郎必須親自至女家禮迎新娘,這在古六禮中稱“親迎”。至清代前期,泉州的婚姻禮俗中,除個別宦族外,婚禮皆不親迎,至期,辦好彩轎,遣媒送至女家。古籍對婚姻本義是這樣解釋的:昏時行禮,故謂之“婚”;婦人因夫而成,故曰“姻”。因此古時親迎必在黃昏之後,乃至深夜,連一切迎送人員都得穿黑色禮服,這顯然是遠古時代夜間搶親習俗的遺存。舊時泉州迎娶都在白天,但新娘須頭蒙烏巾,並要有一對轎前燈,這當是沿古禮黑夜親迎之遺蹟。新娘出嫁是大喜事,反而要“哭嫁”,以示悲傷,且全國南北皆然。新娘“哭嫁”可能是思相離而悲,或是隨俗。但民俗學者卻認為,此乃原始社會掠奪婚姻的遺俗。 花轎抵達男家,一時鼓樂、鞭炮齊鳴,喜氣洋洋。接下去就出現了一個精彩的鏡頭:新郎至轎前,下馬威似的朝轎門輕踢一腳,轎內新娘馬上應戰,還踢轎門一腳,這是在用一種特殊的語言向觀眾們宣稱:日後男不懼內,女不示弱。在此觀眾會心歡笑之際,我們似乎

  也聞到了八千年前那場父權制代替母權制的激烈革命的火藥味。容不得我們多遐想,男家一位平輩男青年或下輩男孩已走到花轎前,揖請新娘出轎,再由男家福命大的女長輩手牽新娘出轎,送嫁娘忙舉起貼有紅雙喜字樣的米篩為新娘遮面,然後在三通喜樂聲中,新娘慢步跨過火爐,踏上瓦片,進入洞房。 據說遮米篩和踏瓦片是為辟邪,但安溪人卻有獨到的解釋,稱此舉寓有明亡之後,其孤臣遺老尚望:反清復明”,教示新婚夫婦“頭不戴清朝天,腳不踏清朝地”的隱意。至於跨火爐,人們認為可以利用火神的威靈,將新娘在其家裡和沿途所招惹的邪氣燒盡。

  新娘到夫家後,又有拜天地、挑烏巾、喝交杯酒、宴請賓客等節目,其中鬧洞房為是日婚禮的壓臺戲。俗謂洞房不鬧不喜,不鬧不吉利,而且在新婚七天內可以連續鬧,有“七日內不分大小”之說。鬧洞房的內容大多是要新婚夫婦,當眾做出種種親呢舉動,詼諧有趣。但不少地方也因太出格而演成陋俗。

  在晉江、石獅僑鄉,有一種叫做“公雞娶婦”的婚俗,這是已定好婚期的海外青年華僑,因種種原因,近期無法回家鄉按時完婚,經男女雙方家長協商同意,如期舉行婚禮,新郎則以一隻大公雞代替。這隻大公雞在七日內是放在新婚洞房的床底下,七日後才移到室外雞窩,需精心飼養,至其“壽終正寢”。“公雞娶婦”顯然有不近人情之嫌,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

  惠安婚禮習俗:

  在福建泉州有個特殊的族群,就是惠安女。她們以奇特的服飾,奇異的婚俗聞名海內外,有人說她們是少數民族,有人說她們是漢族,究竟她們是什麼民族,在泉州又怎樣生活?在泉州惠安縣惠東半島的海邊,我們看到一些服飾奇特的農村婦女,據說她們就居住在附近的7個鄉村,只有幾萬人。雖然她們只是全縣人口的一小部分,但是引起了海內外許多學者的廣泛的關注。她們的形象隨著文學藝術家們的攝影鏡頭、詩歌和音樂走上了銀幕,書刊、報紙和五線譜,一直從中國走向了世界。人們把她們的花頭巾、短上衣、銀腰帶、大筒褲,戲稱為封建頭,節約衫,民主肚,浪費褲。 泉州婚慶步驟:

  一、初識階段——相親

  閩南婚慶步驟雖說現如今提倡自由戀愛,男女青年皆較為開放,但大多人仍選擇走“相親”之路,這時媒人就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了。一般相親分兩個階段:第一、先四處託媒人“探聽”看誰家有女(男)到婚齡了,一旦“目標”出現,託人方就先去偷看下,這一步驟稱之為“初瞥”,就是“稍微看一下”的意思。也有的把“初瞥”的地點選在媒人家。第二、如果“初瞥”覺得還好的話,就叫媒人安排男女雙方正式地見面,地點一般選在女方家,屆時男女雙方皆會“派出大隊人馬參加”,共同參考,俗稱:“對看”。當然啦,也有的則跳過“初瞥”這一階段而直奔“相親”主題。

  二、發展階段——探家風

  如果“相親”成功了,那麼接下來女方就要到男方家裡“探家風”了。到了那一天,由女方的父母、叔伯、嫂嬸組成的的“親友團”就在媒人的帶領下浩浩蕩蕩地開往男方家,其意就是看看男方的住址及家庭基本情況。回到家後相互聽取意見,有的不放心的還託朋友或是親戚詢問其背景以及年輕人的情況。

  三、確定階段——談聘金和衫褲錢、系紅包

  如果“探家風”後女方覺得不錯的話,媒人就要再次發揮重要作用——談聘金和衫褲錢。

  這時事情已經是差不多了,這一階段比較好說,只要女方要求不是十分過分,一般男方是會接受的.,當然也有個別討價還價的(怎麼有點像是在做買賣?)。聘金一般在3888元左右,衫褲錢則一般在10000元左右,意取吉祥,當然這其中有包括給女孩子買金器的錢。聘金和衫褲錢談攏了,接下來男方就要選一天到女方家系紅包,就是先拿一部分錢給女方父母,土話就叫“系三帶”。女孩子則要從中拿出一小部分給自家的父母、兄弟姐妹買一身新衣服。

  四、鞏固階段——找日子,送日頭

  “系三帶”過後,男方要準備按照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找喜日(一般是請佛祖來看日),確定在哪一天後,就把裝有“喜日”的紅貼子及一小籃糖餅送到女方家,這一步驟就是“送日頭”,女方知道日期後就得緊鑼密鼓地準備嫁妝,男方則忙著準備請人、酒席等方面。

  五、婚禮階段——擔盤,上頭,典禮

  喜宴結束後,等好友都散後,新娘還要在新郎的陪同下給雙親和直系親屬敬“烏糖茶”。敬茶應按長幼順序逐一進行,新娘在敬茶時還需準備給公公和婆婆的禮物,並第一次叫聲爸和媽,其它的也需在新郎指引下一一稱呼。到了晚上夫妻同房前,兩人還要同喝“合歡茶”,要以紅棗、花生、桂圓、龍眼等泡入茶中,是取“早生貴子跳龍門”之意。有的地方晚上還安排“鬧洞房”、“認親同”等節目,大家都會玩得很盡興。六、結束階段——回孃家,請女婿,請親家。

  六、“頭桌客”

  婚禮結束後第二天,新娘子就要第一次回孃家,(也叫“頭桌客”)女方父母要張羅著請女婿,到時參加的人是:新郎和伴郎、新娘和一個未婚女孩(有的地方是未婚男孩)、女方的親戚。男方那天還要帶足那天用的煙和錢,因為那一天請客的煙和錢要由男方出。宴席結束後新郎要和伴郎先回家,而新娘則要等到即將天黑後跟挑甘蔗的小女孩(取“甘蔗”寓為甜密和節節高)回婆家,取義為“入門烏,生搭補”(入門天黑可以生男孩),新娘回到婆家時新郎的家屬仍需迴避(不能看)。

  七、“臺親家”

  婚禮結束後第三天,男方就要準備請親家了,方言叫“臺親家”。這一天參加人數比較少些,分別是:男方父母及其直系親屬、女方的父親、陪同女方父親一起來的兩三個同輩人,女方的母親在這一天則不能參加。

  婚禮後大約五日內,女方還需回一趟孃家,到了那一天,女方的兄弟還需來到男方家帶新娘回家。男方在結婚前一天需做一件重要的事情——擔盤。什麼叫擔盤呢?就是男方準備好一些東西:豬腳、禮品等必需品,載到女方家去,女方不能全收,只收一部分,然後再加進些芝麻、五穀之類的東西讓擔盤的人載回去,因為以前都用人力挑的,所以叫“擔盤”,擔盤這天媒人要同去。男方在結婚前一晚還要請人鋪床,鋪床也是要十分講究的,應根據新郎的生辰八字擺好床的方位,床腳的四角還需墊上“金紙”,同時新郎當晚還得請個童男(最好是屬龍的,較為吉祥)跟其同睡。

  總結:

  結婚即意味著成人,各種民間成人儀式就必不可少。結婚當天清早,男女雙方父母均要選定吉時為新娘新郎“上頭”,也稱“嬙頭”。這種儀式是用頭梳從頭往下梳三次:一梳梳到頭(白頭偕老之意),二梳案齊眉(相敬如賓),三梳兒孫滿堂。以前,女方在出門之前還需請人“清理臉上的細毛”,方言叫“滿敏”,現在這儀式大多隻是做做樣子而已了。新娘子出門前還要在被窩裡“猶抱琵琶半遮面”,直到“千呼萬喚始出來”之時還必須哭著向父母辭行。即使你是滿心歡喜也要硬擠出幾滴眼淚——以示對父母的不捨和對父母養育之恩的感激,否則會被別人笑話的。新娘的母親及嫂嬸也需哭著為其送行,俗稱:“哭緣”,出門之前新娘的兄弟要幫新娘開啟紅傘(用紅傘取代紅蓋頭),新娘要出門時需撐著紅傘從一個上面放著燃香火爐的米篩上跨過,據說是可以辟邪。新娘的叔伯還要幫其“挑花擔”。新郎則要前來將新娘接到轎車中,到了新郎家中,兩個新人也同樣要跨過相同的米篩火爐以去邪,到新郎家時新娘也需撐紅傘直至“進房”。新郎新娘“進房”的時間也是有講究的,“進房”時新郎的家屬需迴避(不能看)。然後新婚夫婦儀式就完成了,之後喜宴正式開始。

  喜宴的操辦總是十分豐盛的,舊式喜宴需要有二十四道菜,現在雖然有所改革,但有幾道菜是有內在含義不能更改的,比如:整雞一出表示宴席到了一半;最後一道菜是一個甜湯,表示甜甜蜜蜜。喜宴到了一半時候新郎新娘要出來敬酒,答謝親朋。宴席的坐次安排也是十分講究的,席位按房子的左右蒼龍白虎來分主次,主席上坐的常是新郎的舅舅等主要親戚,大舅是坐主位,與之相對的次席主位上座的是新的舅爺,稱作“國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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