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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電站業務合同

變電站業務合同

  篇一:電站檢修合同

  電站 #水輪發電機組大修工程承包合同

  XXX電站 (以下簡稱甲方) XX安裝維修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電站安全高效執行, 公司將 電站2#水輪發電機組計劃性大修、預防性試驗以及微機保護校驗工程任務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為明確責任、加強工程管理,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範圍和內容:

  1、 #水輪發電機組計劃性大修(包括水輪機、發電機、調速器、主閘閥計劃性大修四個專案)。

  2、機組所屬電氣屏櫃大修。

  3、機組所屬高壓室6.3kV裝置預防性試驗、檢修維護。

  4、機組所屬保護裝置及微機保護校驗、檢查維護。

  二、工程承包方式

  根據工程內容按總價實行勞務包工方式,不包消耗性材料和裝置性材料。

  三、工程期限

  1、工程時間:20xx年 月 日- 月 日。如遇豐水時機則工期可相應順延(由甲方酌情決定)

  2、工程工期為15天,工程工期從乙方進站開始計算,到甲方驗收合格為止。

  3、乙方應抓緊時間,保證施工進度,甲方要為乙方創造施工條件,雙方都不得使工期無故延長。

  4、施工中如系乙方原因造成延期或返工,其費用自理,給甲方造成誤工或其他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雙方責任及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保障

  甲方:

  ①提供相關圖紙和生產廠家技術規範要求。

  ②負責檢修工程協調、檢修停電工作及檢修工作許可手續。 ③落實執行《發電廠現場作業安全規程》。

  ④協助乙方完成機組大修後的試執行。

  乙方:

  ①負責檢修工程質量把關、落實執行《檢修工藝導則》具體要求。同時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和生產廠家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質量監督和檢查。

  ②負責施工安全,做到文明施工。並落實執行《發電廠現場作業安全規程》同時對施工安全事故以及造成的經濟損失負責。

  ③負責施工期間交通及安全。

  ④工程竣工後必須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並移交甲方。

  ⑤會同甲方完成機組大修結束後的試執行,並承擔裝置的安全責任,和處理試執行中發現的缺陷。

  五、技術要求及驗收(按國家機電裝置大修標準規程進行)。

  1、乙方應對所檢修的裝置、測試的資料作好記錄;

  2、甲方按部頒標準進行工程驗收;

  3、試執行、甩負荷後交付使用;

  六、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

  1、承包金額為元整(小寫:¥ 元整)

  2、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大修人員進站當天支付給乙方元,驗收合格後15日內乙方提供大修試驗報告,甲方憑正式發票一次性將餘款付清。

  3、超出承包範圍外的工程專案,按實結算。

  七、其他:

  1、甲方提供必要的維修人員的食宿條件。

  2、本合同從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3、雙方履行各自職責和合同條款,違約者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和承擔一切後果。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 電站(蓋章)

  代表:

  乙方: 公司(蓋章)

  代表:

  20XX年 月 日

  篇二:變電站維護業務委託協議書

  變電站維護業務委託協議書

  (以下稱甲方)

  (以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坦誠協商,本著互利宗旨,就甲方向乙方委託業務事項簽定協議如下: 甲乙雙方按下列約定的內容和方式委託業務:

  第一條:委託業務

  1、由乙方承擔10KV變電站內的變壓器、電器裝置及其高低壓開關停送電操作和申請(即裝置向天津濱海供電公司申請停送電和操作)。及以上裝置的檢修、清掃、更換、值守等相關責任。

  2、乙方派遣 專業 人員負責電氣裝置執行巡視工作;另外乙方安排檢修人員按雙方約定進行裝置維護和檢修;巡視人員和檢修人員都必須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從事此項工作合格件,並向甲方提供其證件影印件。

  3、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乙方在三日內開始到甲方正式執行此委託業務。

  第二條: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負責電站的巡視、維護和定期清掃等,以高度的責任心實施業務委託。

  2、嚴格按照國家電網公司及國務院其他部委頒佈的'及其他國家法律法規中相關規定的關於電力安全執行、檢修、試驗、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規程並認真執行,不出責任人為事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以確保甲方安全可靠用電,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按照天津濱海供電公司開發區分公司(以下簡稱電力公司)要求內容做好停、送電倒閘工作。如發現異常裝置故障及時向甲方有關負責人報告,同時要及時與電力公司有關部門聯絡,並做出得當處理。甲方接到乙方提供的裝置故障報告應作出處理意見。乙方有義務及時排除裝置故障和異常,確保甲方正常用電。

  4、乙方保證變電站執行期間及時處理突發的、不可預見的故障。因裝置本身質量問題,不可抗力或站外原因造成站內裝置損壞由甲方負責。若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變電站執行的規定而違章操作造成的裝置損壞,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甲方經濟損失。

  5、變電站內裝置元件,如電池、電容器、各種儀表等的正常老化、損壞、甲方負責買件,乙方負責安裝。如需更換變壓器、高低壓櫃、電容櫃、直流屏,甲方應給乙方合理的人工安裝費。

  6、乙方按照電力公司的要求作好年檢年校及清掃工作,並提供預試報告。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人員不得有超出本協議第一條內容以外的事項發生,並不得與第三人以 甲方名義或以自己的名義與本協議有關的合同。

  8、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場所內實施委託業務。

  9、乙方從事委託業務時,應遵守甲方企業有關管理、保全、保安及衛生等程式的維持,乙方確認其已經全面瞭解甲方以上規定。

  10、乙方不得將其所持有對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或做抵押。

  11、乙方所派遣人員不得有損於甲方信譽和信用的行為。

  12、沒有甲方的書面

  同意,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不得將基於本協議的履行知悉的甲方任何商務秘密、資料、電子資訊、檔案,向任何第三方洩露或者公開。

  13、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一旦出現違反本專案規定的事件時,經甲乙雙方有關負責人確認無誤後,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4、乙方業務實施者,對甲方的違反協議要求或違法、違規要求有權不予執行。

  第三條: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為乙方的業務委託的實施提供工作環境。

  2、甲方負責提供一套完整的站內電氣、變壓器所有裝置技術資料,並提供有關驗收合格資料,排程電話座機一部,甲方負責聯絡業務的正常話費,如果出現打資訊臺或私人電話,該話費由乙方承擔。甲方還須提供執行、檢修備用工具,詳見附表。

  3、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乙方做本協議第一所列的任何業務,但因情況緊急,為避免甲方損失時除外。

  4、甲方裝置部的幹部,有權監督委託業務範圍內的乙方任何電氣裝置操作,並提出意見,只要該意見符合本協議,乙方派遣人員應接受並執行。

  5、甲方必須按協議要求,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業務委託”費。

  6、甲方有關負責人有權按照國家有關電力執行方面的規定監督、檢查委託給乙方的業務內容。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協議簽定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嚴肅、嚴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單方終止本協議,因故需要終止,一方應提前兩個月通知另一方,並得到另一方的書

  面同意,提出終止的一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並補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果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執行委託業務,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並補償對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業務委託費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實施委託業務費,總計金額為元。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十日內支付50%,合同終止前10日內支付餘款50%。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年校書及相應發票。

  2、本條第一款所述的委託業務總金額中已含裝置執行巡視人員的工資、保險、勞動保護費、裝置及電纜年檢費、試驗費、管理費、利潤和稅及其它相關費用。

  3、如果發生本業務委託以外的費用,按雙方另行簽訂的書面檔案執行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履行均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

  2、發生由本協議引起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論時,甲乙雙方本著誠意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本協議的生效方式及有效期限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自20xx年月日起至2012年月日一年內有效。

  3、前項規定之協議期屆滿前一個月,如果甲方需要,可透過雙方協商續簽協議。

  4、協議終止前,甲乙雙方應進行兩週以後的與委託業務相關的工作交接。

  5、本協議一式4份,雙方各執2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日

  篇三:變配電維修施工合同範本

  變配電維修施工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發包方:

  承包方:

  合同編號:

  維修施工協議

  簽訂地點: 鄭州市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次變配電維修工程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工程範圍: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 工程期限 天,以協議簽訂之日起,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日。

  1.6 協議價款: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協議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項。

  2.2甲方應及時按照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2.3施工中負責協調各項工作。

  乙方工作

  2.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更材料的生產廠家及品牌和出廠合格證。

  2.5開工前 天,向甲方提供維修施工方案。

  2.6參加甲方組織的圖紙審批,擬訂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7乙方負責清理施工所產生的建築垃圾至甲方指定地點。

  2.8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協議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2.9負責對施工現場周圍建築、裝置管線等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除等工作。

  2.10乙方應嚴格按施工規範要求的質量進行施工,否則造成後果由乙方自行負責。

  2.11乙方在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第三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3.1因工程變更、重要會議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天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3.2因甲方原因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3因乙方自行原因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每延誤一天扣除乙方工程款千分之五。

  第四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約定

  4.1工程完工後質保期為壹年。在壹年內進行免費維修更換保養等。

  4.2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標準進行加工製作與施工,否則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3乙方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施工圖紙、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

  4.4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的手續,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複驗,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4.5工程具備修復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應保證變配電裝置順利透過電檢監督部門驗收,否則複檢和不合格項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6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裝置質量事故,因乙方質量事故所需的各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賠償相應損失。

  第五條 材料供應的約定

  5.1工程所使用材料及裝置由乙方採購,並委託乙方安裝,如果裝置材料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屬於安裝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安全生產

  6.1甲乙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GB

  50303-2002》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施工中乙方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事故責任和賠償金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採取安全措施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整改。

  6.2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人員傷亡、火災等安全事故,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相關費用.

  第七條 工程款結算及支付方式

  7.1協議簽訂後三日內,乙方人員進駐現場、材料到場開始施工時,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65%,工程施工完畢,由甲方指定人員進行驗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總工程款的30%;

  7.2 工程施工結束後,雙方及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質保期為一年,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一年以後支付質保總工程款的5%。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總造價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8.2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所屬的設施裝置,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8.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第九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若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 其它約定: 無。

  第十一條 附則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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