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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技術創新評析論文

農業技術創新評析論文

  一、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評價指標體系

  要對技術創新作出綜合評價,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構建科學、系統、全面的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的選取應遵循統計學中指標選取的系統性、科學性、可比性、可行性和可持續性的一般原則,構建的指標要既能反映區域內政府在培育和促進創新活動開展方面所起的作用,又能評價市場機制在創新投入與產出方面的運作效果,同時還要兼顧地區發展潛力。本文在廣泛查閱相關文獻資料的基礎上,綜合考慮統計資料的可獲得性,並遵循評價指標的選取原則,構建的指標如下:

  (一)區域綜合經濟實力

  該要素是決定區域技術創新能力的基礎,本文主要包括地區農業生產總值(農業GDP)X1、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人均GDP)X2、地方財政收入X3。

  (二)技術創新人力資源指標

  該要素反映影響區域技術創新能力的區域人力資源構成情況,主要包括從事科技活動人員X4、科學家和工程師X5、國有企事業單位農業技術人員X6、高等學校科技活動人員X7。

  (三)科技投入指標

  該要素反映區域科學技術基礎研究與應用研究的綜合實力以及對增強區域技術創新能力的程度,主要包括科技經費內部支出佔GDP(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X8、R&D(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內部支出佔GDP(國內生產總值)比重X9。

  (四)科技產出指標

  該要素反映區域技術資源轉化狀況,主要包括國家產業化計劃專案X10、專利申請受理數X11、專利授權數X12、技術市場成交額(包括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和技術服務等有償技術交易額)X13。

  二、評價方法和資料來源

  (一)評價方法

  採用因子分析和聚類分析相結合的方法。

  (二)資料來源

  本文所選用指標的資料來自《中國統計年鑑2009》、《中國科技統計年鑑2009》、《中國科技發展研究報告2009》和相關文獻資料等,採集了西部地區12個省份的資料。

  三、西部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實證分析

  (一)主因子的提取及含義的解釋

  本文運用SPSS17.0軟體,採用主成分法提取特徵值大於1的因子共3個,總方差解釋率達到89.316%,具體結果見表2。另外,也可以從圖1中清楚的看到,明顯的拐點發生在第3個點上,所以提取前3個主因子。本文首先對原始資料進行標準化處理,以消除量綱的影響,並計算其相關係數,從相關係數矩陣來看,變數之間具有較強的相關性,適合做因子分析。從因子分析的處理結果來看,因子分析的變數共同度均較高(0.73以上),表明變數中的大部分資訊均被因子所提取,說明因子分析的結果是有效的。由於初始載荷陣中各主因子的含義不是很明確、結構不夠清晰,對變數實際意義的解釋不是很容易,因此,本文采用方差最大旋轉法對因子載荷陣進行旋轉,得到因子旋轉載荷陣,具體結果見表3。由於篇幅所限,本文並未給出初始因子載荷陣。由表3可見,在主因子F1中,影響程度較大的指標有:X1地區農業生產總值(農業GDP)、X3地方財政收入、X4從事科技活動人員、X5科學家和工程師、X6國有企事業單位農業技術人員、X7高等學校科技活動人員、X11專利申請受理數、X12專利授權數8個指標,主要反映了地區經濟實力、技術創新人力資源和農業技術創新成果的多少,可將主因子F1概括為區域經濟發展、農業技術創新人力及產出綜合因子;在主因子F2中,影響程度較大的指標有X8科技經費內部支出佔GDP(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X9R&D(科學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內部支出佔GDP(國內生產總值)比重、X10國家產業化計劃專案、X13技術市場成交額4個指標,可將F2概括為科研投入及產出綜合因子;在主因子F3中,影響程度較大的指標有X2人均地區生產總值(人均GDP),主要反映一個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可概括為區域經濟發展因子。

  (二)主因子得分及排名為了明確西部各省份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水平,本文對各主因子的得分進行排序,同時為了使評價結果簡單易懂,又以各因子的方差貢獻率佔三個因子總方差貢獻率的'比重作為權重進行加權彙總,得到主因子的綜合得分,並進行相應排名(見圖2),具體結果見表4。由表4可以看出,西部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農業技術創新人力投入水平、科研投入水平等的不同,使得農業技術創新產出水平高低不等,從而導致西部地區各省市農業技術創新綜合能力呈現出不同水平。在表4和圖2中,從因子分析的綜合得分及排名來看,西部12省市中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得分普遍較低(除四川和陝西外),均小於0.35,說明西部農業技術創新能力急需進一步加強。西部12省市中,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綜合排名排在前列的省份依次是四川、陝西、重慶、內蒙古,其綜合得分均為正值;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綜合得分最高的是四川省,其綜合得分為1.499294,比其綜合得分排第二的陝西高0.686377,這個差距是相當驚人的,由此可見,西部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各省份之間的差距很大。廣西、雲南、甘肅、新疆4個省份的農業技術創新綜合能力處於西部12省市的中等水平,其得分在某個主因子上很高,而由於農業技術創新各方面發展的不均衡,導致綜合得分較低,但得分尚未有較大的差距。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綜合排名靠後的貴州、寧夏、青海、西藏四省份的綜合得分較低,主要是由於技術創新人力物力投入較少,政府支援程度欠缺,自然條件惡劣等因素造成的,這四省的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綜合得分遠低於排名第一的四川,說明其農業技術創新能力非常低。就西藏和寧夏相比,寧夏的農業技術創新能力得分比青海高0.26043,這個差距也很大,說明西部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還相當薄弱,發展極其不平衡,各主因子的得分排名也證實了這一點。

  (三)聚類結果分析本文在對西部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進行因子分析的基礎上,運用聚類分析中的K-均值聚類法把西部12省份聚為3類,在計算過程中採用IterateandClassify法,分類結果見表5。由表5可知,四川省和陝西省聚為第一類,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相對較強,內蒙古和新疆聚為第二類,廣西、雲南、重慶、貴州、甘肅、寧夏、青海、西藏8個省份聚為第三類。西部12省份中,四川省的經濟實力最強,農業財政投入較多,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相應也較強;陝西是經濟、文化、科技發展較好的省份,區位條件優越,經濟實力較強,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數處於全國前列,文化教育發達,交通、通訊等基礎設施較好,農業發展良好,因此,陝西省的農業技術創新能力較強,與四川省歸為一類。但是兩省份也有較大的差異,不同之處主要在於陝西省的農業技術創新能力與四川省的差距較大,這可能與其經濟總體發展水平相關,如2008年四川省的國內生產總值比陝西省高了近一倍。第二類涉及內蒙古和新疆兩個省份,農業技術創新綜合能力處於一般水平。第三類涉及的省份較多,在12個省份中佔據了8個(66.7%),這8個省份的農業技術創新能力均較弱,劃分為同一類的標準是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相似性,這說明西部地區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整體水平還很低。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采用2008年的統計資料,運用因子分析和聚類分析法,分別對西部12個省市的農業技術創新能力進行了實證研究,研究表明:第一,西部除四川省和陝西省外的各省份的農業技術創新能力均欠佳,且區域差距很大;第二,西部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呈現出不均衡的狀態,且差距較大;第三,西部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因此,西部地區要根據目前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發展態勢和區域經濟發展水平,藉助西部大開發戰略,增強區域經濟總體實力;最佳化經濟結構,發展特色產業;加強人力資本建設,加大科研經費投入,提高科研服務水平,以此不斷提升區域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水平。同時,依靠區域創新系統的後發優勢縮小區域差距,並藉此全面提升西部地區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整體水平,有望趕上東中部地區的農業技術創新能力水平。因此,根據以上的分析,本文主要從農業科技人才與經費投入等方面提出以下幾點政策建議:

  1.加強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西部地區的12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部分省份(如西藏、寧夏、青海等)的科技人員較少,農業科技人員更少,並且農業科技人員學歷和年齡結構分佈不合理,高學歷人才尤其缺乏,因此,要全面提升西部地區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整體水平,就必須加強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首先,建立健全的激勵機制,創造各種有利條件,積極實施創新人才國際化戰略,努力引進、培養和使用國內外高層次科技人才,並想法設法留住人才;其次,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充分利用各地區高校的科研資源優勢,積極採取多種方式,努力培養高層次農業科技創新人才,不斷壯大農業科技人才隊伍;最後,加強對現有農業科技人員,特別是基層農業科技人員的再教育以及培訓,不斷提高農業科技人員掌握與應用高新技術的能力。

  2.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農業科技創新能力的強弱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農民科技文化素質的影響,一般而言,農民科技文化素質越高,農業科技創新相對就越強。而西部地區的西藏、青海、新疆、貴州、寧夏、雲南等地農民教育水平偏低,因此,要提升西部地區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整體水平,提高這些地區農業技術創新能力,就必須著重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重點在於加強對農民的科技培訓力度,不斷增強農民攝取、吸收、消化和應用新技術的能力,以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活動的順利開展。

  3.加大農業科技經費投入。一方面,政府要不斷加大農業科技經費投入總量。2004-2010年連續7個“中央1號”檔案都將重點鎖定在“三農”問題上,而農業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因此,政府要將農業科技投入列入農業投入的優先與重點領域,不斷增加對農業科學研究、農業技術推廣、農業科技培訓、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的資金投入,力爭不斷提高農業科技投入佔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改變西部地區多年來農業科技經費投入嚴重不足的現狀。另一方面,要不斷最佳化農業科技經費投入結構。要重點最佳化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及其重大技術、關鍵技術、綜合技術等的研究與開發結構,保障農業科技創新的持續動力機制;不斷最佳化對研究與開發機構的投入經費,確保科研人員日常基本的業務費和機構的執行費;不斷最佳化行業結構,建立健全的現代農業產業科技創新體系;最佳化農產品生產中“產前”、“產中”、“產後”投入的不平衡結構,構建一條協調發展的農產品產業鏈,同時,農產品的生產不僅要增加對農業高技術領域的投入,而且要加大對農產品安全質量等相關技術的投入。

  4.拓寬農業科技創新資金來源渠道,形成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首先,建立和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民間資金、企業資金、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的多層次和多元化的農業科技資金投入機制,不斷增加各級財政對農業科技的資金投入總量,以便為農業科技創新活動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並滿足區域農業科技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其次,對於中小農業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要在稅收、信貸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援,積極誘導和鼓勵企業對農業科技創新的投入。最後,是非常重要也是值得特別注意的一點,要強化對農業科技創新資金的監督與管理,堅決杜絕農業科技創新資金被挪作他用、截留等現象的發生,以使農業科技創新資金真正落到實處。

  5.健全農業技術創新主體間的互動機制,推動農業技術的擴散與流動。西部地區不僅普遍存在著農業技術創新資源配置與運營不合理的現象,而且農業技術創新主體普遍存在著自成體系、自我封閉的現象,這必然會造成農業技術的停滯不前與發展桎梏,不利於農業技術大範圍的擴散與流動,也會嚴重製約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提升。因此,要全面提升西部地區農業技術創新能力的整體水平,就必須充分發揮市場對農業技術創新的導向作用,健全農業技術創新主體間的互動機制,並採取不同的方式,積極鼓勵農業生產部門、科研院所、高等農業院校、涉農企業之間加強交流與合作,推動農業技術的擴散與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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