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職業/專業/職能> 法律專業畢業生實習的自我鑑定

法律專業畢業生實習的自我鑑定

法律專業畢業生實習的自我鑑定

  在大學的最後的一個暑假裡,我來到了我自己的家鄉榮成法院實習,實習的時間是XX——XX,在這段時間裡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儘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在實習期間能夠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早退,認真完成領導和法院人員交辦的工作,得到院領導及全體法院幹警的一致好評,同時也發現了自己的許多不足之處,是我自己以後要認真的改進的。

  這次實習我主要是在我們榮成法院的刑事審判庭,在和庭裡的同事相處的半個月的時間裡我學多了很多我課本里學不到的內容,其中有很多的體會是我在上課的時候是無法理解的,到現在為止我有幾點的體會是讓我自己都很吃驚的,在實際的工作中我發現我們書生是有很多的'東西是很不切實際的,想出來的東西在實際的應用中是無法進行的!

  其實在實習的過程中還是有很多的感受的,有許多都是我一輩子的財產的,在去檢察院的聯絡中我們知道了許多檢察的內容的,還有我還去了幾趟的看守所的,和裡面的幹警和犯罪嫌疑人接觸,我知道了很多其中不知道的內容,像是看守所的收費,我所知道是看守所的時間裡要家裡出錢的,但是他們在看守所的期間還是要幹活的我就有點想不太明白的,既然都要幹活了難道就不算錢了麼?為什麼還要家裡來承擔費用呢。還有在對待法院的關係中我也有多認識,在一些小的知識上的學習就是更多了。最後還要說的一點是,我在實習前曾經是聽嚴本道老師說我們實習就去學了訂案卷的活了,其他的什麼都沒學好,我就在開始的時候就把自己定位了,我去就不是訂案卷的,我要做其他的東西,我來不是出賣勞動力的,我要做我們法學院應該搞的。所以第一天我就爭取到了寫上訴狀的機會了。後來我就做的就很好了。我也還是在期間學會了訂案卷了。還是很複雜了。但是我絕對不是把它當作我主要做的。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半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我認為對我走向社會起到了一個橋樑的作用,過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對將來走上工作崗位也有著很大幫助。向他人虛心求教,遵守組織紀律和單位規章制度,與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處世的基本原則都要在實際生活中認真的貫徹,好的習慣也要在實際生活中不斷培養。這一段時間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大多來自領導和幹警們的教導,這是我一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也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我們可以向他們學習很多知識、道理。

  學習法律的最終目的是要面向群眾,服務大眾,為健全社會法治,為我們的依法治國服務的。高等法學教育在推進法治建設過程中擔當著重要的角色,其培養的具備一定基本理論知識,技術應用能力強、素質高的專業技能人才,將在社會上起到重要作用。現代的社會是一個開放的社會,是一個處處充滿規則的社會,我們的國家要與世界接軌,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必不可少。因此,對人才的培養,應當面向實際,面向社會,面向國際。法學教育本身的實踐性很強,所以採用理論聯絡實際,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是比較可行的,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法律專業畢業生實習的自我鑑定】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