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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聯盟與日本金融自由化的論文

社會聯盟與日本金融自由化的論文

  是後發展國家經濟起飛的關鍵。二戰後,日本依靠抑制性金融體制實現了經濟高速發展,同時,也造成了市場長期處於相對封閉狀態,金融市場執行過程中處處可見單位的影子,市場機制無法有效發揮作用。而迫於國際社會壓力進行的金融自由化,力度、廣度和深度都十分有限。事實上,日本長期存在的政黨政治、金融管理機構和金融業之間的社會聯盟關係,為金融業構築了一個強大的保護層。這個保護層是日本金融自由化出現時間滯後性、程序緩慢性和內容不徹底性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這種政官財同盟關係,打掉金融業的保護層,日本將不會實現徹底的金融自由化,日本的金融業也無法形成強大的國際競爭力。

  關鍵詞:日本;金融抑制;政策金融;金融自由化;社會聯盟

  二戰後,作為後發展國家的日本依靠抑制性金融體制實現了經濟高速發展,成為發展型國家的標杆。然而對於抑制性金融體制的“路徑依賴”造成日本金融市場一直相當封閉,在金融市場的執行過程中處處可見單位的影子,市場機制無法有效發揮作用。迫於國際社會壓力,1984年5月,日本大藏省發表了《金融自由化與日元國際化的現狀與展望》,開始了金融體制改革。其主要目標是實現利率自由化和金融業務自由化。但是,日本金融自由化不僅在時間程序上沒有與利率自由化同步,而且持續時間較長,進展不大。從改革的內容看,金融改革僅侷限在解除利率限制和業務領域限制這兩個方面,而沒有消除其金融體制中存在的種種融資體制、銀行體制、監管體制的結構性缺陷。 可見,雖然日本做出了金融自由化的舉措,然而這種自由化的實際程序並非是平穩過程,而是具有相當的時間滯後性、程序緩慢性和內容不徹底性。

  我們認為,日本金融市場的開放很大程度上是迫於國際社會的壓力,但是國際化的壓力需要一定的傳導機制——國內結構和國內政治才能最終反映到國家政策之中。不同的國內結構在面對同樣的國際壓力時會有不同的反應,即使國際力量最終在國內結構變遷中扮演關鍵性作用,但是在初始進入國內政治時,仍然要在既定的國內結構框架下活動[1]。所以為了探究日本金融自由化遲滯性和有限性的內在原因,本文將

  從國內政治角度找尋經濟政策背後的政治動因。

  一、日本金融體制特徵及競爭力

  日本金融體制是以戰時金融結構的變化和金融制度改革為出發點,在戰後改革中引進美國模式,並經過修改的一種體制,這種體制於1955年前後形成。該體制的特點是強有力的主觀判斷的金融行政、主銀行體制及間接金融[2]。金融行政的主要內容是實施種種嚴格的管制,大藏省對於金融機構有絕對統治權。主銀行制度是指企業與銀行之間建立密切的資金和人事關係,企業選定一家銀行作為主銀行,銀行持有該企業股份並參與企業管理,若干以同一家為主銀行的企業形成企業集團,企業經營出現問題,則主銀行會採取相應措施救助。主銀行制度使銀行與企業之間形成交叉持股的體制。間接金融體制以銀行為中心,在保證企業充足的資金供給的同時,卻極大地抑止了證券股票市場等其他融資渠道的發展。主銀行制度以及間接金融在造就了銀行體系絕對主導地位的同時,也將銀行與相關企業捆綁在一起,形成了利益共同體。

  金融抑制嚴重阻礙了日本金融市場的發育,為產業政策服務的金融業根本無法形成有效的市場機制,也就難有競爭力。即使是在金融業達到頂點的時候,

  收稿日期:2012?02?29

  作者簡介:唐任伍(1954?),男,湖南邵陽人,北京師範大學管理學院執行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單位經濟管理;王春曉(1982?),男,山東莒南人,北京師範大學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後發展經濟體比較研究.

  日本經濟並沒有被視為是一個金融業巨頭。實際上,日本的金融部門被證明是最缺乏競爭力的部門。日本許多金融機構熱衷於向海外擴張,但是,不同於能夠轉變產品以適應或調整國際產品質量和價格的日本汽車業或電子業,絕大多數日本金融機構仍然以服務於在海外的日本客戶為主,並且不顧利潤地擴張市場份額,卻不能夠發展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產品並運用更新的資訊科技。處於長期保護之下的日本金融業的經營狀況不容樂觀,多數金融機構存在諸如以

  高成本存款支援經營規模,資產質量低、經營效益不佳,盲目追求多元經營等情況。日本金融機構的一個重要弊病就是不良債權狀況十分嚴重,不良債權數額之大,涉及金融機構之廣,在世界金融史上可謂史無前例。

  二、社會聯盟與日本金融自由化

  在瞭解日本獨特的金融體制和金融業的競爭狀態後,我們深入日本政治經濟體制以及體制運作中尋找金融自由化遲滯、緩慢和有限性的根源。日本政治經濟體制最大的特點就是政界、官界和財界的密切社會聯盟關係,這種關係被學者冠以“密友資本主義”(crony capitalism)之稱。在金融業中,這種政官財三角同盟關係同樣存在。

  (一)日本金融業政官財的關係

  1. 金融監管機構與金融機構間的關係

  金融管理機構對金融業採取袋鼠溫室式“護航政策”。在間接金融以及主銀行體制下,日本金融機構在經濟發展中佔據舉足輕重的地位。日本如果有幾家銀行倒閉,所產生的信用緊縮很有可能會摧毀整個日本經濟,造成經濟危機。因此,日本大藏省一直採取“護航保駕”,由單位指導銀行界業務,當一家銀行出現危機時,大藏省出面勸說勢力強大的銀行進行救助。但是這種護送船團行政其實導致了金融機構體質的脆弱化,削弱了金融機構抵禦風險的能力,使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無所適從,也滋長了金融機構經營者的僥倖心理和不負責任的經營作風,從根本上動搖了其生存和參與競爭的根基。金融管理機構對於金融業的長期過分保護是造成日本金融業國際競爭力低下的根本原因。

  另外,日本金融監管機構與金融業之間還存在著制度化的人員聯絡。一種是聯絡專員,即各個銀行設立一個或一系列職位,這種職位僱員的首要職能就是與大藏省主要官僚保持穩定的面對面接觸和聯絡。這種制度化和組織化的聯絡,確保了大藏省有效實施行政指導,避免行業內過度競爭,同時各金融機構也可以透過這種穩定的途徑及時獲取充分而有效的資訊。另一種是大藏省高階官僚退休後到金融機構任職,也被稱為“下凡”。從大藏省的角度來看,這些退休官僚到金融機構任職是保持大藏省權威性的重要方式。從金融機構的角度來看,各銀行中的專員有助於傳達單位規制意圖,但是不能提供管理技巧,而高階官僚的“下凡”則可以滿足金融機構在管理技巧方面的需 求[3](61?84)。 黨政治與金融機構的關係

  政黨政治與金融機構同樣存在制度化的聯絡方式——經團聯(federation of economic organization)。經團聯對單位的行政指導及國會意願的動員都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其在政治立場上一向是比較支援自由民主黨。自民黨記憶體在一個強大的“金融族”(finance tribe)維護金融業界的利益,四大銀行旗下的企業在選舉中大力出錢支援自民黨議員。這種緊密的政商關係也是四大銀行體系為何在不良債權高築的同時仍然能夠屹立不搖的重要原因。金融自由化過程中經團聯等既得利益集團及其所影響的.族議員對單位所實施的管制緩和進行了一連串的抵抗[4]。其實從選舉的角度來看,日本的金融業並不是自民黨十分重要的票田。日本實行多成員選區的選舉體系,因為金融機構不像農村選區和選民一樣集中,金融機構是散佈在全國各地的,選票分散,不易組織,所以金融業對於自民黨選舉的意義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在資金支援上。金融業為長期處於一黨優位的自民黨提供了鉅額政治資金。而自民黨為回報金融界的資金支援,一直對金融業實施保護。

  3. 政黨政治與金融監管機構的關係

  日本執政黨與金融監管機構之間形成了相互支援的關係,這種相互支援關係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體現在原大藏省官員作為自民黨議員進入議會。雖然日本法律禁止官僚參加任何政黨以保證公共服務的政治中立,但實際上,自民黨和大藏省之間相互支援的關係透過原大藏省高階官僚進入自民黨的方式來實現。如此,在金融和財政政策的制定方面,自民黨與大藏省之間的分歧是很小的。其次大藏省與自民黨聯絡是透過婚姻關係實現的。最後體現在大藏省官僚在議會和內閣中擔任職務。總之,大藏省與自民黨和議會的關係提供給大藏省感知政治氣候的途徑,也提供了一個有力影響政治議程的方式,大藏省可以在政策過程的不同階段影響政策建構[3](41?60)。金融官僚機構與政黨政治間的這種密切關係,為金融保護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支援。

  (二)日本金融業政官財的互動

  透過以上分析可見,政黨政治、官僚機構與金融業三方

  成了一種密切的關係網,政黨為穩定和擴大自己的支援基礎,獲得大量政治資金;官僚機構為儲存原有行政權力;金融利益集團為免受世界金融市場的打擊而形成共同的利益訴求,這種利益訴求總體上傾向於保護日本金融業,使在世界市場上相對缺乏競爭力的金融業最大限度免受開放的金融市場的打擊。

  從政黨政治的角度來看,隨著經濟結構的變化,自民黨越來越難以保持其原來總括性(catchall)的支援基礎,於是,自民黨從總括性的支援基礎轉向增加對於其核心選民(core constituents)的支援和依賴,這些核心選民絕大多數在被保護的產業和部門並且被許諾在開放的市場之下受到更多保護。在經濟上缺乏競爭力的組織、部門、公司等在維持這種封閉性的經濟體系過程中發展了強有力的廣泛制度根基和利益網路。結果,所有的日本大銀行,保險公司和經紀人公司仍然保持在國內封閉市場、固定利潤、單位規制以及卡特爾的保護性體制之下,形成了“嵌入性的重商主義”(embedded mercantilism)。在這種嵌入性重商主義之下長期執政的自民黨支持者發展了既定的制度化的傾向於保護國內市場的利益網路。選舉對手和保守政策的批評都不可能對封閉的金融資本市場和保護主義構成威脅[5]。

  從單位的角度來看,日本經濟一個極為明顯的特點就是政策金融,政策金融是指單位為了實現特定產業政策目標而採取的金融手段。日本的官僚機構同樣不願見到更多的經濟開放。金融市場的國際化勢必會大大弱化單位政策金融,弱化單位調節經濟的手段。在日本經濟發展過程中,銀行等金融機構一直作為重要的政策工具,一旦日本實現大規模金融自由化,單位就會失去保護國內弱勢產業的重要工具,同時也會將缺乏國際競爭力的日本金融業置於激烈的國際競爭之下,這對於整個日本經濟無疑意味著風險的增加。

  從金融機構的角度來看,在政策金融和間接金融的體制下,金融機構在日本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發揮的作用是巨大的。然而,人為低利率政策使資金出借人——銀行處於絕對有利地位。金融機構僅因其握有資金分配大權,就可以提出利益分配要求。也就是說,資金分配許可權帶來了準地租(rent),金融機構即便不發揮現代經濟學所認為的金融機構應具備的資訊生產和風險管理等根本功能,僅靠這一準地租就能生存下去。護送船團行政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了效果,即行政當局給予金融機構的資金分配許可權,就能確保其安然執行[6]。這種護送船團行政導致了金融機構體質的脆弱化,風險意識的喪失和競爭能力的匱乏,於是脆弱的金融業只有透過政黨和官僚的通道獲取持續保護。

  隨著金融業準地租的消失,為保障所有金融機構繼續生存,除匯入直接補助金已別無良策。而匯入直接補助金現實上又行不通,要維持護送船團行政就只能拖延金融自由化,以避免準地租的迅速消失[6]。其結果就是日本的金融自由化遠遠落後於其他發達國家。

  三、結論

  經濟領域的問題不能僅僅從經濟的角度尋求答案,而要挖掘經濟問題背後的政治動因。日本在經濟趕超時期,利用政策金融扶植重要產業,這種政策金融造成兩種後果:其一,金融業一直處於受保護的地位,金融業利益集團異常強大;其二,金融業的國際競爭能力弱化。在迫於國際社會壓力而進行的金融國際化自由化程序中,長期存在的政黨政治、金融管理機構和金融業之間的三角同盟關係,為金融業構築了一個保護層,而這樣一個保護層的存在是日本金融自由化滯後、緩慢和有限的根本原因。如此看來,日本實行的一系列金融改革措施都是治標不治本的,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這種政官財同盟關係,打掉金融業的保護層,日本將不會實現徹底的金融自由化,日本的金融業也無法形成強大的國際競爭力。

  參考文獻:

  [1] 羅伯特?基歐漢, 海倫?米爾納. 國際化與國內政治[m]. 北京: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3: 9.

  [2] 童適平. 戰後日本金融體制及其變革[m]. 上海: 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199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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