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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析如何提高高職院校學籍管理的效果論文

論析如何提高高職院校學籍管理的效果論文

  【論文摘要】在高職院校學生學籍管理的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學籍管理制度,把思想政治教育與學籍管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並引入激勵機制,制定行之有效的學籍管理措施,是提高高職院校學籍管理效果的有效途徑。

  【論文關鍵詞】高職院校;學籍管理;有效途徑

  高職院校擔負著培養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急需的技能型、應用型、操作型的高階專門人才的任務。要實現這一任務,必須加強和完善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學管理和學生學籍管理等各項工作。而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在穩定教學秩序,提高教學效果,最佳化育人環境,保證辦學目標的實現等方面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就如何提高高職院校學籍管理的效果談談自己粗淺的看法。

  一、必須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充實學籍管理制度,使之更加規範和科學

  辯證法告訴我們:事物都是在不斷髮展變化的,沒有一成不變的東西。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高校招生規模擴大,教育體制改革深化,它一方面給高職教育開闢了廣闊的前景,帶來了無限的生機與活力,另一方面它又給高職院校的學籍管理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因此,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不斷完善和充實學籍管理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學籍管理制度,是當前高職院校的首要任務。我們根據1990年1月24日原國家教委釋出的第七號令《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完善充實修訂了《荊門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這個規定有如下一些特點:

  1、適用性

  我院的學籍管理規定是結合我院學生的實際情況,經過反覆修改制定的。這個規定取消了補考,繼而實行重修重考,充分考慮到它的實用性。也就是說學生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在學籍管理規定中,都有相應的解決辦法。例如:考試資格審查方面,原國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無故曠課累計超過某門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者,不得參加本課程的考核,並視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予補考機會。”這條規定對學生的曠課現象有約束作用。但是,另一部分學生雖不常曠課,卻不做作業不自習。這是變相曠課,是違反規定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影響了學風和學習效果。針對這種情況,我院曾在學籍管理規定中作了如下規定:“對無故曠課累計超過某門課程教學時數三分之一者,對缺交作業達到某門課程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該課期末考試資格。對缺交作業未超過三分之一者,在期末考試前必須補交(做),否則,取消其期末考試資格。”這一規定在運行了一段時間後,我們發現:一部分補交(做)作業的學生為了取得期末考試資格,把別人的作業胡亂抄襲,期末考試及格率低。另一部分缺課、曠課的學生,由於缺少課堂學習、自習,參加補考時違紀現象嚴重,且及格率不高,為了有效的約束學生,督促他們克服曠課厭學的現象,為此,在新的學籍管理規定中,我們要求“期末考試(查)課程總評成績在49分(含49分)以下的學生,必須參加相應課程的重修,修完規定的學時(每個學分至少修滿9個學時)並完成規定的作業量,方可取得重考資格”。這一規定帶來了明顯的學習管理效果,使得部分曠課、缺交作業、不參加自習的學生人數大為減少。

  2、可操作性

  學籍管理規定在制定時,要求做到明白具體、界限分明、可操作性強。原國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1990年1月20日第7號令釋出施行),第十七條、第二十九條對升留級和退學作了如下規定:“一學期或連續兩學期累計有三門或兩門主要課程不及格者,應予留降級”。“一學期或連同以前各學期考試成績不及格課程有四門(含四門)以上課程不及格者,應予退學。”這一規定對於普通高校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優勝劣汰,保證人才培養的質量與規格,有著制約作用。但是隨著教育體制和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高職院校的生源成份發生了變化:有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高中畢業生,有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有社會考生等。雖然都是通過了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進來的,但是他們的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部分學生基礎差,按照普通高校學籍管理升、留級、退學的規定,實行一刀切,執行中也有一定的困難,工作難做,也不利於高職院校的穩定。為此,我們在新制定的《荊門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中,將因成績不合格達到留、降級、退學的規定,改為實行重修重考:“凡課程無成績的學生、成績不合格的學生以及雖成績及格但本人認為現有成績不夠理想的學生,均可在規定和允許延長的學習年限(共計5年)內參加該門課程的考試、重修重考、直至畢業或結業。屢次考試的成績中以最高分記人成績檔案。”這就使一部分知識基礎差的學生透過重修重考達到畢業標準,使少數因一時貪玩而耽誤了學習的學生在蟠然醒悟後有機會補上功課。這樣的規定,便於管理,可操作性強,有利於高職院校的穩定與發展。

  3、有針對性

  學籍管理制度中的針對性,主要指標對學籍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制定出相應的實施細則,不斷完善已有的管理制度。例如:針對近幾年來學生考試由於受社會各種不良風氣的影響,導致考試違紀人數呈上升趨勢,我們依據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了《荊門職業技術學院考試管理規定》。對於違反考紀的學生,該課考試成績作零分處理,參加重修重考。並視其違紀情節,給予相應的處分。處分材料記人學生檔案。取消評先、評優、獎學金、專升本等資格。這樣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遏制了考試舞弊之風,確保了考試順利地進行,對學風好轉起到了促進作用。

  二、必須把學籍管理與思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

  學籍管理是透過對學生的成績考核、編級、轉系(專業)、退學、獎勵與處分、畢業與結業等一系列規定對學生學習行為進行科學的引導和制約的。而思想教育是正面的說服教育,透過擺事實、講道理、榜樣示範、啟發引導,達到教育人的目的。把學籍管理和思想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是因為人的轉化首先是思想的轉化,大學生一般是二十歲左右的青年人,他們的身體發育已基本成熟,理想、性格、興趣等正處於迅速發展之中,正是世界觀和人生觀確立時期,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在校學習期間,他們往往會遇到來自各方面的影響,這些影響必然會反映在思想、行為上。而很多思想上的問題單憑學籍管理條例是禁止不住的。因此,必須結合學籍管理因勢利導地進行深人細緻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規章、條例成為學生的自覺行動。

  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體會到:(1)要善於抓住學籍管理的典型事例,對廣大學生進行宣傳教育,以發揮管理的教育作用,增強教育的效果。近幾年來,我們結合學籍處理的情況,對少數不能按期畢業的學生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將調查結果進行通報,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教育,收到了較好的效果。(2)把耐心的思想政治教育與強制性紀律約束相結合,就能有效地制止學生的不良行為。針對近幾年來考風不好,考試違紀呈上升趨勢的情況,我們加強了考風考紀教育,講考試違紀的危害性及後果。提倡公正、公平競爭,正確對待榮譽、名利,考出真實成績。對於考試中作弊的學生,視其情節,嚴格按照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該通報批評的就通報批評,該處分的決不姑息遷就。這樣做既可挽救違紀學生本人,又教育了廣大學生。(3)針對學生中出現的混文憑,就業還得靠關係的消極情緒,我們及時對學生進行人生觀、價值觀教育,鼓勵他們學好真本領,到祖國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業。在現實生活中,那種靠混文憑、靠關係謀取好職位的人確實存在。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發展,靠本領吃飯必然要代替靠關係生存。

  三、必須把激勵機制引入學籍管理之中

  在學籍管理中,引人激勵機制,是為了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其學有目標,趕有方向,創造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和條件。使學籍管理規定成為學生的行為準則。在當前改革開放不斷擴大和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的新形勢下,建立起科學的、合理的,有效的激勵機制,將是實現學籍管理目標的重要保證。為此,我們根據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了《學生德智體綜合評分考核辦法》和《學生獎勵條例》,這是對學生操行評定的依據之一。要想把大學生培養成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合格人才,必須引進激勵機制,採取一定的方式來激勵學生。

  1、目標激勵。目標是激發人的動機,滿足一個人的成就需要的誘因,它能誘導人們朝著一定的方向去追求實現。為此,我們在新生人學教育時,要求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不僅要有遠大的理想和抱負,還要有腳踏實地的苦幹精神;不僅要制定三年大學生活的長遠目標,還要根據自己的能力、興趣、愛好制定出階段性的目標。目標激勵能夠引導學生去認識學習、生活的意義,激發學習、生活的熱情。

  2、榜樣激勵。“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尤其是有意識地把品學兼優的學生樹立成榜樣,使其成為大學生效仿的物件。對他們來講有一種榜樣就在身邊的親近感,有一種自己透過努力也能達到的感覺。激勵他們去比學趕幫超,爭當先進。

  3、獎懲激勵。獎勵分為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就是用物質和精神需求來滿足人們一定的生理和心理需要。獎勵對學生而言是對其取得成績的一種肯定和認可。適時地給予大學生一定的獎勵,使其產生成就感、榮譽感,鼓勵他們保持和發揚已經取得的成績,信心百倍地去爭取更大的成績。懲罰也是激勵的一種形式。在學籍管理中,批評、處分等懲罰從另一方面實踐著學校的教育目標。適當運用懲罰,能夠警示本人、教育他人,促使他們沿著正確的軌跡行進。

  4、形象激勵。心理學告訴我們,形象訊號給人的視覺刺激最直接、最強烈。教師和管理人員為人師表和敬業精神是對學生做出的最好的表率,一種無聲的力量。她激勵著學生自我約束、自我教育、發奮學習,努力完成學業,成為“四有”新人。

  四、必須採取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辦法

  高職院校的學生學籍管理,不僅要建立健全學籍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使得學籍管理有章可循,而且更重要的是還要在預防上下功夫,我們不能侷限於按規定辦事上,作為學籍管理工作者,要變被動管理為主動管理,用防治結合的辦法來進行學籍管理。

  實行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學籍管理辦法,一是要有管理體制上的保證。構建學籍管理體制,是實施“以預防為上,防治結合”的有力保障。高職院校的學籍管理體系是指在學籍管理工作中依據職責、分工、隸屬關係等形成的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的工作關係。在高職院校應建立教務處、學工處—分院、系(部)—年級輔導員的學籍管理體系,依託教學管理體系、學生工作管理體系來做好學籍管理工作。二是學籍管理工作要有預見性。學籍管理的物件是學生,他們在校學習,生活中難免遇到和出現這樣和那樣的問題,對於已出現的問題,我們的學籍管理人員大都做得比較好,對症下藥,按照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處理、教育,對於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功不可沒。但是這樣做,其主動性,預見性顯得不夠。如果加強學籍管理工作的預見性,把問題前的工作及問題後的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學籍管理工作的效果就會更好。尤其是在當前,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整體向前推進,教育體制的改革不斷深人,學籍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實行學分制、重修重考、專升本等,學生思想異常活躍,學籍管理面臨的問題明顯增多,在這種情況下,學籍管理工作尤其應該有預見性,以防為主,未雨綢繆。三是要有行之有效的措施。針對學籍管理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出相應的措施,是實行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好辦法。

  (1)新生人學時將學籍管理規定,考試管理規定,教學計劃等發給學生,使學生明確學校的培養目標與方向,以及應該遵守執行的各項規章制度。變被動管理為學生自我管理。

  (2)加大學生課堂學習的監控力度。嚴格課堂考勤制度,對學生作業、實驗、學習效果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並將結果予以釋出。對存在的問題,要究其原因,及時解決。

  (3)抓考風考紀不僅要抓考前教育,而且還要按考試管理探定設定考場,憑學生證、准考證進入考場,單行單桌,監考老師認真負責,加強考場巡視,在客觀上不造成舞弊的可乘之機。

  (4)對於少數問題較嚴重的“臨界生”,學校要有專人負責其教育工作,並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絡,得到學生家長的支援、理解和配合教育。思想上的問題,要堅持疏導的原則,循循善誘,促膝談心,找準癥結,及時解決。學習上的問題,教師輔導要仔細、熱情、力求弄通弄懂。實行學分制的院校,應加大選修課的可選範圍,鼓勵學生揚長避短,完成學分。行為規範方面的問題,主要進行社會公德和法制教育,校規校紀教育,積極開展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寓教於樂之中。培養學生集體感,榮譽感和責任心,養成良好的行為規範。

  (5)對於已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學生,要按規定及時處理,決不姑息遷就,並要做好處理後的教育工作,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使其放下包袱,輕裝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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