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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以申請撤銷子女的婚姻嗎?

父母可以申請撤銷子女的婚姻嗎?

  父母不能申請撤銷子女的婚姻。根據法律規定,只有因脅迫而結婚的,受脅迫一方才能申請撤銷婚姻,並且只能有該受脅迫的當事人本人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條第二款 因受脅迫而請求撤銷婚姻的,只能是受脅迫一方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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