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投資協議書

企業投資協議書3篇

  企業投資協議書篇一:

  第一章  總則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國家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透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由廣西晟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注資。重組___________________(一項簡稱公司),共同運營乙方_________________專案。

  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協議雙方及公司

  第一條  本協議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職務:

  第二條  重組後的公司的名稱不變。重組後公司延續之前乙方公司的經營主體。經營場所,人員和銷售渠道保持不變。

  第三條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須把乙方公司相應的債務剝離,然後才能進行重組。剝離的債務可由乙方成立的物業公司管理。

  第四條  公司重組後,外地的分公司也做相應的工商變更。各外地經銷商繼續跟公司簽訂協議。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控股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期限為年。成立日為公司營業執照變更籤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報工商管理部門批准,公司的經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於經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經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與註冊資本

  第八條  甲方同意:以現金______萬元注入重組後公司,作為註冊資本出資。

  第九條  雙方同意:乙方以剝離債務後的乙方公司的固定資產與淨資產價值入股。必須經過甲方確認適用並作評估作價,方可入股。出資額以資產評估報告評估價值為準。評估(認定)作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RMB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條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

  出資方式:現金

  乙方:

  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

  出資方式:固定資產、淨資產出資。

  第十一條  甲乙方的註冊資本金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個工作日內到帳。

  第十二條  甲方購買乙方的股權的。乙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並承諾甲方出資後向乙方簽發出資證明書時,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變更公司章程,使甲方成為公司股東。

  第十三條  公司的會計處理原則上遵從乙方延續的記賬原則。由甲方推薦出納一名,乙方推薦會計一名共同管理。 注:按照實際談判情況填寫,保持會計的延續性。會計處理方式一般不做變更.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繳付出資額完成後,應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驗證,並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各方發給出資證明書,開始工商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份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六條  約定註冊形式成立後,任一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約定註冊形式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分擔。若由於乙方隱瞞公司實際債務狀況或第三人反悔不願轉讓股權等不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成為公司股東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抽回已繳付的出資,並可視情況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  任何投資人未按期繳納或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投資專案處理;若投資人私自以其在約定共同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出投資專案處理;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章  公司的經營範圍

  第十八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為

  第五章  公司組織機構與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九條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第二十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常設管理機構。董事長的任免由雙方協商安排。

  第二十一條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

  第六章  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責任

  1、按期繳納註冊資本金;

  2、協助公司辦理變更公司工商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推薦和協助招聘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4、向公司提供與業務相關的社會資源、技術資源和市場資訊,並協助公司開闢業務;

  5、為公司提供客戶資源支援;

  6、負責辦理公司委託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三條  乙方的責任

  1、如期進行資產剝離,註冊新的物業公司管理剝離的債務。保證剝離出來的資產不損失;

  2、協助公司辦理變更公司工商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保證現有管理、銷售隊伍的穩定。

  4、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推薦和協助招聘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5、向公司提供與業務相關的社會資源、技術資源和市場資訊,並協助公司開闢業務

  6、為公司提供客戶資源支援;

  第七章  技術成果與保密

  第二十四條  公司繼承之前乙方公司所擁有的技術成果、專利和專有技術。公司也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協議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甲方和乙方與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採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五條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公司獨立儲存。

  第二十六條  公司透過收購控股所取得的商業秘密、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  非經公司批准,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任何一方要使用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並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商業秘密、相關技術的保密職責。

  第二十九條  由公司的僱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體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以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八章  約束行為

  第三十條  禁止任何股東以個人或公司名義進行有損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其活動獲得利

  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按有關法律賠償。

  第三十一條  禁止各股東經營和參與同公司競爭的業務。

  第三十二條  禁止以專案技術評估入股的股東再將其所持有的技術投入第三方。 第三十三條  禁止以專案技術評估入股的股東私自或與他人合夥成立公司開展與公司經營業務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第三十四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做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三十五條  控股股東對公司及其他股東負有誠信義務。控股股東對公司應嚴格依法行使出資人的權利,不得利用資產重組等方式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謀取額外的利益。

  第三十六條  控股股東對公司董事、監事候選人的提名,應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控股股東提名的`董事、監事候選人應當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決策、監督能力。控股股東不得對股東大會人事選舉決議和董事會人事聘任決議履行任何批准手續;不得越過股東大會、董事會任免公司的高階管理人員。

  第三十七條  公司的重大決策應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依法做出。控股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干預公司的決策及依法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的權益。

  第三十八條  控股股東與公司實行人員、資產、財務分開,機構、業務獨立,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第三十九條  控股股東投入公司的資產應獨立完整、權屬清晰。控股股東不得佔用、支配該資產或干預公司對該資產的經營管理。

  第四十條  控股股東應尊重公司財務的獨立性,不得干預公司的財務、會計活動。 第四十一條  控股股東及其下屬的其他單位不應從事與公司相同或相近的業務。控股股東應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同業競爭。

  第四十二條  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嚴重者經股東大會討論按有關法律法規可減少其持有的股權比例以彌補其他股東的損失。

  第九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三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四十四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三個月、九個月結束後三十日內編制公司季度報告,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前六個月結束後六十日以內編制公司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一百二十日以內編制公司年度財務報告。

  第四十五條  公司年度財務報告以及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一)資產負債表;

  (二)利潤表;

  (三)利潤分配表;

  (四)財務狀況變動表(或現金流量表);

  (五)會計報表附註。

  公司不進行中期利潤分配的,中期財務報告包括上款除第(三)項以外的會計報表及附註。

  第四十六條  季度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編制。

  企業投資協議書篇二:

  本協議的投資方分別為: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一致認同,乙方作為新的投資人與甲方共同經營濰坊東旭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為該公司股東。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訂立本協議。各方按如下條款,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一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金額為人民幣60萬元(陸拾萬元),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0%。

  乙方根據公司建設廠房、採購裝置的進度以及正常的流動資金需求情況適時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資。

  乙方在成為公司股東之後,依上述兩項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第二條  入股及股份的轉讓

  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式後,方視為乙方業已入股,成為公司股東。乙方轉讓股份,須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式。

  第三條  股東(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 、依據30%的出資比例享有公司利潤,承擔公司虧損; 3 、對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公司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成為公司股東之後,若由於公

  司清償乙方成為股東之前的債務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 、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和業務工作。

  5 、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及時支付相應款項。

  第四條  承諾

  甲方承諾,濰坊東旭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系合法註冊,現依法經營的合法公司,否則,向乙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還有其他損失,應據實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若遲延支付款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給予相應的賠償;若甲方因重大過錯,致使公司遭受資金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並且須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書共兩份,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簽字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簽字日期:年 月 日

  企業投資協議書篇三:

  本投資入股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 由以下各方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因企業發展,對公司擬進行股權最佳化,並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資本。為此,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雙方就公司入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定義和解釋

  1、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定義, 否則本協議所述術語具有其在合同法中所述的含義。

  2、標題

  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之用, 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3、提及

  本協議中提及中國的法律時應包括屆時有效的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國有關機關釋出的規範性檔案。提及法律時應解釋為對那些分別經不時修訂或變更的規定的提及。對本協議的提及應解釋為包括可能經修訂、變更或更新之後的有關協議。

  二、新增股東

  1、甲方決議決定吸收乙方參股經營且經乙方同意,由乙方公司%的股權。

  2、經甲乙雙方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本條第1款中確定的股權認購價為人民幣萬元。

  3、出資時間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逾期60工作日後,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戶資訊:

  開戶行: 戶名:

  帳號:

  5、乙方取得股東資格後,甲方應予以辦理本次投資入股後股東的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三、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成為股東後,不論專案公司如何架構及命名或成立多家關聯專案公司,乙方都是整個專案的股東,並享受專案組總和的權益。

  2、針對甲方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乙方如發現可疑之處,即可查閱甲方相關賬薄,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狀況。

  3、乙方損益應按照以上約定的股份權益比例分擔。自獲得股東資格第 年期年終日進行分紅。(乙方獲得股東資格後  年年終日為第1年期)專案分紅比例不低於當年可供分配利潤的 %,十工作日日內由甲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給乙方(代扣所得稅)。

  4、乙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5、乙方保證其依據本協議認購相應甲方股權的投資款來源合法, 並且其有足夠的能力依據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向甲方及時支付投資款。

  6、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四、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發展專案公司目前經營的全部業務,及全部債務。

  2、甲方決定公司最終的經營範圍,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後確定。

  3、甲方可根據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採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展資金。

  4、甲方保證是按中國法律註冊、合法存續並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5、甲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書面告知乙方未設定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定前所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甲方仍有義務書面告之乙方。

  6、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交了截至年終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檔案和資料,並正確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並保證不得對乙方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五、資金的投向和使用

  1、本次入資用於公司的全面發展。

  2、資金具體使用許可權由甲方股東授權領導管理人員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1、股東會

  入資後,甲方與乙方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執行董事

  公司的所有事務,由甲方股東推選的執行董事執行。

  3、管理人員

  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由執行董事任免或依據甲方股東會決議任免。非主要職位的管理人員有執行董事任免。

  七、退出清算

  自本協議生效起一年內,乙方股東可以任意退出。乙方需提前2個月告知甲方,甲方全額現金支付返還投資的本金,約定無利息。一年之後,甲方不承擔非員工股東保本約定,風險自負;甲方予以員工乙方股東任何時候保本退出的權利,約定無利息。

  八、保密

  鑑於本協議項下交易涉及雙方商業秘密,雙方同意並承諾對本協議有關事宜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資訊披露義務及任何一方聘請的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及服務機構外,未經對方許可,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有關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三十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十、其它

  1、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系甲方向特定物件進行的非公開發行股份的集資,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轉讓甲方專案公司的權益。向大型機構投資者私募後,專案公司將轉變為非公開發行股份的公眾公司,乙方可在甲方內部股東之間進行權益轉讓,並經董事會書面同意。公開上市後,乙方股權轉讓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3、本協議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後方可修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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