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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創造性的歌唱藝術論文

論創造性的歌唱藝術論文

  摘要:人們常把歌曲演唱成為二度創造,這是因為歌唱藝術是不斷創造的藝術。僅有詞曲作者的創造,歌唱藝術就不可能存在。二度創造者把原作本身作為自己創造的出發點,不僅要解釋、再現原作,將無聲的作品變為有生命的演唱,將自己的演唱融於作品中,對原作進行補充、豐富,讓演唱的作品煥發出光彩和特徵。

  關鍵詞:歌譜;歌詞;曲調;情感;個性

  一、歌譜

  演唱者在進行二度創造時,首先面對的是歌譜。而歌譜是“當作曲家把生命的樂思以樂譜的形式記錄下來的時候,就已經抽掉了它活的靈魂,所剩下的不過是一個沒生命的樂音符號系列。”而要使歌曲獲得生命,成為音樂,就需要演唱者來完成。如果沒有演唱者的演唱,歌曲永遠只能以歌譜的形式存在。因此,演唱者首先要進行識譜並熟練試唱,最終創造性的將歌曲展現出來,這樣才賦予曲作者內在的精神記錄以最初的生命含義。

  二、歌詞、曲調

  當曲作者根據歌詞完成了創造任務後,二度創造的任務自然地就落在了演唱者的肩上。演唱者不僅要再現歌譜上那些無法記錄的內容,更重要的是要去挖掘蘊藏在作品裡那些無法記錄的內容。因為無論詞作者把歌詞寫得多麼明確,曲作者把歌譜寫得多麼詳盡,用了多少表情術語,都無法記錄出歌詞的內涵,音樂運動的內在韻律和微妙變化,以及種種情感和思緒。詞曲作者內心的文思、樂思與寫在紙上的歌譜事實上存在著差距,彌補這種差距,就有賴於演唱者的再創造。

  1.演唱者進行創造的首要依據之一是歌詞。對歌詞深入挖掘,透徹理解,才可能創造出感人的藝術。。

  一般來說,與我們生活較接近的當代歌曲,其內容與情感基調較容易掌握。而對不同時代,不同地域的歌曲,則需要深入挖掘才能較好的把握其情感內涵。如不理解詞意,不知情節的來龍去脈、時代背景、歷史條件等等,只是膚淺地按照字面去理解,那歌聲是絕不會感人的。

  如《海風陣陣愁煞人》這首歌。選自歌劇《紅珊瑚》,以解放戰爭為背景,表現的是漁家女子珊妹在漁霸逼債之下,爹爹身染重病無藥醫治,盼望救星解放軍的急切心情。在演唱上要表現的是對漁霸的切齒痛恨,對病臥在床的爹爹無藥醫治的萬縷愁緒,對親人解放軍的盼望和對勝利的憧憬。這多重情感都要在短短的幾分鐘內表現呈現給觀眾,如果沒有弄清歌曲的時代背景,歌詞含義和人物內心的多重情感,是很難表達歌曲的真正含義的。

  可見,深入挖掘詞意意味著不能只停留在歌詞的表面,做一般粗淺的理解和表現,而要深入挖掘它潛在的內容,表現其內在的真正含義,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握歌曲的內涵。

  2.曲調是演唱者再創造的依據之二。透過試唱“傾聽”並體會曲調的情感內涵,分析發展脈絡和色彩變化,把握曲作者的創造樂思和意圖,從而有目的的進行演唱。

  一首歌曲的曲調常常是歌詞的情感概括,或親切自豪,或莊嚴雄偉,或歡快熱情,或明朗開闊,或哀婉傷感……等等。演唱者要透過體驗去把握。“音樂的美主要在於聲音自身之中,”即音樂所表現的內容是透過聲音體現出來的。然而聲音既看不見也摸不著,如何對它進行情感體驗呢?想象是進行情感體驗的最重要途徑,演唱者的想象越豐富,對曲調的體驗就越清晰、具體,對歌曲的意境與情感就有更深刻的領會。

  對曲調的體驗還要從理性上去把握,即透過旋律分析、曲式結構、調式、調性、伴奏等。透過分析找到歌曲曲調特徵,瞭解曲作者的創造手法,有助於體驗歌曲所表現的意境。

  另外,對曲調的體驗,還有賴於作者創造時某些特殊的處理。曲調的產生、發展來源於歌詞所提供的情感內涵,也來源於歌詞所提供的情感內涵及語言音調。一般說來,曲調的節奏、旋律與歌詞語言節奏、音調是相吻合的。如歌劇《白毛女》——《恨似高山仇似海》中“我、我、我……渾身發了白”一句,“我”字的唱腔處理從緩到急,從弱到強,表現了人物內心的哀怨、無助、委屈。追後一個“白”字,是依據它的聲調從上甩下來,悲憤的情緒中滿帶哭腔,從而使人物情緒達到巔峰,感染力極強,充分表現了主人公喜兒的悲慘命運。 總的來講,對曲調的體驗既要感知,也要分析,在對詞曲深刻理解和體驗的基礎上把握詞意曲情,才可能進行成功的創造。

  三、情感

  “音樂是情感的藝術”的說法由來已久,併為大多數人所接受。早在兩千多年以前,我國古代樂論《樂記》就已經提出“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的看法,描述了音樂以不同的聲音表達出不同的心情。這也告訴我們,歌唱的曲目有許多曲調,每首都有著各自要表達的內容和情感,詞曲寫得再有水平,如果演唱者不能將其內容情感表現出來,那即使有再好的聲音,也不會感動人。

  捷克著名歌唱家亨利?斐爾迪南?愛斯坦說:“表情是歌唱的靈魂,因此,只有當聲音和感情同樣完美時,歌唱才能被稱為藝術。顯然,他是指只有聲情並茂才是真正的歌唱藝術。因此,“聲”與“情”的關係是“以聲傳情,寓情於聲”。“聲”是手段,“情”是目的。所以,演唱者在演唱時透過美好的聲音,把歌曲蘊含的情感表達出來,從而打動聽者的心靈,撥動聽者的心絃,引起情感的共鳴,那麼聽者必定認為這是首好歌,演唱者的演唱也會因此取得良好的藝術效果。

  演唱者在對歌曲的二度創造的過程中,要展開音樂想象的翅膀,將歌曲所塑造的音樂形象,栩栩如生的浮現在腦海中,從而使歌曲的`情感有所依託,更加激烈,從而刺激演唱者聲音及情感的表達,使歌曲更具感染力,最終達到與聽者的高度共鳴。所以說,想象是開啟歌唱者情感大門的鑰匙。正如徐大椿在《樂府傳聲》中說的:“必唱著先設身處地,摹仿其人之性情氣象,宛若其人之自述其語,然後形容逼真,使聽者心會神怡,若親對其人,而忘其為度曲矣。”這充分說明了想象在歌唱中的巨大作用——豐富情感,激起情緒,促進歌唱行動。

  四、個性

  演唱者要獲得成功,必須有鮮明的個性,而這種個性要貫穿於他所處理演唱的每一個作品之中。圓滿、成功地完成演唱沒有演唱者個性的介入,是難以實現的。具有鮮明個性的演唱才是創造的最高階段,是演唱者走向成熟的標誌,它表明演唱者已經具有清醒的自我意識,不僅對作品有自己獨到的解釋,並且能根據自己的條件和特長,找到合適自己的演唱方式,形成獨特的個人演唱風格。

  演唱者個性的形成是多種因素在演唱者身上的集中體現。如:歷史時代和社會環境、個人生活經歷、歌唱技能和表現能力,以及藝術和文化修養形成的個人審美層次等等。這種因素自然會自覺不自覺地體現在他的演唱中。所以,演唱者要想創造有個性、有魅力的演唱風格,首先要有積極的參與意識,高度的創造熱情,不能遊離在作品之外,將自己的全部熱情、智慧、才能融入到歌曲創造之中,使自己的創造融入到歌曲中,只有這樣,才能對歌曲有獨到的藝術處理,從而達到自身鮮明的個性。其次,有個性的演唱要依賴於熟練的演唱技能。沒有技術手段,即使對作品有再深刻的理解和體驗,也難以完成創造個性的演唱任務。

  綜上而論,歌唱藝術是不斷創造的藝術,這一特點決定了演唱者在進行創造性的演唱中,不能原封不動的照譜演唱,而應該在充分挖掘歌詞內涵,深刻體驗曲詞情感的基礎上,大膽融進自己的個性,不僅再現作品的情感內涵,還要有自己獨到的見解,特殊的處理,形成不同於他人、有個性特徵的演唱。只有這樣,才真正達到了歌唱藝術需要不斷創造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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