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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年度評選工作方案

學校教師年度評選工作方案

  一、評選範圍

  1、先進集體的.參評範圍是學校年級組、單列教研組、職能科室。

  2、教研組的參評範圍是學校開學宣佈的各教研組。

  3、先進個人的參評範圍是全校教職工(含聘用代教教師)。

  二、評選辦法

  (一)先進集體評選辦法

  1、首先由各單位參照評比條件,寫出本單位年度總結材料。

  2、根據學校管理許可權,職能處室安排各參評單位述職、評比、推薦,根據各單位日常考核情況產生先進集體。

  (二)先進個人評選辦法

  1、各年級、處室按分配指標由年級組長、科室主任根據本單位成員本學年(重點放在本學期)表現評選、推薦本單位先進個人候選人。

  2、學校各職能處室對各單位推薦先進個人候選人進行實際考核。評出先進個人。

  三、表彰

  1、表彰獎勵實行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2、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工作者,將在放學典禮大會上進行表彰。並透過各種宣傳工具廣泛宣傳,擴大影響,推進中學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那一世

  3、先進班集體、優秀班主任、優秀中隊由主管科室自行表彰。

  四、上報時間

  20**年1月11日下午隨年度考核一併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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