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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讀生安全合同

寄讀生安全合同

  學生:梁仁旺,男,原就讀於松桃高平實驗中學,因轉學手術原因,暫時寄讀我校(木樹完小)。為寄讀期間的安全起見,為確保家校利益,避免在校期間意外事故發生,特簽訂此協議:

  1、學生在校期間,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如果出現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要叮囑學生不準身帶火柴、火機、管制刀具、打架鬥毆等進校園。

  2、學生在校外期間,學生家長要求學生嚴禁向高登攀。如:越牆、爬電杆、上房上樹掏鳥玩耍。嚴禁到危險的地方(如:危牆、危房、池塘、大河、變壓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嚴禁亂動電器,以防觸電。乘坐三無車輛等。如出現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負責。

  3、如出現學生糾紛,家長不能一方打罵(或辱罵)我校學生,必須由校方瞭解情況並處理。

  4、上述條款,寄讀生家長必須遵守,否則將視為主動放棄在我校寄讀(就讀)權利。

  5、責任期限為20××年12月4日至20××年1月20日

  6、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家長和班主任、學校各執一份

  7、本協議自簽訂後生效。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校長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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