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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農村財務村廉通管理平臺建設試點工作方案

鄉鎮農村財務村廉通管理平臺建設試點工作方案

  為切實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進一步規範我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行為,透過農村集體財務“村廉通”監管資訊化平臺建設,強化農村集體資金的監管,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現結合實際,制定我鄉工作方案。

  一、建設目標

  透過完善村級民主自治,開展委託代理服務,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實施村集體財務會計委託代理服務資訊化平臺執行模式。透過村集體財務“村廉通”管理資訊平臺建設,強化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使之走向規範化、制度化、正常化,極大提高農村集體“三資”的綜合利用。我鄉六月份以新豐村為試點,八月份在其餘12個村建成村級財務“村廉通”監管資訊平臺,並開始正常執行。

  二、建設內容

  (一)成立機構。各村成立村級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由服務中心主任具體負責管理,專人擔任代理會計,每個村設1名報賬員。嚴格按照“統一賬戶,統管票據、集中核算、民主理財,日清月結、資訊公開、上下監督”的執行機制。

  (二)崗位設定。村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設定3個崗位,即主任、會計和村級報賬員(出納)。

  (三)主要職責。中心主任負責會計委託代理中心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日常業務工作的安排,具體核查村級財務收支是否規範,手續是否完整,並對村級重大財務活動進行稽核、監督。代理會計按照規定,負責村級財務收支原始憑證稽核;設定日記賬(現金日記賬由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由會計登記)、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由會計登記,包括應收賬款明細、內部往來明細賬、產品物質明細賬、固定資產明細賬、應付賬款明細賬);進行會計核算,編制會計憑證和會計報表,履行會計監督職能等。村級報賬員(出納)負責現金收付、銀行結算、登記現金收支日記賬和相關業務。

  (四)代管內容及範圍。代管內容:村級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進行財務核算和記賬;代理出具財務公開資料;指導監督村級民主理財;負責稽核村級資金收支情況。代管範圍:建立“三資”管理臺賬、明細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按財務管理制度設立會計科目,根據會計科目設立總賬、明細賬、銀行存款和現金日記賬;集體資產、資源實行建賬監管。

  (五)收支管理。各村設立“村財鄉管資金專用賬戶,各項收支均納入專戶管理;會計、報賬員及時登記銀行存款賬和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正確編制村級財務一級和二級會計科目及準確登記收支數額;詳細著清摘要明細欄收支款項來源及支出事項。實行村負責人“一支筆”審批制度;村級財務收入要及時入賬,統一管理,嚴禁坐收坐支,嚴禁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村集體經濟組織向農戶收取現金時,手續必須完備,必須使用自治區財政廳統一印製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村集體經濟組織收款收據》,並註明收入來源名稱,金額大小寫完整規範,經辦人必須簽字確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現金開支款項,必須以真實合法的原始憑證為依據,一律按照取得對方的原始發票、領條、領款人花名冊辦理付款;沒有原始憑證的、原始憑證上經辦人沒有簽字或沒有註明支出用途的,不予報賬。嚴禁“白條”抵庫,更不得偽造原始憑證,塗改發票。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證、賬款、賬賬、賬實相符。

  (六)收支內容。收入包括:經營、發包、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各種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支出包括:集體經營支出;管理費支出(村幹部工資及資金、辦公費、會議差旅費);其他支出:生產性建設支出;公益性建設支出。

  (七)“村廉通”監管平臺管理模式。會計代理中心統一收集登記村“兩委”班子成員、村監會成員、隊長、會計代理中心主任、代理會計、村報賬員、分管領導個人身份、手機號碼及統一在當地開戶銀行開設的銀行賬號,交送開戶行並和開戶銀行協調溝通利用資訊傳送平臺,及時將定期生成監管資訊資料以簡訊形式傳送到村委會成員、村監會成員、隊長、會計代理中心主任、代理會計、村報賬員和分管領導的手機上,定期生成監管資訊包括:村級財務各項收入款項數額及收入來源;村級財務支出數額,支出用途及賬目餘額;發放村幹部工資、村監會工作補貼及隊長務工補貼等。

  三、工作步驟

  (一)稽核確認

  1、支出專案稽核。專案支出在2000元(不含2000元)以下小額支出由村委會提出,村監會稽核同意後實施;在2000元(含2000元)—10000元(不含10000元)支出專案由村“兩委”集體會議討論透過,村監會稽核同意後實施;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透過,村委會稽核,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鄉分管領導會議研究稽核確認報鄉主要領導同意後實施。

  2、原始憑證稽核。村集體經濟組織發生各項支出時,經手人必須取得真實、有效、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必須填制憑證名稱、填制日期、用途、接受單位名稱、交易貨物名稱、數量、金額、填制(出票)單位名稱和填制人,填制後交村民監督委員會成員稽核同意簽字並加蓋村監會理財專用章,經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負責人審批簽字,報鄉村級會計代理服務中心負責人稽核簽字後,由會計人員稽核記賬,支出數額較大的要上報鄉主要領導稽核簽字後,方可由會計人員稽核記賬。支出的憑證,必須手續齊全。手續不全的,出納員不得付款,會計不得入賬。屬於下列情況的不予審批:不符合支出預算及標準的;原始憑證不規範的;沒有證明人、經辦人或證明人、經辦人未簽字的;所購材料用途不明或應入庫登記而保管人員未簽字的;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的;大額票據未按程式開支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要按照財務公開程式定期進行公開,接受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監督。

  (二)財務支出審批

  1、較小數額支出。一次性支出金額不超過2000元(不含2000元)的,由經手人簽字,村民監督委員會稽核簽字並加蓋村監會理財專用章,經村集體財務負責人審批,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主任稽核確認後,由委託代理會計人員再次稽核記賬。2、較大數額支出。一次性支出超過2000元(含 2000元)而低於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由村“兩委”會議集體討論同意,並附會議記錄(每個人的會議表態記錄要清楚)或書面決議意見,村民監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稽核蓋章,經村集體財務負責人審批,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稽核確認,報鄉分管領導稽核確認簽字後,由委託代理會計人員稽核記賬。3、大額支出。一次性支出金額超過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並附會議決議意見,村民監督委員會稽核蓋章,村集體財務負責人審批後,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稽核確認,鄉分管領導會議研究稽核簽字報鄉主要領導同意後,由會計人員稽核記賬。

  (三)會計業務處理規程

  1、報賬員處理規程。村級發生的各項財務收支,經過一定程式後,由報賬員登記現金賬,並於每月25日將本村的`各項開支原始憑證送到村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報賬,對代理服務中心退回的不符合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原始憑證,及時予以糾正和補充,同時根據所記現金賬核算出本村現金收支情況現金餘額,每月按時與代理服務中心做好對賬和結算。村級日常使用資金採取備用金形式予以保障,備用金數額根據各村實際情況具體核定為1000—2000元。

  2、會計業務處理規程。每月月底,村委託代理會計將各村報賬員報來經過規定程式稽核合格蓋章後的本月原始憑證及時編制記賬憑證並錄入電算化系統進行記賬。原始憑證的稽核:要件是否齊全;憑證填寫是否與經濟業務相符;憑證填寫內容是否真實可靠;是否符合“雙審雙籤”財務審批要求;稽核後編制打印出本月資產負債表,賬戶餘額明細表和銀行對賬單等會計資料。每季度由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印製各村財務收支情況公開榜,在各村、隊公開欄進行張榜公佈,便於群眾監督。

  (四)監管資訊管理

  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開戶銀行的通力協作,建立農村財務“村廉通”監管平臺,利用電子化金融手段最佳化村級財務收支監管,會計使用現金支付外,其他現金的收支全部使用網上銀行收支,減少現金收繳,從源頭上解決“坐收坐支”,增強“三資”監管活力,也為農村群眾提供更便捷更優質的金融服務。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加強和開戶銀行 、移動通訊公司、電信公司的通力協作,建立村級財務收支資訊釋出平臺,統一登記相關人員身份、手機號碼和個人開戶行賬號資訊,把村集體財務收支的每一項業務利用資訊釋出平臺以手機簡訊形式釋出到村“三委”班子各成員隊長、會計代理中心主任、報賬員、鄉分管領導及本村農戶,使之都能及時瞭解村級財務各項收支資訊情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鄉紀委、農經站、財政所、民政所組成的“村廉通”平臺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農村財務監管建設的日常協調工作。鄉會計委託代理服務中心負責本鄉農村財務監管工作,每月定期生成監管資訊資料交開戶行及時傳送財務收支資訊。

  (二)規範民主決策。“村廉通”財務監管平臺是一項農村“三資”管理創新工作,需要得到廣大農民和村幹部的認同,因此藉助農村財務“村廉通”監管平臺的建立,進一步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促使村組各項經濟活動依法依規,民主管理、避免違規操作。

  (三)加大督促檢查。“村廉通”財務監管平臺建立後,鄉領導小組成員要定期檢查試點村財務資料錄入和平臺使用情況,利用平臺每月進行財務監管情況,手機資訊釋出情況,各項財務監管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保證“村廉通”財務監管平臺正常運轉。

  (四)逐步推廣運用。在試點的基礎上,查漏補缺,總結完善,總結經驗,在全鄉各村推行建立“村廉通”財務監管平臺,實現“村廉通”財務監管“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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