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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證考試的新規

汽車駕駛證考試的新規

  駕考性規規定:培訓里程最低不得少於300公里

  除C1、C2證總學時減少這一變化外,新《大綱》首次對培訓里程數作出了明確的要求,按駕考新規規定,各省份應當根據實際對各準駕車型培訓里程做出相關要求,但最低不得少於300公里。

  同時,考試的模式也將發生改變。按照新《大綱》,考試科目的順序將由市民原先熟知的“一、二、三”變為“一、二或三”。“這就是說,在駕考新規十一實施後,學員完全可以在上午考完科目一之後,下午就繼續進行科目二的考試。”來自梅州城區的駕校教練陳師傅介紹說,新的《大綱》要求科目三的學時必須要落實到位,而且科目三和科目二的考試順序可以打亂,也可以同時準備同時考試,駕考靈活度更高了。

  

  有業內人士表示,以往都要求按照從科目一至科目三的順序進行考試,而且科目二、三的培訓只看學時多少,不看培訓里程,所以學員往往會在難度更高的科目二上佔用較多課時。這樣一來,學員透過科目二考試後,可能存在刷學時等方式以減少培訓時間。

  駕考性規規定: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可以連考

  新規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常識”教學應與“道路駕駛”教學交叉融合;“基礎和場地駕駛”與“道路駕駛”可交叉訓練。也就是說,學員可以一邊進行理論學習,一邊上車實際操作練習了,科目二與科目三可以相結合。這樣做不僅節約時間,也節約了駕考成本。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教學可採取多媒體教學、遠端網路教學、交通安全體驗等多種方式進行,課堂教學不得低於6學時。這意味著理論科學習可透過網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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