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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論著要有煙火氣學人隨筆

哲學論著要有煙火氣學人隨筆

  我是讀者,也是作者;喜歡讀,也寫寫。作為讀者,我喜歡理深詞豐、耐讀能懂的東西;作為作者,又會專注自我,陷入生僻冷怪以為高的誤區。作者與讀者心不相通,是作者尤其是哲學論著作者的大忌。

  當然,並不是任何讀者都能讀懂任何哲學書;也不能要求作者寫的哲學著作和文章,任何人都能懂。術業有專攻,文化水平有高低之分,有專業非專業之分。但作為學者,應該考慮如何使自己寫的東西能夠讓人讀懂。這裡有個文風問題。

  哲學文章難寫,通俗化的哲學文章更難寫。哲學大眾化、通俗化喊了多年,至今仍然沒有出現一本像當年艾思奇《大眾哲學》那樣有影響的哲學通俗化著作。哲學大眾化並非專注所謂文采、賣弄文詞能做到的。章學誠說:“夫立言之要,在於有物。古人著為文章,皆本於中之所見,初非好為炳炳烺烺,如織工繡女之矜誇色彩已也。”哲學文章要讓人懂,必須自己把道理吃透,先沉下心來下一番研究功夫。理不透,文不可能通。沒有一個人能把自己沒有弄懂的東西讓別人聽懂,甭說大眾化,連小眾化都難。

  我們並不要求哲學都是大眾哲學,哲學應該也必須研究一些高難度的哲學問題,但無論多高深,總要成書成文,要講究文風,不能是天書。康德著作那樣艱深晦澀,但康德也並不自誇,相反在他的私人通訊中,常以不能通俗為憾。

  劉勰在《文心雕龍》中說,“理形於言,敘理成論。詞深人天,致遠方寸。”這很有道理。理只能用文字來論述,而論述就是講理。不講理,是空論。有理有論,才成為理論。哲學是哲理,不講理,不是哲學。如果沒有適合的表達方式,邏輯混亂,詞不達意,再正確的哲學理論也難流傳。真理需要用生動的.文字來表達,才能深入人心,即入人方寸之間。

  我經常對我的博士生說,希望你們按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風格寫國人愛讀的文章,寫外國人也能懂的文章。我們寫不出莊子式的寓言哲學,也寫不出老子的韻詩哲學,時代不同,風格也不可能相同,但我們可以學學他們把哲學道理講得那麼深,那麼有趣,一卷在手,欲罷不能。這才是功夫。《孟子》也很有嚼頭,其中論辯、說理,都很有說服力,文章也很有風格。

  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需要科學精神,但同樣也需要戰鬥精神。有科學精神,才有理可講;有戰鬥精神,才有勇氣堅持真理。馬克思主義哲學研究著作和文章,如果從頭至尾沒有“煙火氣”,沒有一點點熱氣,只有概念到概念,滿篇都是建構、解讀之類的東西,說內心話,我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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