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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出版合同簽署工作的思考論文

如何做好出版合同簽署工作的思考論文

  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與完善,以及出版合作特別是出版國際合作的日益擴大和數字出版的蓬勃發展,無論對於出版社,還是對於著作權所有者或著作權代理者,在協商出版事宜時,簽署一份嚴謹、細緻、完整、具備良好可操作性的出版合同,已經成為極其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工作環節。

  一、界定作品、作者的名稱以及出版載體形式、發行範圍

  1要明確作品名稱及作者署名方式

  在出版合同中,標的作品的名稱、作者名稱及其署名方式,應與實際出版物相同。若一份合同涉及多個作品,應具體、準確說明每個作品的名稱、作者名稱及其署名方式。有些作者喜歡在作品上署筆名、網名等,這也應該在合同中予以明確。

  2明確出版載體形式

  對於作品出版的載體形式,如採用單一紙介質形式,或電子書、音訊、影片、動漫、CD,DVD,網路形式,還是同時採用某幾種載體形式,必須進行具體界定。若合作作品為全媒體數字出版物,這一點就更為重要,因為全媒體數字出版物與以往傳統出版相比,涉及的利益主體更為多樣和複雜。

  3明確發行範圍

  由於當前國際合作出版的迅速發展,對於出版物的發行範圍,如我國大陸地區、我國港澳臺地區、美洲、歐洲或世界範圍等,應予明確界定;對於出版物採用語言的種類,如英語還是漢語、簡體字還是繁體字,也應明確界定。

  二、確認合作方資質

  1協商、簽署出版合同時,要確保合作方擁有相關資質。

  對於出版社而言,要確認對方擁有作品的'著作權,或著作權的代理處分權;與著作權代理人簽署出版合同時,應要求對方提供其取得著作權代理處分權的相關協議影印件備案;也可與著作權所有者、代理者直接簽署三方或多方協議。

  在合同中,要明確界定:著作權所有者必須保證自身擁有該項著作權的合法性和完整性,若因該項著作權合作而引起侵犯他人著作權等人身權利的任何糾紛,由其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由此對出版社造成的經濟損失。

  若合同標的作品中包含他人作品的全部或部分等內容,應對相關解決方案予以事先協商、達成一致,並在合同中進行說明。

  2根據合作方身份屬性,採取必要的認證措施

  要確認合作方的身份屬性,即對方是作為自然人與己方合作,還是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與己方合作。前者需要對方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影印件備案,並在合同上親筆簽字。後者需要提供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營業執照的影印件備案,提供業務聯絡人姓名、聯絡方式,由法人或組織機構領導簽字並蓋公章。

  在任何一個環節,若合同中指定人員無法親身辦理相關事宜,須書面委託他人代辦,代辦人也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影印件備案。

  三、明確合作各方的義務和權益

  1明確合作各方的義務

  對於合作各方在整個合作過程中需要履行的義務,乃至相應時問節點的安排,應有明確、具體、可監督、可查證的界定,如交稿時問、出版時問、費用支付時問等。若各合作方認為必要,可將整個專案執行方案作為合同附件。

  合作各方可協商、建立罰則,即在合同中規定,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自身所承擔義務者,應給予合作方適當的經濟或其他形式補償。

  2明確合作各方的權益

  對於合作各方的權益,要有準確、不易誤解的描述。比如,是採用基本稿酬制、一次性付酬制,還是採用版稅制?稿酬標準是多少?若採用基本稿酬制或版稅制,須明確陳述相關資料定義和計算方法,如計算版稅時,是採用印刷冊數還是發行冊數、銷售冊數等。

  四、涉外合同

  1涉外合同語種及翻譯

  涉外合同特指與我國大陸地區以外的國家或地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簽訂的出版合同。涉外合同可以採用中文或英文形式,若採用英文,應同時提供中文翻譯文字。外方起草的英文合同篇幅一般較長,可提供其主要內容的翻譯文字備案。翻譯文字的內容須包含如下專案:作品的中文、英文名稱,著作權所有者(及其他合作方),出版授權的內容,付酬專案、付酬標準及方式,合同有效期等。

  2費用及樣書

  如果需要直接向外方支付版權使用費等費用,應注意在合同條款中為己方預留足夠的付費時問,因為辦理此類涉外付匯手續,遠比國內人民幣支付複雜、費時。境外合作者往往希望得到一些中文版樣書。考慮到昂貴的國際郵費,在合同中規定的由我方寄送給外方的樣書數量不可過多。

  3文化背景及法律差異

  由於意識形態、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異,引進圖書中有可能存在違反我國法律法規的內容。因此在涉外出版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我方擁有對原著進行修改的權利。在涉外出版過程中,如果合作各方出現糾紛,應本著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一旦需要透過仲裁或法律手段解決,應爭取遵循我國法律法規,在國內、最好是自身所在城市處理。

  五、有關簽署出版合同的其他相關注意事項

  針對同一個作品的出版事宜,各合作方應儘量避免中途更換談判、聯絡人員,也應儘量避免簽署多項合同。出版合同條款需手動填寫處(姓名、位址列除外),應由同一人以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如無填寫內容,空白欄應寫“無”或以斜線劃除。如以手寫方式修改合同條款中個別字句,修改處應由合作各方簽字並蓋章認可。出版合同條款協商、填寫完成之後,原則上合作各方應同時簽字、蓋章。單份合同達兩頁(含)以上的,應加蓋騎縫章。嚴禁在空白合同文字上蓋章,以免被不法分子惡意使用。若在合作過程中,作品名稱、媒體形式、發行範圍或合作期限等重要因素髮生變化,須及時協商、簽署補充協議,對調整事宜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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