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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經濟法屬性的證券法基本原則論文

試論經濟法屬性的證券法基本原則論文

  摘 要:證券法的基本原則是證券法基本精神的體現,貫穿證券發行、交易、管理以及證券立法、執法和司法的始終,在證券法體系中是處於最高的效力,證券法的具體制度是證券法基本原則的表現形式。

  關鍵詞:證券法基本原則論文

  證券法的基本原則是證券法基本精神的體現,貫穿證券發行、交易、管理以及證券立法、執法和司法的始終,在證券法體系中是處於最高的效力,證券法的具體制度是證券法基本原則的表現形式。

  一、證券投資的根本特性

  證券投資屬於投資的範疇。從證券投資者角度來看,它具有間接投資的特性,而從籌資者(發行者)的角度來看,它又具有直接投資的特性。證券投資具有如下四個根本特徵:

  1、收益性。投資者購置證券,其目的在於謀取收益。獲取收益既是投資者停止證券投資的直接目的,也是籌資者停止證券籌資的根本動機。從投資者方面來說,除了指享有作為股東和債權人的一切權益外,還能夠經過購置證券獲得利息、股息和買賣證券的差價收入。而從籌資者方面來說,收益則表現為經過證券籌集資金,從而擴充套件消費範圍,進步企業獲利才能。

  2、風險性。在證券市場上,風險與收益是一對孿生兄弟。風險越大,收益常常越高,較高的收益可看做是對較大風險的一種補償。風險對證券投資者和發行者來說也具有不同的意義。從投資者方面看,既會遇到證券價錢下跌的風險,又會遇到證券發行單位運營情況不好以至破產,從而使投資者不能取得證券收益乃至血本無歸的風險。從發行者方面看,既會遇到運營情況不好,難以支付利息、股息或者難以償債的風險,也會遇到因發行費用過大而不能到達籌資目的的風險。除了證券發行者與投資者兩者風險不同外,各種不同型別的證券其風險常常也各不相同。

  3、流通性。流通性也稱變現性,是指證券可以在公開的場所停止買賣而變為現金的才能。由於存在著證券流通市場,證券投資者普通不會永世地持有一種證券,投資者能夠隨時地轉讓證券,以換取現金。因此,證券具有相當高的活動性。另外,證券市場越興旺,證券的信譽等級越高,證券的期限越短,則其活動性越強。

  4、社會性。證券投資的社會性主要表現為證券投資主體的普遍性。持有少量閒置資金的普通社會成員都有時機參與證券投資,這就使得證券市場具有普遍的社會根底。加之高效的運作機制,普遍的效勞網路,證券市場成為市場體系中參與人員最多、影響最廣、範圍最大的消費要素市場,能最大限度地將分散的社會資金轉化為消費資本。

  二、證券投資的準繩

  證券投資的主要目的在於獲取收益。但在獲取收益的同時,不可防止地存在著一定水平的風險。不同投資者對證券投資的不同態度以及採取的不同對策,實踐上就是人們對收益與風險大小的不同權衡。有些人傾向於高收益、高風險的投資,有些人卻寧願選擇低風險、低收益的投資,還有些人則介於兩者之間。但無論哪一種投資者,其共同點都是在預期收益一定的前提下,儘可能天時用各種辦法和手腕降低以至防止投資風險;或者是在投資風險預期一定的前提下,儘可能進步投資收益率。所以投資者需求思索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投資資金的平安係數,二是投資物件的活動性,三是投資資金的增值率。為了到達上述目的,必需遵照以下幾個準繩。

  1、收益與風險最佳組合準繩。在證券投資中,收益與風險形影相隨,是一對相伴而生的矛盾。要想取得收益,就必需冒風險。處理這一矛盾的方法是:在已定的風險條件下,儘可能使投資收益最最佳化;在已定的收益條件下,儘可能使風險減小到最低限度。這是投資者必需遵照的根本準繩,它請求投資者首先必需明白本人的.目的,恰當地把握本人的投資才能,不時培育本人駕馭和接受風險的才能和對付各種狀況的根本素質;請求投資者在證券投資的過程中,盡力維護本金,增加收益,減少損失。

  2、分散投資準繩。證券投資是風險投資,它可能給投資者帶來很高的收益,也可能使投資者遭受宏大的損失。為了儘量地減少風險,必需停止分散投資。分散投資能夠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對多種證券停止投資。這樣,即便其中的一種或幾種證券得不到收益、而其他的證券收益好,也能夠得到補償,不至於血本無歸。二是在停止多種證券投資時,應把握投資方向,將投資分為進攻性和防禦性兩區域性停止投資。

  3、明智投資準繩。證券市場由於遭到各方面要素的影響而處在不時變化之中,誰也無法精確預測到行情的變化。這就請求投資者在停止投資時,不能感情用事,而應該冷靜而謹慎,擅長控制本人的心情,不要過多地受各種傳言的影響,對各種證券加以仔細的比擬,最後才決議投資的物件。不然,在心情激動下停止投資,常常是要失敗的。有一些缺乏經歷的投資者,看到本人要買的股票價錢略有上漲時,就急不可耐,唯恐買不到這種股票便匆忙提出市價買進拜託,結果很可能是高價購進該種股票。有時股市在一片叫好聲中,常常已處於暴跌的前夜;而在股市最蕭條的時分,正是拂曉前的黑暗,股市復甦的曙光就在眼前。因而,投資者應該隨時堅持冷靜和明智的頭腦,做到“眾人皆醉我獨醒”。

  4、義務自傲準繩。在停止證券投資時,恰當藉助於別人的力氣,但不能完整依賴他人,而必需堅持獨立考慮、自主判別的準繩。這是由於證券投資是一種盲目的、主動的行為,一切投資的賠賺都要由本人承當。所以,投資者不應輕信或完整依賴別人。那種把投資勝利歸於本人的判別,而把投資失敗歸罪於別人的做法是沒有道理的。證券投資的成敗完整是投資者本人的義務,不具備這一認識的人,能夠說就不具備投資者的資歷。

  5、剩餘資金投資準繩。投資必需有資金來源。從大的方面來說,資金來源無非是兩個區域性,一區域性是自有資金,另一區域性是借入資金。採取借入資金搞證券投資是不可取的,證券投資的資金必需是家庭較長時間閒置不用的剩餘資金。這是由於證券投資是一種風險較大的經濟活動,意味著賺錢和賠本的時機同時存在,假如把全部資金都投入證券,一旦發作虧損,就會危及家庭收支方案,從而給正常的生活帶來極大的艱難。所以,妥善牢靠的做法是把全部資金合理分配,留足家庭生活的必備資金,所剩餘的長時間有可能閒置的資金,才幹用來停止證券投資。投資者應該在估量全部資產微風險接受才能的根底上,才決議能否停止證券投資和用幾資金停止證券投資。

  6、才能充實準繩。每個投資者都應該不時培育自我證券投資才能,而這種才能的根底是投資學問和經歷。控制投資學問是從事投資的重要條件,沒有學問的投資是自覺的投資,十有八九是要失敗的。證券投資學問包括與證券有關的金融學問、法律學問、數學學問。投資者要取得證券投資學問,主要有兩條渠道:一是經過向書本學習、向他人討教以取得間接經歷;二是經過本人的理論以取得直接經歷。證券投資經歷包括勝利經歷和失敗經歷,投資者要不時積聚經歷,特別是要精確地把握證券行情,需求長期的經歷積聚。

  總之,證券投資是一項十分複雜的活動。要想成為一個勝利的投資者,除上述證券投資的根本特徵及根本準繩外,你應該選擇合適你風險容忍度的投資組合,還需控制一些勝利有效、見機行事的投資辦法和戰略。這樣,能夠使你的利潤完成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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