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設計> 裝飾設計合同電子版

裝飾設計合同電子版

裝飾設計合同電子版

  專案名稱:

  建設單位: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深圳市裝飾行業協會印製

  (由承接方填寫)

  委託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裝飾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檔案簽訂: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1.2 國家及地方有關建築裝飾工程、工程勘察設計管

  理規章、條例。 1.3 建設工程批准檔案。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專案的名稱,設計要求,設計內容:

  2.1 專案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造價或面積: 2.2 設計內容:

  2.3 設計要求:

  第三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檔案: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設計檔案(詳見附件)

  第五條 設計收費

  5.1 本次合同專案的設計收費為( 幣)元。

  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5.2 設計收費依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生效後天內,甲方付給乙方總設計費

  的30%,即﹍﹍﹍﹍元。

  6.2 交初步設計圖天內,付總設計費的'20%,即﹍﹍﹍﹍元。

  6.3 交施工設計圖天內,付總設計費的45%,即﹍﹍﹍﹍元。

  (如設計內容不含現場技術配合的,應在交施工設計圖時全部付清設計費)。

  6.4 工程竣工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以施工單位申報 竣工驗收日為準)。

  第七條 甲方責任

  7.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 內向乙方提交資料及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檔案超過期限15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檔案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的,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檔案的時間。 7.2 甲方變更設計委託事項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

  所提供資料作較大修改,造成乙方設計返工,除雙方需協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7.3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後,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根據乙方已完成的設計量向乙方支付費用。(按《深圳市裝飾設計收費標準》規定)

  7.4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付金額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逾期天以上時,乙方有權中止履行以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發生專案停、緩建,甲方仍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7.5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設計檔案時,甲方應支付趕工費。

  7.5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檔案不得複製或向第三方轉讓、轉賣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則乙方有權索賠。

  第八條 乙方責任

  8.1 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檔案;由於乙方自身原因,延誤了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檔案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專案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三。

【裝飾設計合同電子版】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