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廣告/媒體/文化/培訓/諮詢> 電視臺廣告合同樣本

電視臺廣告合同樣本

電視臺廣告合同樣本

  第一條:廣告發布概況

  (一)廣告發布內容:。

  (二)廣告發布頻道/頻率:。

  (三)廣告發布時間:。

  (四)廣告發布次數:。

  (五)廣告發布時長:。

  (六)其它約定:。

  第二條:合同價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價款為:國民幣 元,大寫 圓,

  備註: 。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國民幣 元,作為定金,待支付剩餘款項時抵作價款。

  (二)第一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國民幣 元。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國民幣 元。

  第三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國民幣 元。

  補充約定: 。

  (三)支付方法: 『□支票』 『□轉帳』 『□現金』

  其他:

  第三條:雙方權利任務

  (一)甲方權利任務

  1.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前對乙方進行相干的資格審查。

  2.如甲方為廣告主的,應按照《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向乙方供給以下檔案:營業執照以及其它生產、經營資格證明檔案;質量檢驗機構對廣告中有關商品德量內容出具的證明檔案;廣告審批機構對特別產品或服務廣告內容出具的廣告審查批准檔案;確認廣告內容真實性的其它證明檔案。如甲方為廣告主的代理機構,則除供給廣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須同時供給甲方的營業執照和委託協議書。甲方承諾其供給的上述檔案真實、合法、有效,不違背法律規定,不侵佔他人的民事權利。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於實際投播的日期、廣告時長、段位等相干具體事項,可以廣告投播訂單的情勢另行斷定。甲方的訂單應由乙方簽字蓋章確認。

  4.甲方應在廣告發布日的 天前,向乙方供給廣告樣帶及與其版本一致的`廣告投播訂單,承諾內容真實、合法,並辦理書面確認手續。

  5.甲方請求釋出的廣告屬於依法必須在釋出前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批的,應當向乙方供給書面的相干審批檔案,並保證批准檔案的真實、有效。

  6.甲方應向乙方提交廣告帶所涉及的他國民事權利的合法應用允許證明。在廣告中應用他人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他人的書面批准,應用無民事行動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動能力人的名義、形象的,應當事先取得其監護人的書面批准。

  7.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金額、時間、方法支付合同價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銷廣告訂單。 如因特別原因需要撤銷廣告發布訂單的,應在廣告發布日的 天前,以書面簽章情勢通知乙方,並按該次被撤銷廣告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相干費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廣告無法按期釋出的,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順延履行。因釋出延遲給甲方帶來喪失的,甲方有權請求乙方賠償。如延遲釋出將無法實現合同目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權利任務

  1.乙方合法擁有本合同約定媒體的廣告發布資格。

  2.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釋出廣告。

  3.乙方有權請求甲方提交《廣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廣告發布所需要供給的證明檔案。

  4.乙方應建立廣告審查制度,配備相應的廣告審查人員,審查廣告樣帶。廣告樣帶必須經廣告審查人員簽字批准後方可釋出,並記載在案存檔。

  5.甲方供給給的廣告樣帶內容及其表現情勢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或者規格不符合標準的,乙方有權請求甲方修正。甲方應在廣告發布日的 天前,將修正後的樣帶交給乙方。如甲方不批准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請求甲方賠償。

  6.應甲方請求,乙方應如實供給監播記載。出具監播記載的機構為: 。

  7.乙方應建立廣告檔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儲存本合同文字兩年。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照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供給廣告樣帶造成本合同無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國民幣 元,大寫 圓。

  (三)乙方已盡法定審查任務,而因甲方供給虛偽證明材料,造成廣告作品侵佔第三方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廣告未按約定時間播出的,甲方可請求乙方另行約定持續播出,並承擔違約責任。如另行安排持續播出甲方將無法實現合同目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請求乙方賠償。

  (五)乙方不得擅自轉變約定釋出廣告的欄目、時長、時段和內容。因特別原因乙方需將甲方廣告調劑至其他欄目或時段釋出的,需在釋出日的 天前,書面通知乙方,雙方協商按以下方法處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釋出的廣告時長、內容毛病的,雙方協商按以下方法處理:。

  (六)乙方未盡法定的廣告審查任務導致釋出的廣告違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應的責任。

  (七)。

  第五條:其他約定

  因重大突發訊息事件致使廣告無法按約定釋出的,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電視臺廣告合同樣本】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