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金融/投資/銀行/保險/財會> 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現實性解析

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現實性解析

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現實性解析

  國際直接投資是國際貿易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隨著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國際分工由商品層次深入到生產層次,生產要素在國與國之間的流動不斷增強,微觀層次上無法逆轉的經濟全球化潮流和宏觀層次上日趨擴充套件的區域經濟一體化,使國際貿易與國際直接投資相結合的趨勢愈發明顯,二者的互動成為當今世界經濟的重要特徵。

  一、國際貿易與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的融合

  傳統國際貿易理論以“完全競爭市場”、“規模報酬不變”為分析前提,認為基於比較優勢的自由貿易可以增加全球的經濟福利,國際直接投資既無存在的必要,也無存在的可能。形成於20世紀60年代的海默的壟斷優勢理論標誌著國際直接投資理論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學科,具有完全不同於國際貿易理論“不完全競爭”的理論假定:市場的不完全形成壟斷,進而導致對外直接投資的產生與發展。

  而國際貿易理論也在對里昂剔夫之謎的解釋中,不斷修正傳統的假定前提,從不同側面將“規模報酬”和“不完全競爭”引入貿易分析,在貼近國際貿易實踐的同時,與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的分析內容形成部分重疊。弗農透過將產品生命週期劃分為創新、成熟和標準化三個階段,描述了出口貿易是如何逐漸轉化為對外直接投資的,對國際貿易和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的融合做了初步嘗試。而小島清的邊際產業擴張理論則使二者具有了共同的理論基石——比較優勢:國際分工既導致對外貿易的產生,也是對外直接投資興起的根本原因,而國際分工又是建立在比較優勢基礎上的。鄧寧的國際生產折衷理論透過對所有權、內部化、區位三種特定優勢的分析,較好地解釋了國際貿易、對外直接投資和非股權轉讓的關係,進一步推動了二者的融合。

  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國際貿易理論將橫向一體化和縱向一體化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納入自身的分析框架,使二者的分析基礎和基本結論日趨一致,理論融合更加深化。

  二、我國對外貿易和對外直接投資的現實關係

  1.國際貿易和國際直接投資的現實關係

  傳統的國際直接投資理論認為對外直接投資與貿易是一種替代關係,這與國際直接投資在全球大量發展的實際並不相符。20世紀80年代以來,有關貿易和直接投資的實證研究取得突破性進展:無論是基於發達國家的實證分析,還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實證研究,均說明國際直接投資並不是對貿易的簡單替代,而是存在互補關係。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使絕對壟斷某項技術的可能性越來越小,對外直接投資對國際貿易的促進作用越來越明顯,尤其是在產業和國家層次上。這種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透過向海外企業提供機器、裝置、原材料和成品,擴大母國的出口規模;在繞過貿易壁壘,維護原有出口市場的同時,透過在海外的經營活動蒐集當地市場的資訊,開闢新的出口渠道;推動母國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出口產品結構最佳化,進而使母國的貿易條件得到改善。

  2.我國對外貿易和對外直接投資的現實狀況

  (1)對外貿易對海外直接投資的推動作用相當有限。

  改革開放25年來,我國對外貿易規模迅速擴大,出口商品結構最佳化取得突破性進展:1981年初級產品出口102.5億美元,佔出口總額的46.6%,而2003年這一比例下降到7.9%,工業製成品出口4036億美元,所佔比重上升到92.1%,其中資本、技術密集特徵明顯的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的比重快速提高,已佔到出口總額的51.9%和25.2%.

  積極引進外資是我國參與國際分工的重要方式,外國直接投資規模不斷擴大,質量不斷提高,2002年達到527.4億美元,我國取代美國成為最有吸引力的外國直接投資目的國。2003年依然保持了較好的增長勢頭,實際利用外資535.05億美元;全球最大的500家跨國公司已有近400家在華投資、設廠,外商投資企業是我國對外貿易的主要增長點。1996年,充分發揮勞動力比較優勢的加工貿易超過一般貿易成為我國的第一大貿易方式,2003年已佔到全國外貿出口的55.2%,承載了近90%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是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主要增長源泉。外商投資企業在加工貿易進出口中所佔份額超過70%,2003年更是達到79.6%.出口勞動密集型產品和積極利用外資相結合,使企業缺乏開展對外直接投資的積極性,忽視對外直接投資規避貿易壁壘、開拓國際市場的積極效果,特別是在產業和國家層次上的積極意義,對外貿易對海外直接投資的推動作用相當有限。

  (2)對外直接投資規模小,生產加工型企業少,對出口貿易結構調整的促進作用不甚明顯。

  我國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初衷是帶動出口增長,促進對外貿易發展。自1980年從海外貿易型企業起步以來,截至2003年底,已設立境外中資企業7470家,遍佈全球16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方協議投資金額114.27億美元,其中境外加工貿易企業490家,中方協議投資額12.67億美元。雖說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投資依存度僅為2%左右,與出口貿易相比處在較低水平。50%以上的海外企業都是與貿易相關的進出口公司,這種結構雖然推動了出口貿易的快速增長,但由於生產加工型企業較少,對我國產業結構和貿易結構調整的促進作用不甚明顯。

  (3)對外直接投資的相對滯後限制了利用外資積極效應的發揮。

  對外直接投資和吸引外國直接投資只有保持適當的比例,才會更好地促進經濟發展。國外的實證研究已經顯示,對外直接投資和利用外資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正相關關係。《2002年世界投資報告》表明,截至2001年底,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總額僅佔世界對外直接投資存量的0.42%,吸收外國直接投資與對外直接投資的存量比例為1:0.07,不僅大大低於發達國家的1:1.28,而且低於發展中國家的1:0.36.對外直接投資發展的相對滯後,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利用外資積極效應的發揮。

  三、我國開展對外直接投資的必要性

  1.基於理論的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的可能性——動力機制

  發展中國家為發揮後發優勢,實現經濟的趕超戰略,進行有效的對外直接投資是一種必然的選擇。對外直接投資既能使發展中國家在自身靜態比較優勢逐漸喪失的情況下,透過利用國外廉價的資源,不斷開拓出口市場,逐步形成動態的比較優勢,又能追蹤世界先進技術,謀求產業的跨越式發展,積極推進產業結構的升級轉化,最終參與更高層次的國際分工。

  (1)小島清的邊際產業投資理論。

  對外直接投資在本質上有利於產品的對外銷售,投資國應從兩國技術差距最小的產業開始,對已經處於或即將陷於比較劣勢的產業(邊際產業)依次進行對外直接投資;保留本國比較優勢產業並擴大出口,相應增加中間部件的對外輸出,藉助生產要素的動態變化實現產業的國際轉移,獲得最大貿易利益。對外直接投資是順貿易導向的,不會產生投資對貿易的替代效應。

  (2)投資誘發要素組合理論。

  各種投資誘發要素相互組合導致對外直接投資,世界經濟區域化和科技革命的發展,在發展中國家的對外直接投資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發展中國家為規避貿易壁壘,享受經濟集團內部的各種優惠政策,突破發達國家的技術封鎖,獲取先進技術資訊和資源,就有可能走上對外直接投資這條相對便捷之路。

  (3)威爾斯的小規模技術理論。

  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的相對競爭優勢來自與本國市場特徵緊密聯絡的低生產成本,集中體現在其所擁有的為小市場提供服務的規模生產技術。東道國較小的市場規模往往使發達國家的'製造技術無法獲得規模經濟效益,而發展中國家的小規模技術是具有靈活性的勞動密集型技術,透過利用同樣的機器裝置,或在原有裝置基礎上增添少量其他裝置,就可以實現產品的多樣化生產,有效突破市場規模的限制,獲得較大的投資利益。

  (4)Sanjaya Lall的適應性技術理論。

  發展中國家的技術主要來源於兩種途徑:自身的技術創新、對國外進口技術的消化和改進。雖然都不是最先進的技術,但卻能更好地適應東道國的要素價格條件和對產品品質的要求,使之具有特有優勢。技術進步的不可逆性使發達國家不可能再次有效地使用和轉移那些由於某個產業整體採用新技術而被淘汰的舊技術,這為發展中國家利用透過對成熟技術創新而形成的技術,對發達國家進行對外直接投資提供了可能性和現實性。

  2.加入世貿組織後,我國開展對外直接投資的必要性——真正抓住機遇、享受權利

  我國加入WTO既有應履行的義務也有應享受的權利,既面臨挑戰也擁有機遇。義務和挑戰更多地體現在國內:隨著入世承諾的不斷兌現,貿易壁壘大量減少,國界的保護作用不斷減弱,企業的國內發展空間受到一定程度的擠壓;權利和機遇主要體現在國外:企業在最大程度上獲得了進入其他國家市場的均等機會和平等待遇,國際發展空間不斷擴大。20世紀90年代以來,廣大發展中國家也加快了投資自由化的步伐,普遍採取了更為優惠的引進外資政策與措施。因而,只有“走出去”、積極開展跨國經營才能真正抓住入世後的機遇,享受入世後的權利。繼1999年提出“走出去”戰略之後,黨的十六大報告更明確要求“在更大範圍、更廣領域和更高層次上參與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競爭,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最佳化資源配置,拓展發展空間”,“鼓勵和支援有比較優勢的各種所有制企業對外投資,帶動商品和勞務出口,形成一批有實力的跨國企業和著名品牌。”而在目前情況下,實施“走出去”戰略最具必要性和可行性的是適度發展對外直接投資。

  3.我國開展對外直接投資的現實性

  2003年我國人均GNP已達1000美元,即使按照鄧寧的投資發展軌跡論,也已具備了從出口貿易向國外生產轉變的基本條件。某些企業透過外向型的經營活動,擁有了一定的技術水平、資金實力和人才優勢,已經有能力走出國門,透過對外直接投資邁出海外經營的關鍵一步。因此,必須轉變經營觀念,克服對境外直接投資的畏懼心理,逐步樹立全球資源配置意識,明確在現實條件下,對外直接投資是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利用國內外兩種資源、兩種市場,獲取更多貿易利益的可行性選擇。

  (1)隨著進出口經營權的逐步放開,國內廠商爭奪出口市場的競爭更為激烈,尋求新的市場空間成為一種必然。

  《關於調整進出口經營資格標準和標準程式的通知》再次降低了外貿門檻:2003年9月1日起,對申請外貿流通經營資格的內資企業,其註冊資本要求從原來的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降低為100萬元,並取消了成立1年以上的時間限制;對申請自營進出口資格的生產企業,其註冊資本要求由原來的100萬元降低為50萬元;核准登記的許可權進一步下放到地方。這使越來越多的企業包括外資企業湧入外貿領域,國內競爭日趨激烈,即使在國內也不可能避免來自國外對手的競爭,有些行業市場幾近飽和。根據入世承諾,我國到2010年基本實現投資體制自由化,2020年全面實現貿易和投資自由化,國界對企業的保護作用日趨有限。有條件的企業應該充分利用從事進出口貿易所積累的資金和營銷優勢,及時走出國門,透過對外直接投資開拓國外市場,拓展生存空間。

  (2)隨著區域性經濟集團的不斷增多,貿易壁壘日益增強,海外生產成為規避貿易壁壘的最有效途徑。

  勞動密集型產品在國外市場份額的不斷擴大,使我國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反傾銷訴訟和保障措施案,自1979年遭遇第一起反傾銷調查案以來,截至2003年6月已達532起;僅從1995年至2003年6月底,就遭受了324起,佔同期世界反傾銷立案調查總量的14.2%,而我國對外貿易額只佔世界貿易總額的3.7%,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連發展中國家印度、巴西也加入了這一行列。據國家商務部調查,貿易壁壘每年影響我國400—500億美元的出口。我國出口企業慣用的低價競銷手段,不僅造成當前外貿出口的“量增價減”,而且嚴重損害了國家的整體利益,企業也沒有獲得應有的利益。透過對外直接投資,利用自身所擁有的小規模適應性技術,海外生產、海外銷售,既可以帶動相關國產技術、裝置、材料和半成品的出口,又可以有效規避貿易壁壘,更好地利用經濟集團內的各種優惠政策,形成較為穩固的海外市場。

  (3)某些勞動密集型行業國內生產能力過剩,應將比較優勢外移,形成更為合理的資源配置格局,充分發揮現有比較優勢。

  目前,我國的某些勞動密集型行業,如紡織、家電、輕工、電子、食品等已經形成買方市場,產品嚴重供過於求,並且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生產能力過剩的趨勢還在不斷增強。這些產品大多使用的是極為成熟的生產技術,只能被動地接受國際市場價格,東南亞國家在亞洲金融危機後貨幣大幅貶值形成了較低的出口成本,成為我國日益強勁的競爭對手。特別是從今年起我國的出口退稅率平均降低了3個百分點,生產成本相對上升,國外不發達國家在勞動密集型產品的低成本比較優勢進一步顯現。開展對外直接投資可以從這些已經處於或即將陷於邊際狀態的產業開始,將生產進入成熟期的產品進行對外直接投資,可以透過資源的合理配置,延長產品盈利時間。

  (4)隨著發達國家技術封鎖的日益嚴密,海外生產成為獲取先進技術資訊、實現跨越式發展的較為理想的選擇。

  跨國公司在華投資越來越傾向於採取一種更有利於自身核心技術壟斷及保密的方式——獨資經營,技術外溢效應隨著獨資比重的日漸增大而逐步減小。同時,依靠技術進口取得先進技術的困難也逐步加大。日本有關部門將高新尖技術當作不傳之秘,曾以技術水平領先20年為標準來核准對華投資專案。因此,我國只有透過對外直接投資,突破發達國家的技術封鎖,獲取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資源,促進高新技術成果的商品化和產業化,推動國內技術水平的提高和產業結構的調整。

  目前,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地區分佈不甚合理,多集中在發達國家和港澳地區。事實上,我國具備更多的是向與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近或落後的國家和地區實行“梯度轉移”的條件,這種投資在與利用各國貿易政策如普惠制的相互結合中,更能發揮現有比較優勢;而在發達國家尤其是技術資源和智力資源密集地區,則應建立研發機構或資本和技術密集型合資企業以達到跟蹤和開發高新技術,促進國內產業結構升級的積極效果。在投資方式上,應借鑑跨國公司的做法,克服傳統的國內條塊分割、單打獨鬥的思想,樹立共贏的競爭理念,積極主動地構建企業叢集,充分發揮叢集效應,謀求更大的對外直接投資利

  [參考文獻]

  [1]蘇麗萍:《西方對外直接投資理論對我國的適用性分析》,《國際貿易問題》2003年第7期。

  [2]逄增輝:《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的發展與演變》,《經濟評論》2004年第1期。

  [3]梁志成:《論國際貿易與國際直接投資的新型關係——對芒德爾貿易與投資替代模型的重新思考》,《經濟評論》2001年第2期。

  [4]王迎新:《論海外直接投資與貿易的關係》,《財貿經濟》2003年第1期。

  [5]成思危主編:《中國境外投資的戰略與管理》,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01年版。

【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的現實性解析】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