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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楚國的音樂與舞蹈文化

淺論楚國的音樂與舞蹈文化

  楚人是華夏族(漢族原稱)南遷的一支,最初起源地在河南新鄭,即祝融之墟,又名有熊之墟,在上古衝突中及商王朝的驅逐下,逐漸南遷。然而南遷的楚人在中原諸侯國眼中就是一個蠻夷之邦。那麼楚國有什麼什麼樣出彩的音樂與舞蹈呢?

  楚國音樂

  春秋時期,楚國音樂已很發達。楚國設定了樂官,專門掌管音樂事務。如楚鄖公鍾儀世代世襲“伶人”一職。鍾建被楚昭王任命為樂尹,樂師扈子也是以司樂為職的樂官。

  楚國樂器種類齊全,有鍾、磬、鼓、瑟、竽、筆[竹/虎]、排簫等。

  2002年在湖北棗陽市區東南約21公里吳店鎮與興隆鎮交界處的一條土崗上發掘了九連墩墓葬群。2號墓中還出土了大批樂器,包括兩幅儲存完好的漆瑟,漆瑟上留有弦痕。另外還有鍾、磬、鼓、笙、竽、瑟、琴、篪等,其中笙和竽上還保留有簧片。

  楚國音樂亦表現出了民族性和融合性的特點。《文選·宋玉對楚王問》載:“客有歌於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國中屬而和者數千人。其為《陽阿薤露》,國中屬而和者數百人。其為《陽春白雪》,國中屬而和者不過數十人。引商刻羽,雜以流徵,國中屬而和者不過數人而已。是其曲彌高,其和彌寡。”

  《下里巴人》當為楚人、巴人雜居地區所流行的通俗歌曲,人們演唱起來,簡直是載歌載舞,場面十分熱鬧。其餘歌曲,由於難度較大,人們能演唱的也逐漸減少。

  楚國舞蹈

  舞蹈是和音樂相伴而來的。自商周以來,楚國一直盛行巫舞。王逸《楚辭章句》說:“楚國南郢之邑,沅湘之間,

  其俗信鬼而好祠,其祠必作歌樂鼓舞,以樂諸神。”巫舞實際上就是一種宗教舞蹈,在楚國一直長盛不衰。屈原筆下的《九歌》等篇,就生動地反映了巫舞的各個方面。

  楚國宮廷樂舞不同於民間樂舞,表現場面要大得多。如《招魂》所寫:“餚羞未通,女樂羅些。陳鍾按鼓,造新歌些。涉江採菱,發揚荷些。”“被衣服纖,麗而不奇些。長髮曼鬋,豔陸離些。”“竽瑟狂會,搷鳴鼓些。宮廷震驚,發激楚些。”

  另外,由於隨著各國各地文化交流的密切,楚國宮廷樂舞中也廣泛地吸收或引進了各國各地的'樂舞,成為楚國樂舞的一大特點。《大招》所寫:“代奏鄭衛,鳴竽張只。”各國各地樂舞同時表演,竟到了“四上競飛,極聲變只”(《大招》)的地步。

  無論是民間的巫舞或宮廷樂舞,它都特別講究舞蹈者線條美、律動美。如《招魂》、《大招》多處說到“姱容修態”、“長髮曼鬋”、“豐肉嫩骨”、“容則秀雅”、“小腰秀頸,若鮮卑只”、“長袖拂面”、“豐肉微骨,體便娟只”,可見楚人是追求修長細腰之美的,否則舞蹈起來,是不可能達到“偃蹇”、“連蜷”的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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