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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方案設計思路

分類方案設計思路

  方案設計是設計中的重要階段,它是一個極富有創造性的設計階段,同時也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它涉及到設計者的知識水平、經驗、靈感和想象力等。下面是小編蒐集的分類方案設計思路,希望對大家有用!

  分類方案設計思路

  職位體系分類方案設計思路

  一、職位體系是什麼?

  最簡單的說法,就是把職位進行分層、分類。這就引出了一系列職位體系的概念:職系、職群、職位序列、職位子序列、崗位、職位、職銜……五花八門、花樣繁多。我們先對這些概念做一個簡單的解釋。

  先看分類:

  職門:職業分類中最大的分類形式,稱為職門或職類,它是根據職業性質對職位進行的最初步的劃分,是從橫向對職位進行的最大的劃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可以對應稱為職業大類。

  職組(職群或職業中類):又被稱為職群,是在職門裡面再進行分類。職組是由工作性質大致相同的職位彙集而成的,又可以解釋為是由業務性質相同的若干職系構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中可以對應稱為職業中類。實際上它是介於職門和職系中間的一個分類。職組並不是職位分類結構中不可缺少的因素,日本就沒職組一說。

  職系(職位序列):是在職組範圍內,就職務種類相似而工作複雜程度、責任輕重各不相同的職位進行彙集而成的。一般來說,一個職系就是一個專業、一個職業或者一個工種。職系是職位分類制度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它是根據工作的性質對職位所作的最後一次縱向劃分,能夠比較真實地顯示出各個職位的工作性質。以文書職業為例,書記、速記、文書雖然有高低不同的級別,但因工作性質相似,可統稱為文書職系。

  職位子序列:一個專業類別的分支,就是對職位序列的進一步細分,如薪酬考核、招聘培訓。

  由於這些概念都翻譯自國外,而各家的'譯法又有一些不同,所以到今天為止,職位體系從概念到內涵在運用上都有些混亂。但總體而言,我們可以理解的是,無論叫什麼名字,以上都是對職業的橫向分類,只是粗細不同。

  再看分層,見下圖示例:

  從縱向上分層,不僅是職等不同,其層級均有各自的角色定義,例如,在上圖的示例中,從下往上的層級角色分別是支援流程、執行流程、管理流程、執行戰略、建立願景。層級角色既是層級價值的體現,更是指導職位設計的重要依據——職位層級要與其職位價值相匹配。

  最後,結合著以上對“分類、分層”的理解,我們來總結三個基本概念:

  崗位:對主要職責的歸納,並不包含層級的定位。如薪酬管理崗即意味著該崗位主要職責是薪酬管理工作。

  職銜:是對職位層級的統一稱呼,表明層級的高低。一般而言,不同類別的職位,職銜名稱不同。如管理類職銜從下往上可以分別叫主管、經理、高階經理,而專業類職銜從下往上則可以分別叫助理、專員、資深專員、專家。在不同型別的企業中,對職銜的叫法往往各不相同,可以簡單地分為國企體系(常用總經理、副總、處長、科長、股長等職銜)、歐美外企體系(常用總裁、總監、高階經理、經理、主管等職銜)、日臺體系(常用課長、系長、組長、線長等職銜)等多種體系。

  職位:是對職責與職級的規定。一般而言,職位名稱=崗位名稱+職銜。對於特殊職位可以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約定俗成的職位名稱,例如司機、主值(火電廠運營人員)等。

  二、如何設計職位體系?

  到底是先有“職位”,還是先有“體系”?雖然在實際設計中這兩者密不可分,但以哪一個為先導,其設計思路有本質的不同。

  先有“職位”,後有“體系”

  這是最傳統的方式。職位根據部門需要而定,職位職責是對部門職責的分解。在建立職位體系時,一定是首先明確公司組織結構;在確定“部門”的基礎上,再設計部門內部的職位設定;在此基礎上,撰寫職位說明書,建立職等架構,設計薪酬體系、績效體系等。

  這種方法在操作上較為簡單,“部門需要什麼職位就設計什麼職位”。 但這種做法最直接的弊端就是:職位是死的,部門一撤併,職位就立足不穩。同時,組織中各個職位之間的關係是模糊的,員工的發展路徑是不清晰的,以此建立起的所謂的職位體系,“體系性”其實並不強,以此體系為基礎建立的各類人力資源管理措施也自然是“將就”。

  這種方法一般適用於小型組織,操作簡單、按“需”定製。

  先有“體系”,後有“職位”

  先將組織中的各項工作內容劃分為若干職位序列,如管理、職能、業務、銷售、生產等,有必要的再在序列下細分子序列。最後以這些序列或子序列為基礎,劃分不同層級,而所謂職位,就是由其所在“序列”與“層級”共同確定。這種方法的特點在於打破了部門界線,在設計職位時以滿足組織的需要為根本。其優點不言而喻,在組織發展過程中,部門可能經常發生撤併變更,而職位可以保持相對穩定。同時,職位設計有了統一的標準與原則,體系性更強。

  在實際操作中,又有兩種差異較大的方法:

  方法一:“價值鏈”設計

  下圖即是按價值鏈來分,是邁克。波特的分法:

  按“價值鏈”分,實質上是從“事”的維度來分,比如研發、採購、生產、營銷、服務這樣的業務鏈條,或者行政後勤、資訊科技、人力資源、財務會計這樣的職能模組。

  方法二:“職位族”設計

  職位族是對具有相似工作性質和任職要求的一類職位的通稱,如“技術族”、“領導族”等。在職位族的基礎上還可以細分出“職位類”。在職位族或類的基礎上,再對同一職位族從縱向分層,體現同類性質工作的縱向差異。如下圖的示例中,職能管理族可分為六個層級,各層級的角色定義各有不同,按照能力要求高低,從下往上分別是輔助工作者、初級工作者、獨立工作者、專業骨幹、專業帶頭人、職能專家。

  下圖示例為某企業職位族設計成果:

  按“相似工作性質和任職要求”來劃分職位類別,也是以業務流程為基礎,但與“按價值鏈”劃分職位類別的實質區別在於,“職位族”方法本質上是對“人”進行分類,是以對人的不同的能力要求與工作性質差異為核心分類依據的,其分類方式並不追求與“價值鏈”的一一對應。

  以上兩個分法各具特點,有時,兩種分法的區別並不明顯。但是筆者認為,在進行人力資源各項管理制度的設計時,以“職位族”的思想去劃分,即更關注“人”的差異,在進行各類制度設計時更具優勢。例如,人力資源管理與財務管理雖說屬於不同的職群,但從事這兩類職群的人可以同屬於“職能管理族”,他們的激勵特點是相似的,因此,這兩類職群的人只需要適用“職能管理族”的激勵方案即可,比如薪酬結構、考核策略。但是,如果以職群來分,則會有分得過細的缺陷——難道你準備為人力資源管理職群、財務管理職群等等各個職群的人,都單獨設計一套激勵方案?

  以“價值鏈”方法劃分建立職位體系的缺點是顯而易見的,所以,就有了一種折中的方式——以“價值鏈”劃分方法為基礎,再用“職位族”的思想對職位類別進行歸類。實際上,某外資人力資源諮詢公司的標準化職位體系設計工具,正是運用了“職群+MPAO”兩種方式來構建職位體系,其“職群”即是以“價值鏈”為基礎劃分職位,而“MPAO”即是以類似於“職位族”的思想對職位進行分類,M為管理類,P為專業類,A為行政類,O為操作類。在該體系中,一個職位既屬於某個職群,又屬於MPAO中的某類。

  三、如何選擇設計方法?

  對於快速變化的中大型多元化集團而言,由於職位眾多且新的職位不斷出現,職位族方法的運用也許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對於某集團而言,資深或首席銷售經理可能與某些部門管理者處於相同的職等上,但其角色卻並不一定都是“管理戰略”。再如,即便精心設計出的適用所有職位的層級劃分方式與層級角色,也可能隨著新職位的出現變得不再適用。如電信集團的農村支局長這一職位,從職位本身看起來,是管理類人員,但由於農村支局長實質上是從區域銷售人員轉型而來,如果把農局長對應到管理類人員中去,則即便是M1(管理類人員中的起步層級)也偏高了。這樣的情況日益普遍,怎麼辦?

  也就是說,大型集團往往很難採用一套全公司統一的“層級角色”,相反,採用職位族的方法,可以分別界定不同職位族各層級的角色定義,從而指導職位設計,而不必強求一張“統一的”職位體系表。而且,對於大型多元化集團而言,既便是採用上文所說的某外資公司的MPAO分類方法,往往也面臨著分類過粗的問題,指導性並不強,往往需要企業“量身定做”適合自己的職位族分類方式。

  總結前文所述,作一歸納:越是大型多元化集團,越難強求“統一”,運用職位族方法,建立貼合企業實際的“個性化”職位體系往往非常必要;對於職位種類並不多的一般中型企業而言,無論是按“價值鏈”的方式還是“職位族”的方式,只要是採用先有“體系”後有“職位”的設計思路,不難建立起結構合理、關係清晰的職位體系;對於小企業而言,先有“職位”後搭“體系”的方式,也是一種簡便易行的設計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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