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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考試章節講義

勞動法考試章節講義

  第二節 勞動法的調整物件

  勞動法的調整物件

  1、勞動關係:它是勞動法調整的主要社會關係;

  2、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的其他一些社會關係。

  勞動法的調整物件,是指其所調整的勞動關係及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的其他社會關係。

  勞動關係:勞動法所調整的勞動關係,是指在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的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使用者)之間的社會勞動關係。

  知識:並不是所有與勞動有關的社會關係均由勞動法調整,有些與勞動有關的社會關係由其他法律調整,如民法中的承攬關係等等。由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係是和勞動有著直接關係的,勞動是這種關係的基礎和實質,因此勞動法調整的是狹義上的勞動關係。

  勞動關係的特徵

  1、勞動關係是在社會勞動過程中發生的關係:勞動者提供勞動能力,包括體力勞動能力和智力勞動能力,勞動使用者提供勞動過程所需要的生產條件和工作條件,雙方在直接的勞動過程中發生了勞動關係;

  2、勞動關係的主體雙方,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勞動使用者(或用人單位);

  3、勞動關係主體在維護各自經濟利益的過程中,雙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勞動關係的主體雙方存在著管理和被管理的關係:即勞動關係建立後,勞動者要依法服從經營者的管理,遵守經營者制定的規章、制度。這種雙方之間的從屬關係是勞動關係的特點。

  根據以上勞動關係的特點,可以將勞動法調整的勞動關係,與其他法律調整的與勞動有關的社會關係相區別,如承攬關係中的製作人和定作人的關係;著作人和出版社的關係等等。

  勞動關係的種類

  1、按所有制關係的不同,可以分為全民所有制勞動關係、集體所有制勞動關係、個體經營勞動關係、聯營企業勞動關係、股份制企業勞動關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關係等等;

  2、按職業分類,可以分為企業的勞動關係、國家機關的勞動關係、事業單位的勞動關係等等;

  3、按資本的組織形式,可以分為國有控股公司的勞動關係、私營企業勞動關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關係、有限責任公司的勞動關係等等;

  4、從工人運動角度分類,可以分為利益衝突型勞動關係、利益一體型勞動關係、利益協調型勞動關係;

  5、從集體談判制度上,可以分為個別勞動關係、集體勞動關係。

  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

  勞動法的調整物件除勞動關係外,還包括一些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的其他關係,即這些關係就其本身來講,不是勞動關係,但這些關係可以從不同的角度,與勞動關係發生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因此也應由勞動法調整。哪些是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可以有兩種理解方法:

  一、列舉方法

  將一些主要的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的社會關係列出,如:

  1、國家進行勞動力管理中的關係;

  2、社會保險中的某些關係;

  3、工會組織與企業在執行勞動法、工會法過程中發生的關係;

  4、處理勞動爭議過程中發生的一些關係;

  5、其他有關管理機構在監督勞動法執行過程中發生的一些關係。

  二、區別式方法

  哪些社會關係是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而由勞動法調整,可以根據以下三個因素確定:

  1、這些關係是勞動關係產生的前提條件,如勞動就業中的某些關係;

  2、這些關係是勞動關係的直接後果,如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

  3、這些關係是勞動關係附帶產生的關係,如職業培訓中勞動者與培訓機構產生的關係。

  符合三個因素中任何一個因素的社會關係均可確定其與勞動關係有密切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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