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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指導”下的作文教學

“非指導”下的作文教學

  “非指導性”教學模式的首創者是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這種教學模式有以下特點:一是注意學生情感的發展、情感的釋放、情緒的表達,決不為任務而忽視情感,也決不為目標而壓抑情感;二是注重教學過程的主體性;三是注重整體性效果,讓每一個學生都能有所學;四是注重個性充分發展。

  “非指導性”教學模式改革應用於中學作文教學,筆者的做法是:

  第一是情感為上原則

  以學生情感為作文教學的出發點,教師不再是作文教學的主宰者,而應該是學生情感的激發者和反應者,這就要求教師,一是培養學生對大自然、對生活的感受力。中學生活動的天地大多是學校和家庭,這大大限制了學生的感知範圍,要想讓學生寫出或寫好有真情實感的文章,必須使他們有大量感知了的事物在頭腦中留下眾多的表象。所以必須在創造條件豐富學生生活的同時,著重培養學生對大自然、對生活的感受力。二是要出一些開放型的作文題目。例如,給出一個範圍(不定題目),讓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確定題目進行寫作;教師給一個“母題”,如《馬》,學生可以據此確定一個有關“子題”寫作,如《馬的說明》、《馬的故事》、《馬的構造》或《馬的貢獻》等。

  第二是目標自定原則

  要允許學生在自身實際情況的基礎上“自定”所要達到的寫作目標,諸如文體、材料選擇、表達手法運用、表達技巧的借鑑等方面,不搞統一要求,也不提統一標準。一般地說學生“自定”的目標總是較切合他們的實際水平,而且正因為是“自定”的,若目標含有一定的挑戰性,會極大地激發他們的自覺性、征服心和自信心。具體做法有以下幾種,一是可讓學生變換題目寫。對於同一事件,學生從不同角度,擬出不同的題目進行寫作。如“登山”,可按中心、時間、人物、事件、感受等方面進行寫作。二是可讓學生從不同角度寫。從多角度認識和表達,如“校園”,可寫校園的景色宜人、過去的校園、未來的校園、校園中的新人新事新風尚、老師的辛勤勞動等。三是可讓學生運用不同的技巧寫。可按順序寫,也可用倒序寫;可先總後分也可先分後總等。四是對課文進行補寫、續寫等。

  第三是過程開放原則

  在寫作過程中允許學生自己完成,也可自由討論;可以一次性定稿,也可一人寫多篇。總之,只要學生在“寫”,教師對“寫”的方式、過程儘可能不加干預。只要學生“寫”的目標達到了,手段由學生自由選擇。這一原則下具體的做法有:一是讓學生建立自由的創作交流組織。如筆友。寫作小組:每4人為一組,可在課外就某個社會現象、自然現象開展調查、實驗、查閱圖書,然後再寫作。“作者——編輯——讀者”群體:組成3人小組,在課後一人任作者,一人任編輯,一人任讀者。二是教師要有民主的指導方式,促進學生大膽準確地表達,這就要求教師要鼓勵並容忍學生不同的看法和意見。如《一件……的事》,學生一般都從正面寫,其實還可從“反面”寫,如後悔的事、傷心的事、想起來令我汗顏的事等等。又有學生寫《我的.母校》總是寫校園如何吸引人,生活如何難忘,其實也可談令自己傷心的事、令自己生氣的事,它們都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對此,教師應予肯定。

  第四是“因材施評”原則

  在作文評價時,不要使用統一標準(正規考試除外),而應進行彈性的評價指導。就是不同的學生有不同的評價指導;不同階段同一學生的評價指標也不相同;評價指標只求反映學生的進步,而不只求反映水平。教師首先應是學生作文的忠實讀者,對學生多加鼓勵與批評學生作文中存在的問題同等重要。評價時要恰當評分,分數有“客觀評定”和“激發動機”的雙重功能。只要是好文章,或者儘管還有某些問題但已很好地達到本次學習目標的文章都可給高分,甚至滿分。而60—80分的分數,既無鼓勵作用,又難以區分學生的寫作水平。同時,評語要具體,使學生既看到自己的進步,又知道存在什麼問題及怎樣修改。例如:傳統評語中“寫得欠具體”、“層次不清楚”、不如改為“對××我們都想知道得更多,對其再作一些描寫好嗎?”、“你寫了許多令人感興趣的內容,如能按一定的順序寫,我們一定可以更清楚地瞭解,你可否試著改改?”等。另外,要與學生共同評賞,對學生作文,每次可選出進步較快的1—2篇讓全班學生找其中的優點。學生仔細閱讀,發表意見,教師儘可能多吸收學生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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