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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我國股票期權計量研究

淺析我國股票期權計量研究

  摘要:股票期權已經在股權激勵中佔據一席之地,從股票期權的定義出發,著重闡述了新的會計準則中股票期權的會計確認及其計量。

  關鍵詞:股票期權;確認;計量

  1我國股票期權的確認

  會計確認一般包括確認為何種要素以及如何時確認。

  1.1確認為何種要素

  股票期權的確認主要到兩個問題,一是股票期權是作為權益還是作為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二是股票期權作為費用還是作為利潤分配的一部分。

  在股票期權是否需要確認為費用上存在著兩種觀點:利潤分配觀、費用觀。利潤分配觀認為,股票期權的發行是直接發生在員工和原有股東之間的交易,股東同意與員工分享未來權益的增值。費用觀認為,以激勵為目的的股票期權,是企業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因此應將其作為企業的薪酬成本,計入費用要素,列入利潤表。我國今年初開始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權支付》也支援這種觀點。作者理解其原因為:

  (1)從本質上看,股票期權是在“兩權分離”情況下,為了激勵經營者及員工為企業長期發展努力工作而給予的一項薪酬,因此可以將股票期權的授予看作企業與員工之間發生的一種特殊交易。企業以期權換取員工的勞動,透過交易,企業得到員工的勞動,付出的是期權成本。根據會計的配比原則,企業應將這筆費用在員工服務期間逐期攤銷,與相應期間員工勞動所產生的收益配比。

  (2)雖然從形式上看,當股票期權的持有人行權後,其身份轉化為企業的股東,享有企業剩餘價值的分配權,但從交易本身來看,企業實施股票期權是一項獨立的交易,在交易過程中,期權作為一種報酬的支付形式,其本質與工資、資金是對現時勞動的報酬,而股票期權則是對員工長期勞動的報酬和獎勵。

  (3)股票期權在行權之前,企業無法推斷期權持有人在總股本中所佔的份額,期權持有人並不具備成為企業股東的條件。只有等待期滿,持有人完成期權計劃所規定目標並後,期權持有人才能按照其佔總股本的比例享有相應的份額,併成為傳統意義上的企業股東。因此,利潤分配觀在理論上很難成立。

  (4)根據我國今年初剛開始實施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對費用的定義:“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的總流出”,企業以股票期權為代價換取員工的服務,期權成本符合合準則對“費用”的定義。因此,企業在以股票期權為代價獲得員工服務的同時,應將股票期權價值確認為費用。

  確認後的結果是,利潤表中的費用增加,資產負債表中的股東權益增加,從而使兩張報表如實反映企業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後對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1.2確認時點

  關於股票期權確認的時點,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一是以股票期權的授予為會計確認日。其理由是在授予日企業與員工都確認了股票期權計劃條款,經理人開始為得到股票期權而努力工作,企業也開始承擔義務。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均持這種觀點。二是以可行權日為作為會計確認日。其理由是,企業員工所提供的'服務是為獲取股票期權所必須支付的代價,在企業尚未獲得員工服務之前,期權僅僅屬於一紙空文,因此等待期滿才是合適的確認時點。由於這種方法考慮了股票期權自身的不確定性,因此得到許多會計學者的支援,但是在實踐中應用較少。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中,規定了股票期權的兩種確認時點:一是對於授予後立即可以的,在授予日計入當期成本費用;二是對於需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才能行權的,採取分時點入賬,即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將所取得的職工服務計入成本費用。相比之下,第二種方法更多地考慮了股票期權的不確定性,比較符合會計的謹慎原則,從整個等待期來看,最終對成本的確認與美國和國際會計準則也是一致的。但是這種方法使期權的產生早於確認,意味著期權被授予後要一直等到資產負債表日才能被確認,從會計年度內看實質上是推遲了費用的確認,不符合會計的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在股票期權授予日,一方面意味著企業要承擔未來向期權持有人出售股票的責任,另一方面意味著持有人要向企業提供所規定的服務。也就是說,股票期權的實際影響從授予日開始就實際發生了。將授予日作為計量是日有三個優點:①能較徹底地反映公司股票薪酬計劃的薪酬費用高低;②對於股東而言,第一時間即將薪酬費用作為費用入賬,能幫助股東瞭解經理層的報酬狀況以及與之相關的管理成本;③對企業本身而言,由於在計劃授予日就交薪酬費用作為成本入賬,可以起到減少公司稅賦的作用,即使股票薪酬計劃最終未能行使時,也可以節省稅賦。因此,根據會計的權責發生制原則,授予日應是股票期權最合適的確認時點。

  2我國股票期權的計量

  股票期權的計量屬性,現在國際上經常用的有兩種:(1)內在價值。指市場價格高於價格的部分。在行權價格不低於市場價格的條件下,股權期權的內在價值為零,即不確定薪酬費用,地當期損益表也不會有影響。在行權價格高於市場價格的條件下,應該確認薪酬費用,並在員工提供服務的一個或多個期限內分攤入賬。(2)公允價值。所謂公允價值,是擇時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願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我國剛開始實施的新會計準則採用的是公允價值計量股票期權。其原因是:

  (1)股票期權不僅具有內在價值,還具時間價值,採用內在價值法計量股票期權不能全面反映股票期權的價值,從而高估企業的利潤,影響企業報表的質量,誤導報表使用者的決策。

  (2)股票期權是一種激勵制度,對其的會計處理應該能夠促進股票期權制度的發展,如果採用內在價值法,很多企業為了不確定薪酬費用,經常使行權價格等於股票價格,目的是為了增加公司的利潤,進而提高公司股票股價,這樣就使得公司是圍繞會計準則而不是根據最優激勵效果來確定股票期權計劃。

  (3)公允價值法有廣泛的適應性,能保持會計準則的穩定性。內在價值法對固定條件的股票期權適用性很好,但對變動條件的期權計劃適用性較差,而公允價值則適用於所有的股票期權計劃和股票增值權等其他股票薪酬計劃。我國未來將出現越來越多種類的股票期權計劃,將出現多元化的趨勢,為了適應這種需要,我國在股份支付會計準則中採用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

  (4)2004年12月FASB修訂版要求所有公司採用公允價值法進行期權的核算,為了與國際趨同,使國內上市公司和赴海外上市公司的會計準則統一起來,也要求我國採用公允價值法核算股票期權。作者認為,對於股票期權來說,採用公允價值計量能夠更真實的反映股票期權的價值和企業的激勵成本。至於如何計量,活躍市場的報價及其他參考價格自然是其公允價值的最佳選擇。但是,由於股票期權是不可轉讓的,在市場上很難找到類似的交易價格,因此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只能藉助於期權定價模型。常用的方法有B-S即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這是一個非常實用的期權定價方法,計算簡便,便於操作推廣。

  參考文獻

  [1]@王豔.股票期權的會計確認與計量問題淺議[J].會計研究,2005,(12).

  [2]@李曉芬.股票期權會計處理的中美比較[J].經濟師,2006,(12).

  [3]@魏素豔,曹慧.我國股票期權會計核算的研究[J].北京理工大學學報2007,(8).

  [4]@丁瑞娟.職工股票期權的確認與計量[J].財會通訊(綜合版),2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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