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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和工程造價風險分析論文

工程造價和工程造價風險分析論文範文

  工程是科學和數學的某種應用,透過這一應用,使自然界的物質和能源的特效能夠透過各種結構、機器、產品、系統和過程,是以最短的時間和精而少的人力做出高效、可靠且對人類有用的東西。下面是小編為你帶來的工程造價和工程造價風險分析論文範文 ,歡迎閱讀。

  【摘 要】分析造價風險管理流程,從中重點強調工程造價風險分析,從業主方和施工承包方兩個方面來論述傳統造價風險分析存在的缺欠,為蒙特卡洛風險分析方法提供必要性。

  【關鍵詞】工程造價,業主方,施工方,

  引言

  建設專案造價風險管理的核心是專案風險性造價的確定與控制,對於那些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或可能多發生也可能少發生的建設專案風險性造價進行嚴格而又科學的管理,才可能實現建設專案成本最小化和價值最大化的目標。我國現有的造價管理模式主要是以建設專案確定性造價為重點進行控制,而且經常情況下對風險的處理存在兩種情況:或者完全忽視風險的存在,或者簡單的定出10%的準備金。傳統的編制專案造價的方式允許一定範圍內提取風險準備金,但任何風險準備金都是一勞永逸的,除了通貨膨脹外,幾乎沒有正式的更新方法,而且風險的識別、評估也沒有遵循科學的方法論,這樣準備金就會出現設定過高或在分項準備金和總準備金中兩次計量的現象,但也就只有按照一定比例確定的不可預見費屬於風險性造價管理的範疇,而其他的一些造價風險管理的辦法就屬於具體專案管理人員的管理經驗罷了,沒有形成系統化的知識。

  1.工程造價風險流程分析

  按照風險研究理論,要對風險進行研究,首先應對其進行識別,找出風險產生的原因,這是風險分析的起點;然後對這些風險產生的後果的影響大小進行分析,如何恰當地評價和分析投資估算階段的風險,形成對造價影響的量化指標,是造價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最後依據風險大小的分析結果,根據風險產生的原因對風險進行主動控制和防範。造價風險分析流程如圖1所示。

  對於工程造價而言,儘管人們可以在決策階段、建設實施階段等對建設專案特徵透過預測和分析去預先規定出需要開展的各項具體活動和各項具體活動的程式和做法,但是各種人為因素和個人意志的影響會改變這些預先的設定,同時專案的客觀環境和條件也會發生變化,從而使工程造價出現不確定性。在投資估算階段,風險因素的識別就是透過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儘可能地找出潛在的影響專案造價精度的風險因素。

  風險評估的任務是對某一風險因素髮生的機率及其後果的性質和大小進行估計。PMI對每一專案風險採取三個因素進行表達:風險事件,即專案將會出現什麼樣的有害情況;風險機率,即風險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有多大;風險後果量值,即風險後果的嚴重性。

  為了降低風險因素對工程專案造價估算進度的影響,需要針對不同的風險給出相應的風險準備金,一般有兩種風險準備金提取方法:一種是最大風險準備金法;另一種是平均風險準備金法;最大風險準備金法是在假定風險最大化發生的情況下所需的估算金額,它一般只用作平均風險準備金的比較物件,而不會加入最終的估算額。

  2.業主方面的工程造價風險因素分析

  業主可以透過合同把風險轉移給承包商,例如業主在合同中這樣規定:施工現場發生裝置損失和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這樣就把風險轉移給承包商,承包商可以透過保險再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或是自身消化。但對於材料價格上漲這樣不確定性很大風險,如果工程專案規模小、週期短,業主可以透過合同把這一風險全部轉移給承包商;但對於規模大、週期長,仍透過合同把這一風險全部轉移給承包商,顯然是不合理的。因為工程建設中材料價格約佔總造價的60%-75%,如果材料上漲10%,那就使總造價上漲6%-7.5%,在利潤微薄的建築市場中,這樣的經濟風險對承包商來說是無法承受的。為此,在規模大、工期長、市場價格不穩定的情況下,承包商在施工過程中最大的風險是材料價格的上漲,所以如何防範這一風險對承包商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工程造價業主方面的風險因素:

  (1)規劃設計方案陳舊,未進行最佳化優選,目標最佳化錯誤,設計中未採用現代化最佳化設計方法。

  (2)專案規劃、設計深度不夠。在目標設計中,可能存在構思錯誤,規劃設計深度不夠,設計內容不全,重要邊界條件遺漏,採用規範不恰當,設計引數選用不合理,未考慮當地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未考慮施工可行性等。

  (3)地基勘察資料不全,地下埋藏物未事先考慮,臨時處理不當。

  (4)承發包方式選擇不當;合同型別選擇有誤;合同條款遺漏,表達有誤,不嚴謹,合同管理不力,引起大量索賠。

  (5)專案實施期間通貨膨脹,材料、人工費用上漲;或國家調整產業政策,採用新的要求或更高的技術標準,從而導致投資額大幅增加。

  3施工企業方面的工程造價風險因素分析

  3.1經濟風險

  經濟風險是指如果建設專案風險事件一旦發生,專案風險的直接或間接後果將造成建設專案工程造價的提高。引起經濟風險的因素一般有以下四個方面:專案所需資源的單價上漲。如施工過程中材料單價的上漲和人工單價的上漲等等。工程設計的不完整、不詳細、不清楚,給施工和投標報價帶來的風險。工程承包範圍是否清楚,承包內容是否明白無誤。不要因為工程承包範圍不清楚造成互相扯皮,增加專案的風險。施工單位在投標時,應根據工程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適合的施工方案,並根據該方案定出準確的報價,如果到施工時才發現原先制定的施工方案不合理要重新制定,則很有可能引起造價提高的風險。

  3.2工程量風險

  (1)清單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不符的風險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定招標單位給出工程量清單,並對其偏差負責,在結算時調整。但在實際操作中,招標單位為了規避工程量計算錯誤的風險,在招標檔案中規定多少範圍內比如±3%不得調整;或者規定由投標單位複核工程量,負責校正,如果在投標階段不提出,則視為沒有工程量偏差,結算時也不調整。這樣招標人就把工程量編制的責任和風險又全部推給了投標人。如果施工企業不能擺脫清單責任,業主就可以隨時以投標人報價裡包含的所有工程風險為由來打壓施工企業,施工企業將不得不額外承擔不應由自己來擔的工程量風險。

  (2)工程量清單缺項的風險雖然在計價規範中規定:“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單專案,其相應綜合單價由承包企業提出,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結算的依據,”但承包企業提出的漏項專案往往在投標時就應在投標書中有所體現,才易為業主接受,並有利於與業主在價格上協商。如果承包企業在稽核工程量清單時,沒有及時發現漏項或發現漏項卻沒有向業主提出異議,施工過程中想透過索賠來獲得相應的工程款是很困難的,想得到一個有利的價格則更難。

  3.3合同風險

  業主聘請有經驗的法律專家和工程諮詢顧問起草合同,使合同質量很高,其中隱含了大量的不利於承包商的風險責任條款和業主的反索賠條款,再加上承包商很難全力對等參與合同談判,往往受制於業主,這樣就很容易被業主牽著鼻子走,自然就增加了履行合同的風險性;承包商又十分輕信業主在合同以外的妥協和承諾,輕率的簽訂了既沒有法律約束力,又無法兌現的“君子協定”;承包商對簽訂合同的前期準備工作明顯不足,對業主的資信和合同的公正性缺乏嚴格的分析;對合同缺乏識別力,當合同條款不全、不完備、不具體,缺乏對業主的權利限制性條款和對承包商保護條款時,沒有能去修改完善它,不自覺地接受了合同中大量隱含風險,最終在合同施工導致了承包商的損失。

  參考文獻:

  [1]陳煒池.論建設工程施工招投標階段的造價控制[J].建築經濟,2008(6):115-117

  [2]閻瑞娟.張莉.淺議工程專案全風險造價管理[J].重慶工學院學報,2002(2):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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