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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元宵節習俗介紹

閩南元宵節習俗介紹

  福建簡稱為閩,閩南即指福建的南部,地域上的閩南包括廈門、漳州、泉州、龍巖。但從地域和文化等多方面來說,閩南特指的是泉州、廈門、漳州三地。閩南作為一個特定的文化傳承下來,其影響實為深遠,受其他方言影響之地也通行閩南語,也是有著大體一致的文化認同,因此他們也同屬閩南根源,我們即可稱其為泛閩南。

  農曆正月十五為元宵節,又稱“上元節”。古代以正月十五為“上元”,七月十五為“中元”,十月十五為“下元”,合稱“三元”,據道家的說法,上元乃大官賜福之日,居“三元”之首。泉俗素稱“上元小年兜”,十分隆重,在正月初一再次掀起一個節日的高潮,自朔至望,為春節的系列民俗活動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如今的元宵佳節已成為閩南人與“三胞”團聚的“團圓節”,有首《元宵月正圓》的閩南歌謠唱道:“鬧元宵,月正圓,閩臺同胞心相依,扶老攜幼返故里,了卻兩岸長相思。熱淚盈眶啥滋味?久別重逢分外喜!鬧元宵,煮湯圓,骨肉團聚滿心喜,男女老幼圍桌邊,一家同吃上元丸。搖籃血跡難割離,葉落歸根是正理。”

  元宵節的應節食品是“元宵丸”,此食俗始於宋代。閩南地區的.元宵丸聞名遐邇,其製法獨特,以炒熟的花生仁去膜搗末,加上白糖、芝麻、蜜冬瓜、金桔泥、拌以焗蔥白的熟豬油、香蕉油(香料),捏成丸餡,沾溼後置於盛有幹糯米粉的盤中,反覆數次滾轉而成,煮熟後食之香甜而不膩嘴,是日以元宵九湯供祀祖先、神明,謂之祭春,並作家人早餐。元宵節吃元宵丸,取其圓形,寓有全家人團圓、吉利、美滿之意。

  閩南元宵節的習俗不少,如泉州舊時郡城、晉江、惠安一帶,要“請替身”、“過關限”。所謂“替身”,是指能立置的小蔑紙人,家庭主婦要先略備酒菜敬祭,並念道:“吃肉緊迫迫,吃酒跑溜溜,吃主人酒菜,替主人消災。”然後焚燒掉。有的還要用紅紙剪成或紮成一個城門樣的關隘,再舉行一個過關儀式。這是春節系列民俗活動結束前夕,再一次祈冀在新的一年裡消災消難,前途光明。

  沿海一帶未成年女孩還時常結伴祀“棕蓑娘”,其時要備好食品及一寸長的小紅繡鞋一隻或小衣衫一件,到廁所內上供,祝曰:“棕蓑娘,水芒芒(容貌美),教阮綆(織),教阮紡。教阮綆布好布邊,教阮做鞋好後跟。教阮舉大針,補大裘;舉針仔,挑繡球。舉剪刀,剪花樣,剪得照人照人樣。”其供品或邊祝邊吃,或祝畢帶回,小紅鞋或小衣衫則要焚化。此“棕蓑娘”當為全國許多地方所敬妃的廁神紫姑。《顯異錄》曰:“紫姑,萊陽人,姓何名媚,字麗卿,壽陽李景納為妾,為大婦曹氏所嫉,正月十五日夜,陰殺之於廁間。上帝憐之,命為廁神,故世人以其日作其形,於廁間迎祝,以佔眾事。”泉州未成年女孩敬把“棕蓑娘”,在於祈求來日心靈手巧,精於女紅,與全國其他地方佔蠶桑、佔姻緣、佔得子等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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