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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浙江高考平行志願的投檔辦法

關於往年浙江高考平行志願的投檔辦法

  平行志願投檔辦法

  按科類及考試類別,根據考生總分(文化總分加政策加分)從高到低依次對考生所填報的平行志願從A院校到E院校的.順序逐個檢索,被檢索的志願中一旦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

  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文化總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投檔。單科順序排列:一類考試科目文科為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自選模組,理科為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自選模組;二類考試科目排序,剔除自選模組,其他科目排列與一類相同;三類考試科目文科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理科為數學、語文、外語、技術。

  同一學校總分、文化總分和單科成績均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檔。

  各批平行志願和徵求志願均實行一輪投檔。考生每次填報的5個志願最多隻有一次投檔機會,一旦被投檔到其中一個院校,其餘4個志願即失效。若投檔後被退檔,其他志願也不能再投檔。

  平行志願和徵求志願的退檔考生和檔案未能投出的考生可參加後續的徵求志願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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