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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寧夏地區高考分數線參考

往年寧夏地區高考分數線參考

  一、文史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89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53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5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二、理工類(含軍事、公安類院校或專業)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40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401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0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三、面向貧困地區招生專項計劃

  第一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錄取分數線:489分;

  第一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錄取分數線:440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文科本科錄取分數線:453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理科本科錄取分數線:401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文科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理科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四、體育類(文史)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398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352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5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五、體育類(理工)

  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385分;

  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322分;

  第三批錄取院校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00分;

  第四批錄取院校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200分。

  六、藝術類

  報考藝術類(理工、文史)考生高考總分應達到區內院校藝術類錄取分數線或區外院校藝術類填報志願資格線。區內院校藝術類錄取分數線,依據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按略多於區內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數的原則,於投檔前單獨統一劃定。區外藝術類的填報志願資格線為200分。

  七、高職單獨招生(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本科(含第三批本科)填報志願資格線:388分;

  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130分。

  八、說明

  1、上述所有錄取分數線均指高考總分應達到的.最低錄取標準。高考總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課總分與政策性照顧分值之和。其中,政策性照顧分值是指考生符合《寧夏回族自治區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年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招生規定》中錄取照顧政策所應享受的政策性照顧加分分值。

  2、錄取分數線劃線原則:第一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是按其計劃數110%劃定;第二批錄取院校本科錄取分數線是按其計劃數100%劃定。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職(專科)填報志願資格線是指可填報相應批次志願的考生高考總分應達到的最低資格控制線。錄取時依據本批次招生計劃和考生填報的志願,在最低錄取資格線上,按照平行志願投檔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滿為止。如生源不足,在徵集志願時,依據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計劃,對最低錄取資格線進行適當調整。

  4、報考體育類考生高考總分和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成績均須分別達到體育類錄取分數線和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資格線。其中,第一、二批本科體育術科測試最低資格線,以自治區《關於公佈寧夏普通高等學校本科體育專業術科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通知》

  九、考生1分段成績分佈情況將在寧夏教育考試院

  十、網上填報志願和錄取時間安排

  1、第一次集中填報時間為6月20日下午16:00至6月24日18:00截止。填報批次為藝術和體育專業本科批次、提前批錄取本科和第一批錄取本科、第二批錄取本科志願。

  2、第二次集中填報時間為7月26日8:00至7月29日18:00截止。填報批次為第三批錄取本科(含藝術和體育專業)和第四批高職(專科)(含藝術和體育專業)志願。

  3、徵集志願在各批次錄取結束後填報。

  寧夏回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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