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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福利管理制度實施細則

  福利管理是指對選擇福利專案、確定福利標準、制定各種福利發放明細表等福利方面的管理工作。以下是小編蒐集並整理的福利管理制度實施細則,歡迎查閱。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規範公司薪酬結構、薪酬標準、薪酬發放管理、福利管理。建立科學薪酬及福利制度,從而激勵員工改善工作表現,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和公司的經營業績,以實現公司發展的戰略目標;

  1.2適用範圍:除集團公司考核的領導班子成員(實行年薪制)及公司內營銷口人員外所有員工。公司聘請顧問、兼職人員、外借人員薪酬待遇按有關協議辦理。

  2.制定原則及依據

  2.1原則

  2.1.1根據公司內部各職位之間任職資格的相互比較,結合市場薪酬調查結果,形成的各崗位之間的相互比較,確定薪酬的具體分配,以期達到對內相對公平和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

  2.1.2員工薪資依據本崗位任職條件所需的工作能力、經驗、文化程度、專業知識並結合市場水平等因素確定;

  2.1.3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公平競爭,突出貢獻;

  2.1.4員工收入與企業整體效益掛鉤,與其工作績效掛鉤;

  2.2依據

  2.2.1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2.2.2公司董事會相關薪酬、福利制度、檔案精神;

  2.2.3行業、公司所屬地區薪酬水平現狀;

  2.2.4公司自身發展戰略及企業自身經營管理定位特徵。

  3.管理職責

  3.1公司實行集中統一的薪酬管理體制,並採取“二級分配”管理模式。第一級分配是公司對各部門進行的額度分配;第二級分配是由各部門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的明細分配;

  3.2人力資源部是公司組織、實施薪酬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負責根據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實施薪酬分配製度;對各部門薪酬分配進行指導、審定;負責對各部門關於公司薪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監督;組織、指導各部門員工薪酬的建檔工作,並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為公司制定、調整薪酬政策提供依據;

  3.3各部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貫徹、落實公司薪酬制度,並具體負責本部門員工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4.薪酬結構

  4.1非計件員工

  4.1.1非計件薪酬人員薪酬構成:固定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福利+年終獎金;

  4.1.2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4.1.2.1基本工資:是員工的保障性工資,滿足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據員工的供職崗位、崗級確定;

  4.1.2.2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稱、發展潛力、特定人力資源的稀缺性等因素確定,崗位工資體現公司對員工自身素質、工作素質、素養的承認和勞動成果的尊重;

  4.1.3固定工資作為各類保險、個人所得稅、員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培訓費等計提和繳納的依據,含員工應繳納的個人部分。固定工資按月發放;

  4.1.4績效獎金:是指公司根據當月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結合分配係數及員工績效考核成績對其計發的績效獎勵。用於鼓勵員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既與企業經濟效益有關,又與個人績效有關;

  4.1.5補貼津貼:包括誤餐補貼、通訊補貼、高溫補貼及其它特殊補貼等;

  4.1.6年終獎金: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年終發放;

  4.2計件員工

  4.2.1計件薪酬人員薪酬構成:計件工資+補貼津貼+績效獎金+福利+年終獎金;

  4.2.2計件工資:員工按公司管理制度彙編檔案精神、要求完成可量化計算工資工作量公司所支付的`工資;

  4.2.3計件工資包含了非計件員工薪酬構成中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種補貼津貼及績效獎金等;

  4.2.4補貼津貼:包括交通補貼、誤餐補貼、高溫補貼、特殊工種津貼、職業技術津貼、班組長津貼及其它補貼等;

  4.2.5年終獎金: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年終發放;

  4.3協議制員工

  4.3.1協議工資只對經總經理辦公會認定的、部分重要或特殊崗位人員適用;

  4.3.2協議工資按協議約定標準按月發放。

  5.薪酬標準

  5.1非計件員工

  5.1.1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標準:按員工供職崗級、供職職務分別確定其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5.1.2誤餐補貼:員工因工誤餐補貼。員工不分崗級、職務,統一確定標準;

  5.1.3通訊補貼:按公司《費用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5.1.4高溫補貼:員工在法定的高溫天氣下作業公司給予發放的補貼(現金或實物)。

  5.1.5其它補貼:根據人事具體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確定。補貼金額範圍為100元一一1000元/月;

  5.1.6崗位係數:按員工供職崗級、供職職務,結合員工本人技術、技能、行業經驗、崗位與產量直接關聯度綜合確定崗位職級;

  5.1.6.1對尚未完全達到崗位任職要求的員工,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調差執行;

  5.1.6.2對於新增加的崗位,人力資源部在參考類似崗位工資標準、徵求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擬定崗位職級建議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後執行;

  5.1.6.3績效獎金係數K,計算公式為:

  主營產品月度完成入庫噸位x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

  5.1.6.4員工績效獎金比重為:

  當月公司產量×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50%=產量獎;

  當月公司產量×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50%×考核分數=考核獎。

  5.1.6.5.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總會計師)每月績效獎金的50%按月發放,另外30%根據考核情況發放;

  5.1.6.6部門經理級每月考核獎的5 0%平時按月發放,另外5 0%根據考核情況發放;

  5.1.6.7每月產量資料由生產部提供;

  5.1.6.8公司主營產品達到規定基礎產量月產量(按產成品入庫重量統計),予以計發績效獎金,低於規定基礎產量不計發;

  5.2計件員工

  5.2.1實行計件薪酬人員部門工資總額標準;

  5.2.2交通補貼:員工上下班,統一確定交通費標準;

  5.2.3誤餐補貼:員工因工誤餐,不分崗級、職務,統一確定標準;

  5.2.4高溫補貼:公司給予法定高溫天氣下作業的員工發放的補貼(現金或實物);

  5.2.5特殊工種、職業技術津貼:針對特殊工種、特殊崗位、特殊技術人員或額外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收入;

  5.2.6班組長津貼:按照管理幅度和權責大小,對各部門內經公司批准設立的班組長崗位按月度計發的崗位補貼;

  5.2.7其它補貼:根據具體人事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確定;

  5.3年終獎:公司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按員工崗級職務及當年度實際工作月份計算發放年終獎,發放標準如下:

  5.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總會計師)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1 0 0 0 0元×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見《目標管理責任書》);

  5.3.2公司部門經理年終獎標準

  應發年終獎=5 0 0 0元×係數M(年終獎係數)x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見各部門《目標管理責任書》);

  5.3.3非計件員工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1 0 0 0元x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

  5.3.4計件員工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5 0元/月×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考核計發係數;

  5.3.5係數M(年終獎係數)標準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年度實際情況確定;

  5.4若公司未達到年度計劃目標,考核年終獎不予發放,只發放過節費;若持平(±5%),則按考核發放;若超額完成公司年度目標,則在發放考核年終獎的基礎上,再以其年薪總額的8—1 5%發放超額獎(其發放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年底實際情況報董事會批准執行);

  5.5其它獎金

  5.5.1安全獎:公司根據《安全、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條例》規定,給予無安全事故集體、班組及員工所發放的獎勵;

  5.5.2非例行獎勵:公司視業績增長及個人貢獻程度而實施非例行獎勵,如特殊貢獻獎、先進獎、合理化建議獎、發明創新獎、單項技能獎等。

  6.員工福利

  6.1員工基本福利公司根據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公司董事會檔案精神,結合公司自身特點向員工提供法定保險、培訓、節日、帶薪年假及其它非貨幣類報酬外,將視其經濟效益,臨時增設其它福利;

  6.2員工社會保險公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員工辦理社會基本保險,具體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3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包括在職輔導、公司內脫產培訓或公費外派培訓等;

  6.4法定節假日、員工結婚、生育、因病、因事、親屬死亡,員工可按規定休

  假,休假期間薪資給付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6.5公司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用品保護。

  6.6公司提供交通車接送員工上下班;

  6.7其它福利其它福利包括非貨幣性福利,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適時按需決定執行。

  7.薪酬發放管理

  7.1薪酬發放時間

  7.1.1薪酬結算起止日:上月2 6日至當月2 5日;薪酬發放日:次月1 5日~1 8日;

  7.1.2年終獎金:按年度考核發放。每年農曆春節發放上年度考核核算的年終獎,以實際在冊在崗員工為準;

  7.2試用期薪資

  7.2.1入職培訓期員工:員工入職培訓期,公司給予10元/天生活補貼,員工入職培訓未超過5日,主動放棄培訓,不計發每天10元生活補貼;

  7.2.2所有新入職的員工均需經過3個月的培訓試用期;

  7.2.3新入職員工,按員工薪酬標準靠級定薪,試用期按職級發放固定工資,不計發績效獎金。計件薪酬員工由部門或車間考核執行;

  7.3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年休假和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

  7.4異動情況薪資

  7.4.1公司內部調動的:崗位調動、工資如有變化的,當月工資以調動前後的實際工作時間、崗位分別計算;

  7.4.2員工升遷或降職的:當月中旬(15號)以前員工升遷或降職的,當月按升遷或降職的崗位重新計發工資;當月中旬(1 5號)以後升遷或降職的,次月按升遷或降職的崗位重新計發工資;

  7.4.3部門經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因特殊原因較長時間離開公司不能正常履行其職能的採取代理制,代理期幹部按代理崗位計發工資;

  7.4.4員工自動離職、辭職,自員工自動離職、辭職之日起不再計發工資。當月工資按天結算。離職後不再計發年終獎;

  7.5扣薪

  7.5.1病假、事假:病、事假期間按規定扣除固定工資,績效獎金按實際考核情況發放,假期超過7天的,超過期間無績效獎金;

  7.5.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規定在當月工資及績效獎金中扣除相應罰金;

  7.5.3代扣項;

  7.5.3.1各項保險金需個人交納部分;

  7.5.3.2員工各項薪酬收入,按國家稅法規定,除允許扣除額外,均由收入主體個人承擔個人所得稅,由公司核算代扣代繳;

  7.6超時工作;

  7.6.1公司不鼓勵員工超時工作。如果確屬工作需要臨時性的工作安排,導致員工超時工作,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按審批程式報主管領導,並於超時工作發生一個月內安排員工以時間補休;

  7.6.2未能及時安排的補休,如果沒有加班員工直接上級及時的說明,將視為員工自動放棄。員工本人亦有責任提醒直接上級及時為其安排補休,補休時需填寫《請假申請表》完成請假程式;

  7.6.3如超時工作無法以時間補償,需發放超時工作薪資時,應在《加班申請表》上註明,交主管領導批准;

  7.6.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作加班處理;

  7.6.4.1因個人原因延長工作時間的;

  7.6.4.2利用下班時間討論工作和召開會議的;

  7.6.4.3利用下班時間對外聯絡的;

  7.6.4.4利用下班時間宴請客戶的;

  7.6.4.5各級主管利用下班時間檢查工作的;

  7.6.4.6出差、培訓;

  7.7考核獎二次調整分配規定公司規定按各單位、各部門對所轄人員月度產量獎,各部門主任提出方案,經分管公司級領導批准,可按公司核算的實發績效獎金計提4 0%進行二次分配,以利部門內調控激勵,“獎優懲劣’’(詳見該部門績效考核辦法);

  7.8月度薪酬發放具體實施細則;

  7.8.1月度生產量編制報批:每月28日(節假日提前),由成品庫編制上月2 6日至本月25日《公司xx月主營產品入庫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協產品經本公司發運出庫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協鍍鋅產品入庫重量表》。經包裝車間主任上報、生產部主任稽核、生產副總稽核簽字、常務副總批准送人力資源部;

  7.8.2月度獎懲扣款考核編制報批細則;

  7.8.2.1每月28日(遇節假日提前)由各部門報《xx部門xx月人員考勤名單》交人力資源部;

  7.8.2.2每月2 8日(遇節假日提前)行政事業部編制《公司xx月應扣水電費人員名單》交人力資源部;

  7.8.2.3次月1日(遇節假日提前)人力資源部編制《xx部門xx月考核薪酬總額表》交各部門;

  7.8.2.4次月3日(遇節假日提前)各部門編制《xx部門xx月員工工資核算表》及《xx部門xx月員工考核獎二次分配名單》報分管領導批准後送人力資源部;

  7.8.2.5次月6日(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考核情況及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的考核結果,彙總編制《公司xx月考核獎罰統計表》,報分管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7.8.2.6次月8日(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校對、核算、編制《公司xx月非計件員工薪酬發放表》,《公司xx部門xx月計件員工薪酬發放表》報分管領導審定,送資產財務部編制業務憑證工資表,資產財務部報總經理批准後於次月10日~18日以銀行卡或現金形式發放員工薪酬;

  7.9年終獎金髮放具體實施細則;

  7.9.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於每年元月10日前書面提交《xx年度述職報告書》至人力資源部,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其逐一考評記分。考評結果由總經理批准,資產財務部造表於春節前發放年終獎金;

  7.9.2公司部門經理年終獎金:由各目標責任人於每年元月10日前書面提交《xx年度述職報告書》至人力資源部,先由各部門互評,再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其逐一考評記分。考評結果由總經理批准,財務部造表於春節前發放年終獎金;

  7.9.3其他公司人員年終獎金:每年春節前1 0天(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按公司薪酬制度及各部門考核辦法編制、彙總《公司xx年度年終獎人員名單》報副總稽核,總經理批准,於春節前發放。

  8.薪資保密規定

  8.1各級人員不得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8.2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員、資產財務部及公司級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8.2.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洩任何人薪資,如有洩漏事件,調整崗位或辭退;

  8.2.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100元;

  8.2.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100元;

  8.2.4評論他人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200元。

  9.附則

  9.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年度持續修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9.2本制度制定及修正改進,在與公司工會討論協商後,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透過,總經理批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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