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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可持續發展論文

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精選論文3篇

維護好周圍的環境,才能保證可持續發展。以下是PINCAI小編整理的關於論文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和參考!


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精選論文3篇

自人類邁進二十一世紀以來,開發新能源成為全世界解決能源問題的共同出路。與化石燃料相比,新能源具有可再生、對環境友好等特點,更符合人類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其中,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水能和潮汐能,是開發較早的新能源,已在實際生產生活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曾一度被人們看好的核能,有著極高的能量值,可是其高額的研究經費和潛在的巨大危害,令世界大多數國家望而卻步。而作為新能源中“排行”靠後的生物能源,卻在最近幾年內忽然人氣銳增,勢如破竹,被看作是“新能源家族中可實現度最高的未來能源”。那麼究竟何謂生物能源呢,它又有哪些優勢呢?

生物能源主要是指在生物體(尤為植物)內,經一系列化學反應所釋放出的能源。其實,世界上90%的能源消耗來自植物光合作用所積累的能源,比如地球演變的歷史上所積累的礦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氣,因為它們是堆積在一起的有機物經地質作用形成的),但總有一天礦物能源會消耗殆盡。能源危機威脅著人類的發展。所以發展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利用植物光合產物轉化成便於利用的能源,引起了全球的廣泛關注。人類利用生物能源,實質是將植物透過光合作用固定的碳的能量釋放出來。它的好處在於: 一、中性的碳迴圈,即無溫室效應;二、生物再生的能源有助於克服化石能源供應的萎縮。並且,發展生物能源不僅可以解決資源、環境的問題,還可以帶動農業產業的發展,實現環境與經濟效應的雙贏。

我國是糧食大國,同樣也是資源匱乏的國家,發展生物能源十分符合我國國情。對此農業部成立了生物質工程中心,目的是加強農業生物質技術研究,在生物能源的開發等方面取得突出進展,並使我國在未來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與此同時,國內的眾多科研院所也紛紛加入研發行列,試圖開拓出自己的道路。巴西、美國等利用玉米澱粉轉化成酒精已經取得很大成效。但是就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而言,不可以用有限的耕地去發展新的能源產業。所以利用荒地種植野生、半野生的能源植物已是大家認同的發展方向。另外,與某些國家採用把玉米、甘蔗轉化成乙醇,或是從油料作物中提取生物柴油不同,我們國家把目光放在了更為高效的纖維素上。 纖維素是植物的木質部分,是地球數量最大的植物積累的產物,植物從太陽獲取的絕大部分能量也都儲存於其中。所以人類一旦掌握了釋放出儲存在纖維素中能量的技術,能源危機便可迎刃而解。在北京市科技俱樂部組織的活動中,我有幸與北京大學生命學院的老師交

談,並聆聽纖維素技術。我瞭解到纖維素的降解和轉化是十分關鍵的步驟,也是巨大的難點。纖維素猶如植物堅硬的骨架,因此它遠比澱粉類物質難分解。而突破口是找到合適的能高效分解纖維素的酶。在這方面生物又給了我們很好的啟示:牛吃的是充滿纖維素的草,卻能夠勝任拉車、耕田的重活。牛胃的反芻作用,其中微生物產生的纖維素酶都是很值得我們去模擬的。我們的課外科技活動就從這裡開始,從分離和改良纖維素酶基因開始。而從另一個角度,我們還可以透過提高植物體內的纖維素含量,來提高轉化效率,降低成本。天然的甜高梁、柳枝稷是目前已知的高纖維素含量植物,而透過對它們進行轉基因處理,我們能從單位植株中獲得更多的纖維素。

生物能源的開發與生物技術、基因工程密不可分。北大的老師向我講述了基因工程在培育能源植物中的作用。其中包括促進光能產物的積累,促進採收後纖維素的降解,以及要使能源植物在缺水的環境中生長,要使這些植物耐受低溫、增加一年中光能轉化的時間。這些都是可以透過基因操作技術來實現。這些工作正是我們這一代人明天要做的事情。今天,我們要多學習這方面的高新技術知識。

作為當代的青少年,我們需要放眼世界,密切關注生態環境和資源問題。過去,我們曾開展節水宣傳、參與植樹造林,為美化環境做出貢獻。而現在我們要身體力行,加入到開發、宣傳新能源的行列中。比如,我們可以在實驗田裡學農勞動,負責原料作物的種植和養護;有組織地進行野外考察,研究各種作物的成分及價值,提供給有關部門。或者科學合理地運用已有的知識,為增強農作物的環境適應性、解決荒漠化問題積極獻言獻策。我們還可以在學校內做培養微生物、植物的組織培養等實驗,提高對生物工程技術的認識水平;加入青少年科技俱樂部,進入科研院所,與導師合作研究相關課題。或者是在學校、社群中宣傳生物能源的使用前景…… 總之,有無數活動與創意等待我們去實施。在這個過程中,不但能豐富自己的文化知識,還可以提高科學素養,鍛鍊能力!其實,我們的力量並不微小。只要我們報有一顆熱愛科學的心,將熱情與智慧投入其中,就會獲得意想不到的收穫。而我們的家園,也必將在你我的行動中,變得越來越美麗!

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精選論文3篇

環境與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公地悲劇的含義以及產生原因

當今世界都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即環境問題。因為經濟的飛速發展,資本 的擴張,人口數量的增加,環境的承受力受到嚴重考驗。在我國某些地方甚至出 現了嚴重的環境破壞現象。其中,草原破壞和森林破壞是兩個較為突出的問題。 經濟的發展有時候會以環境的破壞作為代價。上個世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 的經濟有了大幅度提升, 人口的總數也達到了一個很高的數量級。由於各種的原 因,導致了環境問題日益凸顯出來。以我國的內蒙古草原為例,1982~2006 年 內蒙古草原退化嚴重,與 1982 年相比,1983~2006 年的 24 年間草原植被狀況 優於 1982 年的年份只有 5 年,1999~2006 年 8 年間內蒙古草原各型別的草原植 被狀況均劣於 1982 年,沒有出現顯著改善的年份。總結起來,有幾個方面的原 因。第一,草原放牧量增加超過了草原承受限度。牧民為了個人利益,不顧後果 增加牛羊數量。第二,草原的開墾導致了草原面積減少。第三,外地人口湧入, 對內蒙古中西部地區甘草、麻黃、 蓯蓉等藥用植物的無序採挖。第四,牧民為 瞭解決燒柴等能源問題,盲目地砍伐灌木用作燃料。另外一個典型的例子,是森 林破壞。森林被破壞之後涵養水源的能力下降,容易造成水土流失,會產生許多 的地質災害如泥石流、塌方等。黃河水含沙量年年增加,也是由於黃河上游水土 流失嚴重,受雨水沖刷之後,土壤最終流入黃河所致。導致森林破壞主要有以下 原因:第一,人為的濫砍濫伐,攫取大量的木材。第二,為了增加土地面積,開 墾森林。 第三, 因為各種基礎設施的建設需要和旅遊業發展, 不得已破壞了森林。 第四,酸雨導致樹木乾枯。 “公地悲劇”這一個概念一個美國學者哈定於 1968 年在《科學》雜誌上發表 了一篇題為《公地的悲劇》的文章首次提出的,文章裡說到“英國曾經有這樣一 種土地制度——封建主在自己的領地中劃出一片尚未耕種的土地作為牧場(稱為 “公地” ), 無償向牧民開放。 這本來是一件造福於民的事, 但由於是無償放牧, 每個牧民都養儘可能多的牛羊。 隨著牛羊數量無節制地增加, 公地牧場最終因 “超 載”而成為不毛之地,牧民的牛羊最終全部餓死” 。屬於人民的公共財產,比如 第3頁

環境,水源,空氣等等,沒有明確地進行分配,就會導致一些人為了謀取私利增 加消費量,而另外的人就被

迫消費了。公地的悲劇,基本上就是指在這類情況下 環境的破壞。 牧民不考慮單位面積草原的承載量, 增加了放牧量, 長此迴圈下去, 草木枯竭。 還有就是,人們對森林樹木砍伐和開墾,讓森林植被受到嚴重破壞。因為草原和 森林沒有明確地像財產一樣進行明確的分配,所以有的人為了個人利益的增加, 忽視長遠利益,不惜破壞了環境。如果這種情況得不到注意和有效遏制的話,公 地的破壞就會越來越嚴重,最終成了“悲劇” 。

英國科學家哈丁 [1]首次提出了"公地悲劇"這一概念並透過形象的例子對此加以解釋:假設 有一片公共牧場可供牧民們自由放牧,在缺乏使用限制機制的情況下,每個牧民所做的決策 總是儘量多地放牧或者延長放牧時間,直至放牧總數超過草地的承受能力.結果草地逐漸耗 盡,而牧民也無法繼續在該公地上放牧和得到更多收益,這時便發生了"公地悲劇".此後,"公地 悲劇"一詞經常被用來指理性地追求最大化利益的個體在沒有相應制度約束下,其短期行為 對公共利益造成的損失. "公地悲劇"的產生是由於缺乏制度約束,多人在共同行使公共產權時,個體行為很容易給公共 資源的使用帶來外部性.首先,人們過度使用公共資源幾乎不用承擔成本,而限制自己使用所 產生的收益卻分散到在所有共同使用公共資源的人身上,個體在做生產決策時更不會主動考 慮自身行為所包含的所有社會成本,所以行使該公共產權的人會傾向於儘量多,儘量快地利 用公共資源,造成資源過度使用 [2].其次,公共資源的供給者很難排除其他人的使用,因此人 們在公共資源供給和消費上存在"搭便車"的動機,都等著消費別人供給的公共資源,結果是誰 都不生產.

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精選論文3篇

隨著人類經過漫長的奮鬥歷程,在發展社會經濟方面取得了輝煌的業績,與此同時,對生態的破壞與環境的汙染,也是非常嚴重的。現在,對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已構成了現實的威脅。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實現人類社會的持續發展,是全人類所面臨的緊迫而艱鉅的任務。因此,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是一個一而二,二而一的任務。保護環境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也只有實現了可持續發展,生態環境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保護生態環境,確保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經濟能夠得到進一步發展的前提,也是人類文明得以延續的保證。

一種文明如果是透過掠奪來征服自然視為自己的價值實現,那麼,環境汙染與生態危機的出現就是必不可免的;人類目前所面臨的.環境危機,不是源於科學技術提供資源的速度慢於人類消費資源的速度。與以往的歷史相比,人類目前所掌握的技術無疑是最先進的。但是,環境危機正是在我們擁有如此空前的技術力量的背景下產生的。因此,環境危機不能透過單純的技術手段來解決,承認技術手段在保護環境方面的侷限性,並不是要否認科學技術在保護環境方面的侷限性,並不是要不論科學技術在保護環境方面的重要作用,而是要求我們突破技術決定論的侷限,把環境保護與可持續發展放在文明轉型和價值重鑄的大背景中來加以思考。承認大自然的內在價值,把人與自然視為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追求人與自然的和諧,尊重並維護生態系統的完整、美麗和穩定。無論以全球範圍,還是以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人類文明都發展到了保護生態環境階段。確保人與自然的和諧,是經濟能夠得到進一步發展的前提,也是人類文明得以延續的保證。要實現保護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我們需要做的事情非常多,我們要調整好人與自然的關係、當代人與後代人的關係、以及當代人之間關係。要真正解決環境問題,首先必須改變當前人類的發展模式和道路。發展不能僅侷限於社會經濟發展,也不能把社會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割裂開來,更不應對立起來。發展應是社會、經濟、人口、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發展以及人的全面發展。1972年人類環境會議上通過了《人類環境宣言》,成為人類環境保護工作的轉折點,環境問題不僅僅是環境汙染問題。從全球來看生態環境破壞比環境汙染更嚴重。衝破了就環境的狹隘觀點,把人口、資源、環境與發展緊密聯絡起來,協調人類與環境,發展與環境的關係,才能從整體上解決環境問題。當代人之間能否公平地分配環境保護的成本與利益,能否建立一套鼓勵人們環保行為的制度安排,這直接決定著人與自然和諧這一目標的實現;如果當代人之間尚且不能實現某種最低限度的公正。那麼,我們就很難指望他們會真正關心遙遠後代的利益。因此,當代人的集體努力與選擇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關鍵。我們共同的未來把滿足貧困人口的基本需要“放在特別優先的地位來考慮”。這是由於使人的基本需要得到滿足,這是人作為人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貧困是對這種權利的剝奪,它使人作為的價值得不到實現。同時,貧困與破壞環境往往是互為因果的。因此,消除貧困,減少貧富差距是實現現代人平等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綜上所述,要達到人類與自然環境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必須保護好環境。

人有權利利用自然,透過改變自然資源的物質形態,滿足自身的生存需要,但這種權利必須以不改變自然界的基本秩序為限度;人也有義務尊重自然的存在事實,保持自然規律的穩定性,在開發自然的同時向自然提供相應的補償。當然,確定權利和義務的範圍,是以人與自然之間原本存在著和諧為前提的,可持續發展針對的則是人與自然的和諧關係已經遭受嚴重破壞的現實。在這個事實中,人對自然的權利和義務的範圍必須相應調整。在達到新的和諧之前,人對自然的開發方式,

開發深度應當受到嚴格的限制;人在改變自然資源的物質形態的同時,應當更多地向自然提供補償,以恢復其正常狀態。使人與環境協調發展,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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