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法律> 企業安全保衛制度

企業安全保衛制度

企業安全保衛制度

安全保衛制度是為了加強單位的內務管理工作,確保單位的安全和整潔,維護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而制定的。下面是企業安全保衛制度,歡迎閱讀參考。

企業安全保衛制度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總經理是公司安全保衛的第一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負全責。

二、成立以總經理任組長、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保衛工作領導小組,定期檢查安全保衛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

三、根據實際需要,辦公室主任兼職安全保衛幹事,負責安全保衛工作,切實負起安全保衛責任。

四、落實防火措施,設定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專人應定期檢查消防栓是否完好無損;配備的各種滅火器,要按規定期限更換滅火藥物;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電:

1、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2、嚴禁擅自私接電源和使用額外電器,不準在辦公場所使用電爐;

3、材料室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六、落實防盜措施:

1、財務室要安裝防盜門窗,下班時要注意檢查關好鎖好門窗;

2、重要部門的房間要設定防盜門窗,辦公房間無人時要關好門窗和電燈;

3、公司財物不得隨便放置,重要檔案及貴重物品必須鎖好;

4、車輛停放時應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七、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

八、全體員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關安全規範的義務。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

企業安全保衛制度

目 的 : 為了確保公司財產不受損失,保護廠區綠化環境整潔,保障員工的勞動安全,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訂本制度。

適用範圍:生產區、辦公區和生活區。

責 任 人:公司全體員工,其中保安人員負有日常護理和監管責任。

內 容:

1.員工出入保衛

1.1凡本公司員工均應熟讀“員工守則”,自覺履行各項義務。維護公司正常生產、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紀守法,樹立自我防範意識,增強主人翁責任感。

1.1.1不得攜帶各種違禁品、危險品和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物品進入廠區和工作、生活場所。

1.1.2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帶熟人進入生產區參觀和食堂就餐。

1.1.3不得私帶公物出廠變為己有。

1.1.4上下班按時打卡,並主動接受門衛保安人員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1.2外來人員:值勤保安對待外來人員,應做到笑臉迎送賓客,善用文明禮貌語,樹立企業第一形象,並主動為來訪人員提供必要的服務,做好下列接待工作。

1.2.1首先詢問來意,填寫“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然後電話聯絡或引薦對口接待部門或接待人。來訪結束後回收“來訪人員工作通知單”並存檔備查。

1.2.2來訪人員如因工作需要進入生產區參觀、考察或學習時,應由接待部門填寫“非生產人員進入潔淨區審批單”,經稽核批准後並按“生產區外來人員管理制度”程式,由接待人陪同進出。未辦上述手續的,門衛保安有權制止進入。

2.公司財產保衛

凡公司員工均應遵循“愛廠如家、惜財如命”和提高警惕,防患於未然的思想,切實做到:機開勤護理、下班必停機、機停關電源、鎖門才離開等,並做好下列各自的工作。

2.1火災防護

2.1.1倉庫、車間及辦公場所內嚴禁吸菸或擅自攜帶引火物品。

2.1.2危險品週轉庫存放的各種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險品不得超出一週用量,並

經常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

2.1.3各車間用於消毒和生產的酒精應控制在日用量範圍。

2.1.4滅火裝置應照規定設定,並放在明顯容易取用的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用狀態。

2.1.5電器及線路不得使用過大的保險絲,電器裝置使用後,應關閉電源。

2.1.6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必要時遷移。

2.1.7食堂使用的爐灶、煤氣應防滲漏,下班時應關閉各閥門。

2.2盜竊防範

2.2.1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檔案,下班後應放置於安全的櫥櫃中。

2.2.2值勤保安人員應隨時注意進出人員。夜間值勤的保安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公司內巡邏。

2.2.3未經批准,不得攜帶各種物品出廠,否則保安人員不得放行。

2.2.4竊案發生後,應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有關單位偵察。

3.保安值勤保衛

3.1凡本公司保安人員,除自覺遵守“員工守則”外,均應熟悉本制度,為維護公司秩序,認真履行下列義務。

3.1.1服從總經辦的命令,接受行政辦的管理和監督。

3.1.2待人接物須謙恭有禮不得怠慢。

3.1.3值勤時態度宜嚴肅且精神煥發。

3.1.4處理各種工務必須公正廉潔。

3.1.5不得洩漏公司機密。

3.1.6不得酗酒、賭博、滋事。

3.1.7應明確公司的組織、環境及各級人員的姓名。

3.2公司保安人員的職責:

3.2.1有關人、物、車輛進出的登記、通知、檢查、核對。

3.2.2預防盜竊、火災及其他危險事項。

3.2.3維護廠風廠紀和公司秩序。

3.2.4公司內警戒警備事項。

3.2.5廠區綠化環境的日常維護管理。

3.2.6倉庫所有進出物品的裝卸及監督檢查。

3.2.7公司大門值勤。

3.2.7.1注意公司員工及外來賓客的出入。

3.2.7.2各種報刊郵件的簽收登記。

3.2.7.3人員攜帶出廠的包裹檢查。

3.2.7.4防止不良分子進廠擾亂。

3.2.7.5注意進出員工的服裝是否整齊。

3.2.7.6監督打卡並協助行政辦整理員工每天出、缺勤情況。

3.2.7.7飲水機護理及換水。

3.2.8巡邏值勤

3.2.8.1值勤保安應堅守崗位,特別是對財務、倉庫、職工食堂等重要地段,應實行24小時監控,負責維護公司安全

3.2.8.2巡邏時應認真檢查不得做其他事務或與其他人閒談。

3.2.8.3遇有意外事故時應立即報告上級處理或報警。

3.2.8.4巡邏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3.2.8.4.1廠區內外有無盜匪潛伏。

3.2.8.4.2廠內和廠房周圍門窗及水電開關是否關閉或損壞。

3.2.8.4.3風雨雷電是否殃及公司財物。

3.2.8.4.4有無火種發生之跡象。

3.2.8.4.5有無在公司內酗酒、賭博或在禁菸區吸菸和其他傷風化事項。

3.2.8.4.6分爭或聚眾喧譁的防止與取締。

企業安全保衛制度

第一條 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 安全保衛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託保安公司進行行政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 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 出入管理

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於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2、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綜合管理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3、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麵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4、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採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5、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絡,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6、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臨時接待。

7、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院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8、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並將車主車牌資訊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9、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10、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 保安人員應對站場及辦公樓、公寓樓以外的其它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保安人員應根據綜合管理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營業廳周圍、站場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每小時最少一次。

2、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應及時清除發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並做好相關記錄。

3、保安人員應對公司辦公樓外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檢視,間隔時間不大於4小時。

4、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1)在廠區、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2)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3)私自啟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4)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塗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檔案的;(5)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玷汙環境衛生的行為;(6)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7)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8)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綜合管理部門報告;(9)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 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綜合管理部經理或排程值班班長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 門衛檢查時應注意:(1)不可觸及人身。(2)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裝置、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其諒解。(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 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1、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翫忽職守。

2、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3、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5、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並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7、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8、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 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 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二條 本制度從二OXX年十月一日起實行。


【企業安全保衛制度】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