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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釋出

2017《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釋出

2017《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已經發布了,該辦法把政治方向放在領導人員考核首位!具體情況如何?請閱讀以下文章,跟著pincai小編一起來了解!

2017《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釋出

日前,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聯合印發《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突出宣傳思想文化單位意識形態工作特殊屬性要求,強調堅持政治家辦報、辦刊、辦社、辦臺、辦新聞網站,把具有堅定的政治信念和黨性原則作為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職首要條件。

辦法分為總則、任職條件和資格、選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標責任、考核評價、職業發展和激勵保障、監督約束、退出、附則等9章,共47條。

貫徹執行方針政策不力者不得作為考察物件

在任用和選拔上,辦法強調,確保宣傳思想文化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馬克思主義的人手裡。一方面,鼓勵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逐步打破身份等限制。選拔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一般採取單位內部推選、外部選派、競爭(聘)上崗、公開選拔(聘)等方式進行,也可以探索其他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拔方式。

另一方面,辦法規定,確定考察物件,應當綜合考慮工作需要、人選德才條件、一貫表現、人崗相適、民主推薦和徵求意見等情況,防止簡單以票或者以分等取人偏向。政治不合格、紀律規矩意識不強,貫徹執行黨的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方針政策不力、偏離辦報辦刊辦社辦臺辦新聞網站方向,創作或者組織推出的作品產品等存在政治性錯誤或者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以及具有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明確限制情形的,不得作為考察物件。

每個任期一般為3至5年 連續任職不超10年

辦法強調實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把任期目標與考核評價掛鉤,從而推進領導人員履職盡責、能上能下。

在任期方面,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行政領導人員每個任期一般為3至5年,領導人員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10年。在任期目標責任方面,領導班子的任期目標,應當涵蓋領導班子各項職責,體現政治方向和宣傳導向、作品產品的生產和服務、科學管理和改革創新、隊伍建設和黨的建設等內容,注重打基礎、利長遠、求實效,具體內容根據單位實際確定。

根據辦法,對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實行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評價應當貫徹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關要求,以任期目標為依據,以日常管理為基礎,把政治方向考核放在首位,強化意識形態陣地管理責任,突出黨建工作實效,注重社會效益和業績導向,避免簡單片面地唯票房、唯收視收聽率、唯發行量、唯點選率。

盯緊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 6種情形將受處理

辦法從監督約束和退出兩個方面,對從嚴管理宣傳思想文化系統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作了規定。

辦法要求,加大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力度,例如宣傳資源分配、評獎評審、影視劇購銷、廣告經營、新聞採編、課題專案、資金使用等。完善單位內部治理結構和內控機制,實行權力清單制度,明確權力執行程式、規則和權責關係,公開權力執行過程和結果,健全不當用權問責機制。

此外,辦法規定,存在6種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這6種情形是:貫徹執行黨的'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方針政策、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上級黨組織指示決定不及時不得力的;在大是大非問題上沒有立場、沒有態度、無動於衷、置身事外,在錯誤言行面前不抵制、不鬥爭,明哲保身、當老好人的;擅自公開發表與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論、文章、作品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的;品行不端,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倫理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存在其他問題需要調整或者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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