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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遼寧

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2016遼寧

最近幾日,瀋陽一直持續著“燒烤”模式,而實際的體感溫度則更高。

這給戶外工作者帶來很大的考驗。根據遼寧省的相關規定,只要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按照規定,高溫津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每年7月、8月、9月發放。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表示:高溫津貼即日起強制執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高溫津貼標準的監督檢查。

超八成受訪勞動者未拿到高溫津貼

記者調查走訪了瀋陽市建築裝修行業、環衛工人、公交司機、快遞員、辦公職員五大行業30位工作人員,瞭解到僅有5人在今年領取到高溫津貼,其餘25人均沒有領到,發放率僅為16%左右。

昨日,在皇姑區五一商店附近,李師傅揹著鋼管在施工現場走動,他告訴記者老闆並沒有發放高溫補貼,給個體老闆幹活時,幾乎沒有人敢提出來所謂的高溫補貼。

快遞小哥大多在室外奔波,多數從業人員都表示沒有拿到高溫津貼。

記者在街頭採訪了5位一線環衛職工,其中有2位環衛工人說:“今年我們領取到高溫補貼了。”其他3位環衛工人說:“這兩年我們都是發放一些消暑納涼的食品,從沒有給過高溫津貼。”

瀋陽市環境衛生管理處表示:“我們每年都向各區環衛部門下文要求發放高溫津貼,現在已經有部分割槽開始發放。此外,我們還採取設定專門的防暑降溫費,用於定期給一線環衛掃保人員發放綠豆湯、雪糕和消暑食物,另外還會正午高溫採取錯峰掃保的方式進行保潔。”

在北站公交樞紐站,絕大部分的公交司機都會領取到消暑納涼的食物,但是大都沒領取過高溫津貼。

“公交公司會設立專門的資金用於夏季防暑降溫的保障,還在始發、終點站點提供冷飲機、酸梅湯、西瓜、冰塊、雪糕。此外,還會在部分中途的站點設定冰水飲水處。如果要是發放高溫津貼,這樣不能夠保障司機人員能夠防護高溫,變成消暑納涼的飲品和食物,能夠確保司乘人員在高溫天氣安全行車。”公交公司周隊長介紹。

人社部門計劃檢查用人單位高溫補貼發放情況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表示:高溫津貼即日起強制執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執行高溫津貼標準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或違反其他勞動保障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嚴肅查處。

對於不按照標準發放津貼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可將情況反映給企業工會或所在區的工會組織,由工會組織與用人單位進行協調,協調無果後,將由有關執法部門要求用人單位依法責令改正。

專家:相關部門應監督高溫補貼發放

省社科院研究員張思寧表示,高溫補貼是保健的權益問題。雖說是權益問題,卻可以折射出企業責任、企業誠信和企業管理等諸多問題,最為核心的就是企業與職工的`關係,這種關係在遇到問題時,也存在民不舉官不究這樣的潛臺詞。在勞動力市場供大於求的情況下,沒有哪個職工因為這點兒蠅頭小利去起刺兒,因為職工與企業相比依然是“弱勢群體”,這樣的維權不能仰仗職工,應當是相關部門的監督。同時,在不能修改高溫補貼條件的情況下,應當鼓勵企業在高溫的情況下透過高溫補貼進行人文關懷,從另一個角度講,企業給職工高溫補貼,應當歸屬於企業文化,激勵職工發揮潛能。

進入夏季,大家開始關注2016遼寧防暑降溫費標準情況。不知道2016遼寧防暑降溫費標準的朋友,下面一起來看看2016遼寧防暑降溫費標準相關規定。

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2016遼寧

時間:6月份至9月份

標準:200元/月

對於防暑降溫費的發放,各地因實際情況不同,發放的標準和時間也有所不同,遼寧省的標準是: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發放標準,200元/月。

高溫天氣注意事項

一要注意在戶外工作時,採取有效防護措施,切忌在太陽下長時間裸曬皮膚,最好帶冰涼的飲料。

二要注意不要在陽光下疾走,也不要到人聚集的地方。從外面回到室內後,切勿立即開空調吹。

三要儘量避開在上午10時至下午4時這一時段出行,應在口渴之前就補充水分。

四要注意高溫天飲食衛生,防止胃腸感冒。

五要注意保持充足睡眠,有規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強免疫力。

六要注意對特殊人群的關照,特別是老人和小孩,高溫天容易誘發老年人心腦血管疾病和小兒不良症狀。

七要注意預防日光照曬後,日光性皮炎的發病。如果皮膚出現紅腫等症狀,應用涼水沖洗,嚴重者應到醫院治療。

八要注意出現頭暈、噁心、口乾、迷糊、胸悶氣短等症狀時,應懷疑是中暑早期症狀,應立即休息,喝一些涼水降溫,病情嚴重應立即到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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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我市進入高溫模式,如果日最高氣溫超過35℃,別忘了領高溫補貼。目前,我市的高溫津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發放。不按規定發高溫津貼,逾期不改的單位,最高可罰2萬元。

上週日開始,我市氣溫逐漸升高,根據天氣預報,未來幾天我市將持續乾熱酷暑天氣。高溫補貼再次成為市民關注的話題。“根據要求,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的,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40℃以下的,應按規定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嚴禁延長高溫作業時間和違規加班加點。”據介紹,根據《關於調整遼寧省企業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我市所有用人單位只要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高溫津貼支付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發放。對從事高溫崗位工作的勞動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及從事高溫崗位作業的實際天數進行發放。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高溫作業人員,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如果單位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高溫津貼、逾期未改正的,將給予行政處理,並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採訪過程中記者瞭解到,目前我市可能領取高溫補貼的人群主要分佈在建築、搬運、環衛、鋼鐵、保安、焊接、玻璃製造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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