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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固定資產清查報告聘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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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根據縣教育局資產清查的要求,我單位已按時完成資產清查的主體工作,現將有關資產清查的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 資產清查總體狀況分析;

(一)資產清查日期:根據縣教育對學校進行固定資產清查要求,20xx年3月28日開始對我校的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

(二)資產清查範圍:對我校第一類至第九類資產情況等進行全面清查。

(三)資產清查工作具體實施情況:在清查前,認真執行有關資產清查的制度規定,學習相關檔案,首先,我校成立了由吳自範任領導小組組長的固定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依照固定資產清查的制度及相關檔案,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了具體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其次,組織人員按照具體的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開展了固定資產清查自查工作。主要對單位財產情況進行清查。固定資產清查是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固定資產清查按照實物盤點清理資產,主要對單位的固定資產進行了全面的清查。

(四)資產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問題:

在清查中,做到清查全面徹底、不重不漏,賬實相符,切實摸清了“家底”;對清查核實的固定資產,已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建立健全了固定資產明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各項資產盤盈、盤虧、損失等問題,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存在問題,提出了處理建議,上報資產清查領導小組,經所資產清查領導小組討論透過。對資產清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依據資產清查政策進行分類整理並收集了證據,填制了《固定資產清查工作表》等清查報表資料,撰寫了《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報告》,並將清查結果在本單位進行公示。

二、資產清查工作結果:

(一)單位清查出的資產自然損失的情況有:八類舊桌凳有不同程度的損壞。舊的辦公廚已淘汰,以前拆除的房屋沒有報損等。

三、單位資產管理中存在問題、原因、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實際問題:

部分科室物品有亂搬現象。

(二)原因分析:

由於物品不夠臨時安排活動挪用。

(三)改進措施:

1、建立完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2、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和維護資產;

3、認真清理資產並整頓實物管理現場;

4、及時按規定程式處理固定資產帳務。

報告二:

隨著我校事業的發展,固定資產數量越來越多,種類越來越複雜,管理難度越來越大,管理中存在和出現問題也越來越多,致使資產清查工作難度大、困難多,任務艱鉅。資產管理處依靠學校黨委行政的正確領導和各單位的大力支援、密切配合,歷時近一年,初步完成了學校固定資產賬務核對和資產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學校固定資產家底。

一、資產清查結果

(一)賬賬核對結果

1、核對方法

由於固定資產總賬、電子帳、分戶明細賬、分戶賬錯漏較多,無法實現相互校核,經與後勤管理處、財務處協商,請示主管領導同意,賬賬核對只能依據財務處固定資產資金帳進行核對。

2、核對結果

透過核對,學校固定資產賬與財務處固定資產資金賬實現了相符合,截止20xx年年底,學校固定資產賬面總額為13108.705342萬元。

(二)賬實核對結果

表六:固定資產清查結果統計表

固定資產

總額

儀器裝置

其他裝置

數量(件)

金額(元)

金額(元)

金額(元)

固定資產帳

02年前

20895

27773986.73

----

----

02年後

60223

103313066.69

----

----

合計

81118

131087053.42

59852669.56

71234383.86

盤實資產

02年前

18092

25044499.29

----

----

22.30%

19.11%

----

----

02年後

58570

100791880.12

----

----

72.20%

76.89%

----

----

合計

76662

125836379.41

56072417.94

69763961.47

94.51%

95.99%

42.77%

53.22%

盤虧資產

02年前

2803

2729487.44

----

----

3.46%

2.08%

----

----

02年後 

1653

2521186.57

----

----

2.04%

1.92%

----

----

合計 

4456

5250674.01

3780251.62

1470422.39

5.49%

4.01%

2.88%

1.13%

說明

核查結果統計並不十分精確:一是教室固定資產(桌椅、多媒體裝置)未能核實準確;二是個別單位第三輪核對資料提交太遲,沒有統計。但對基本統計資料影響不會十分明顯。

透過三輪賬實核對,學校13108.705342萬元賬面固定資產中,盤實在用資產12583.637941萬元,盤虧525.067401萬元。依照資產大類統計,教學儀器裝置5985.266956萬元,盤實在用資產5607.241794萬元,盤虧378.025162萬元;其他資產7123.438336萬元,盤實在用資產6976.396147萬元,盤虧147.042239萬元。按照資產使用年限統計,02年前資產2777.398673萬元,盤實在用資產2504.449929萬元,盤虧272.948744萬元;02年後資產10331.306669萬元,盤實在用資產10079.188012萬元,盤虧252.118657萬元。盤虧資產總量較大,佔學校賬面總資產4.01%;其中教學儀器裝置盤虧佔學校賬面總資產2.88%,佔盤虧資產72%,02年後資產盤虧佔學校賬面總資產1.92%,佔盤虧資產48.02%。

二、賬務核對和資產清查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賬務核對和資產清查中存在的問題

一是賬務核對和資產清查中缺乏專業人員或中介機構的介入,賬務核對處理和資產清查過程與方法、資產清查報告都可能不夠規範。

二是本報告為資產管理處在資產清查工作中形成的報告,能否作為資產賬務交接報告,請學校審議。

2、建議

(1)本次資產清查盤虧總量較大,佔學校總資產比例較高。建議學校在實現資產管理資訊化和資產編碼後,及時再次組織進行各部門資產盤點,盤虧資產將會有所減少。

(2)目前資產清查和管理的難點之一是階梯教室裝置、多媒體教室裝置、學生課桌椅,考慮學校教室使用和管理現狀,建議學校明確階梯教室裝置、多媒體教室裝置、學生課桌椅由教務處統一進行二級管理。

(3)本次資產清查中包括上報待批報廢262.7萬元,建議學校將本次清查盤虧的525.1萬元資產,全部列入待報廢資產,資產管理處待資產清查交接工作結束後,將及時分批申請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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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2016年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於開展2016年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內財資〔2016〕144號))和《烏蘭察布市財政局關於開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烏財資〖2016〗176號)檔案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我校2016年資產清查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和目標

在烏蘭察布市財政局指導下,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開展資產清查工作。透過資產清查準確掌握我校國有資產情況,為編制部門預算和學校綜合財務報告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基礎,同時針對在資產清查核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加強監管體系建設,逐步建立適應我校實際發展需要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二、清查基準日和範圍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15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的範圍和主要工作內容

對我校產權範圍內的各項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並對資產清查工作中認定的資產盤盈、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等按規定程式進行賬務處理。

三、組織實施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我校資產清查工作的順利進行,學校成立以法人代表為資產清查第一責任人,由後勤、計財、紀檢、基建、科研、人事、教學、圖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領導我校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資產清查核實的實施、協調、指導工作;各系、各部門(以下統稱各部門)也要成立資產清查工作小組,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第一責任人,指定12名資產管理員,負責完成自查和報表填報等工作。

學校資產清查領導小組機構設定如下:

組長:劉前貴

副組長:許衛(常務副組長) 阿拉騰巴特爾 田智梁政

成員:歐軍 趙向軍 付勇 院丕文 石德林 溫世明 戈華 李景傑、 劉劍虹、宋勤、趙利生、各系、部門主要行政負責人

資產清查核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主任:付 勇

副主任:歐 軍 院丕文

成員:趙利生 何學峰 石巖崢 張美霞 孫國慶尚磊 王德龍

四、清查內容及方式

(一)資產清查內容

主要包括單位基本情況(機構人員)清理、賬務清理、財產清查、資產核實和完善制度五個方面。

1.單位基本情況清理。主要是根據資產清查工作的需要,對學校編制和人員狀況等基本情況進行全面清理。(本項工作由人事處負責)

2.賬務清理。主要是對各種銀行賬戶、會計核算科目、各類庫存現金、有價證券以及各項資金往來等基本賬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透過賬務清理要達到賬卡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確保單位賬務的完整、準確和真實。

(本項工作由計財處負責)

3.財產清查。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項資產進行全面的清理、核對和查實。包括各部門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種資金來源(包括學校經費、包乾經費、部門創收和無償調入或接受捐贈等)形成的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主要是指單位單價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價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都列入固定資產。財產清查過程中,要按照實物盤點同核實賬務相結合的原則,重點做好固定資產、在建工程、資產收益等的清查。(本項工作由各部門和後勤處、基建處負責)

4.資產核實。主要是單位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損失和資金掛賬,計財處、後勤處等單位根據國家資產清查政策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對清查工作中認定的資產盤盈、資產損失和資金掛賬等進行核實上報。(本項工作由計財處、後勤處負責)

5.完善制度。主要是各單位在資產清查的基礎上,針對資產清查工作中暴露出來的`資產及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問題,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本項工作由校辦、後勤處負責)

五、資產清查工作內容和步驟

清查工作從2016年5月上旬開始至9月上旬結束,整個過程分為五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5月 15日5月31日)

召開各部門負責人會議和資產管理員會議,全面部署資產清查工作,並對資產管理員進行培訓;後勤處匯同計財處對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資訊系統資料進行登入、核對。

(二)自查階段( 6月2 日6 月20日)

1.各部門所有未辦理入庫手續的固定資產(開具正式票據),統一到後勤管理處資產管理科登記辦理。(在基準日之後,需做說明)

2.各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組根據資產管理資訊系統生成的固定資產賬表,清查實物,填寫資產清查明細表。對於資產盤盈(有物無賬)的情況要按要求填寫清查盤盈明細表。對於資產損失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存貨損失,指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用具、裝具、植物等因資產盤虧(有賬無物)、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一種是固定資產損失,指房屋及構築物、通用裝置、專用裝置、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傢俱用具裝具及植物等因資產盤虧、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造成的損失。此兩種情況要按類別分別填寫相對應賬表。清查時要做到以賬對物和以物對賬相結合,要先以賬對物,後以物對賬,做到不漏、不重、不錯。所有固定資產需要到後勤管理處領取新標籤重新貼上,做到賬卡相符,貼上標籤要做到正確、美觀、規範。

(三)抽查核實階段( 6月21 日6 月30日)

各部門自查後,資產清查辦公室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歸口資產的核查,核查面在70%以上。如賬實不符情況較多即停止核查,需重新自查。透過核查,理清各類資產的數量和金額,核實資產盤盈、資產損失的數量和金額。

對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按照類似資產竣工決算資料估計價值入賬,待確定實際成本後再進行調整。

對盤盈的其它資產,經資產清查辦公室稽核同意後,報學校領導小組批覆,依照有關部門相關國有資產管理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各部門根據賬務處理後的實際固定資產資料,調整資產清查資訊系統內的相關資訊。

(四)彙總上報階段(7月1日8月25日)

各部門對各類固定資產核查、填寫準確後,由部門負責人、資產管理員、自查經辦人簽字,經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核查經辦人稽核簽字,報送資產清查辦公室稽核確認(財務處、後勤管理處查對核實),形成清查結果。其中,清查出的資產損失、資金掛賬等事項,由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提出處理意見,報市財政局批覆後再做相應處理。

如有必要,監察審計處委託有資質的會計事務所對清查結果予以認定,並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報送市財政局的紙質、電子版材料包括:正式檔案、資產清查彙總報表和資產清查工作報告;電子版材料還包括: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彙總表及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清查結果報送截止日期:2016年9月5日

(五)整改總結(9月-10月)。

根據市財政局核實批覆的結果,及時調整相關賬目,建立完整的學校國有資產基礎資料庫。全面實現動態管理,並針對發現的問題建立健全完備的分級管理制度。

六、經費使用

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所需費用列入財政預算。

七、工作要求

(一)資產清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將這次清查工作作為規範內部資產管理的重要內容。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組織精幹隊伍,制定相應的工作方案,確保按期完成清查任務。各部門明確12名熟悉資產管理工作的聯絡員,負責各類資訊的上傳下達。名單報送清查工作辦公室。

(二)各職能部門要明確分工,密切配合,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協同做好清查工作。

(三)在資產清查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學校資產情況。監察審計處將對清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在清查工作中,如有不按規定要求實施,不如實填報的,將責令重新清查,並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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