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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設小金庫自查報告

私設小金庫自查報告

我局按照區紀委私設“小金庫”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求,認真組織自查,落實工作措施,保證自查效果,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現將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 自查情況總結

(一)完善組織領導

成立了司法局清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局長呂祥臣同志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副局長陳文華同志、黨總支紀檢委員錢錫斌同志任副組長,財務人員和各科科長為成員。結合本局實際,制定了《瀋河區司法局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人,配備財務人員研究制定具體工作方案,保證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

(二)統一思想認識

1、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從無設定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從制度上保障財務管理的規範性、嚴謹性和有效性。

2、我局使用的有關票據均到財政局統一領取,按照有關的票據登記制度設定票據登記薄;設立專職人員負責票據保管、領用和核銷工作,並建立相應的備查薄。

3、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採取備用金制度,我局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區財政局及核算中心的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二、 存在問題

透過自查、自糾、回顧,我局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沒有私設“小金庫”的行為。但是此項工作仍需作為一項長期工作進行,對於該項工作的長效機制需進一步完善,並根據相關制度按規章辦事,經常開展自查自糾活動,保證絕不出現私設“小金庫”的行為。

三、 建立防範“小金庫”問題長效機制措施

透過此次自查自糾工作,提高了我局各級領導及財務人員對“小金庫”存在的危害性和嚴重性的'認識,進一步加強了我局各級領導和財務人員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意識。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局將從以下五個方面入手,建立防範“小金庫”問題長效機制措施:

(一)從源頭抓起,全面治理。

從源頭抓起,剷除“小金庫”滋生的基礎。加強銀行賬戶監管,不得私自開設銀行賬戶,對取得的各項收入嚴禁搞“資金體外迴圈”。規範單位資產管理、節約和控制成本支出、加強對單位發票管理、合同管理的檢查,防止“白條”收入不入賬形成“小金庫”。

(二)加強資產管理。

加強資產產權管理,對單位辦公用房、辦公裝置等資產全面實施精細化、規範化管理。加強資產產權管理,防止國有資產閒置、浪費甚至流失,避免透過固定資產採購、處置環節來謀取“小金庫”。

(三)加強對單位財務人員管理

強化財務人員職能,消除虛假財務資訊、提高財務資訊質量,使財務人員的監督和核算職能得到切實加強,從而杜絕“小金庫”產生。

(四)加強群眾監督,加大查處力度,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公佈私設“小金庫”問題舉報電話,制定舉報獎勵制度,對自覺抵制“小金庫”行為遵紀守法的個人應進行宣傳、表彰。對違法違紀行為,一經發現,嚴肅處理並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絕不姑息遷就並加大對單位負責人和財務的懲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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