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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防暑降溫費標準

深圳防暑降溫費標準2016

根據《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下稱《辦法》),每年6月至10月為廣東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期。高溫津貼發放物件為兩類人群:一類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二類是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前兩類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或者每人每天6.9元。前述規定對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強制執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參照執行,但不強制要求。

白開水不能算作“清涼飲料”

根據上級部署,市人社局聯合市安監局、市衛計委、市總工會,於今年的7月1日至8月14日期間,在廣州地區開展用人單位高溫防暑降溫情況專項檢查行動。昨日上午,由市人社局副局長陳建龍帶隊檢查了廣州市海珠區新珠江蒸餾水有限公司和中鐵建工集團的廣州地鐵線網運營管理指揮中心專案工地。

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前期檢查中發現,不少農民工對高溫津貼瞭解甚少,普遍認為高溫津貼只是一項福利,可發可不發。對此該局作出了前述表示,並提醒除了發放高溫津貼,還應免費提供清涼飲料,“這也不是可發可不發的,且用人單位不能以任何形式或變相從勞動者報酬中扣取‘清涼飲料費’。普通白開水不能算作‘清涼飲料’”。

拒發防暑降溫費可舉報

省、市人社部門昨日均表示,目前高溫津貼發放工作已納入勞動監察部門日常執法檢查範圍,每年也都會組織相應執法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相關規定,未向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區(縣)級以上人社部門投訴,由區(縣)以上人社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將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東莞地區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深圳防暑降溫費標準2016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2016年防暑降溫費標準

據統計發現,在明確發放時間的22個省份中,發放高溫津貼時間最長的是海南省,為4月至10月,有7個月。

由於我國南北方氣溫差異較大,各地發放高溫津貼的時間長短不一,正和我國各地氣溫差異有關。其中,多數省份發放時長為4個月,多為北方地區,達到11個省份。如北京每年發放的時間是6、7、8月,這3個月也正是北京比較熱的時期。

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防暑小竅門

嬰幼兒:應穿薄的棉質單衣,如果流汗要馬上擦乾,儘量不用電扇或冷氣。外出戲水前應選擇不含香精、防曬係數低於15的防曬乳液外擦。室內外溫差不要太大,室溫不低於25℃。冷氣房內最好放一盆水,以免乾燥。

孕婦:衣著應涼爽寬大,多吃新鮮蔬菜、新鮮豆製品;經常用溫水擦洗,不要盆浴;不要因為過於貪涼而導致感冒發生,此外要保證睡眠。

老弱者:保證每天不低於7小時的睡眠,調整飲食保護脾胃,不要多吃辛辣食品,要常吃清淡食物;由於天熱汗多,因此補水顯得很重要,每天要補充至少2500毫升的水分。

一旦有中暑發生,首先要搬離高溫環境。用40%濃度的酒精或溫水擦拭全身,並在額頭、腋窩和腹股溝等血管淺表處放置冰袋。若出現高燒、昏迷、抽搐等病情較重者,應及時送醫院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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