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愛車> 東莞黃標車新規定

東莞黃標車新規定

2016年東莞黃標車新規定

東莞最新黃標車報廢補貼政策以及年限手續說明

一、補貼範圍和條件

(一)黃標車定義

“黃標車”是指達不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二)補貼範圍

學生接送車補貼參照《東莞市校車財政補貼實施方案》(東教〔2012〕8號)有關規定實施補貼;公交車參照《公交車輛淘汰更新LNG車型和財政補貼方案》(東交〔2012〕533號)有關規定實施補貼;其他符合補貼條件的黃標車在規定期限內提前報廢的,予以一定補貼。三輪汽車、摩托車不予補貼。補貼時間從本方案實施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分兩階段進行補貼,申報時間以《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為準。

(三)補貼條件

1. 屬於淘汰補貼範圍內的黃標車輛,需滿足下列條件方可申請補貼:

(1)《東莞市黃標車輛淘汰更新實施方案》(東府辦〔2012〕95號)實施前,在本市註冊登記並申領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車輛;

(2)車輛強制報廢時間必須比《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環境保護部2012年第12號令)規定的車輛強制報廢時間提前一年以上(含1年)(詳見附件1);

(3)無使用年限的車輛淘汰;

(4)已按《東莞市黃標車淘汰更新鼓勵補貼實施方案》(東府辦〔2013〕9號)標準申領黃標車提前淘汰獎勵補貼的,可按本方案第一階段補貼標準申請追加補貼差額。

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不予補貼:

(1)財政供養單位的黃標車;

(2)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兩個週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黃標車;

(3)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致直接報廢,以及車輛辦理提前淘汰手續時,未能保持車輛的完整性,或無故私自拆除車輛配件的黃標車;

(4)2016年1月1日後(含1月1日)報廢的黃標車不予補貼,從2016年2月1日起,將不受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報廢的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申請。

二、補貼標準

(一)2015年6月30日前,對於符合補貼範圍和條件的黃標車,實施第一階段補貼標準。如下:

1. 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30000元;

2. 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6000元;

3. 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0000元;

4. 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

5. 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28000元;

6. 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3000元;

7. 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9000元;

8. 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

9. 報廢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人民幣8500元;

10. 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9000元;

11. 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12. 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

(二)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於符合補貼範圍和條件的黃標車,實施第二階段補貼標準。如下:

1. 報廢重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24000元;

2. 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2800元;

3. 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8000元;

4. 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4000元;

5. 報廢大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22400元;

6. 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0400元;

7. 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7200元;

8. 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4000元;

9. 報廢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800元;

10. 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7200元;

11. 報廢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4800元;

12. 報廢1升及以下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4000元。

【2016黃標車車輛報廢有新規】

我市是全國最早啟動黃標車淘汰的城市之一,從2004年起逐步實施了機動車環保分類標誌管理、黃標車限行管理、提前淘汰補貼等措施,目前已累計淘汰和轉出黃標車30多萬輛。但是目前,仍有7萬餘輛的黃標車存量。10月27日,市人居環境委、市交委、市交警局聯合召開新聞釋出會,對現行的黃標車政策進行解讀。

政策一:2016年起淘汰無更新指標

市交警局車管所政秘科副科長李洋介紹,根據《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黃標小汽車在2015年12月31日之後辦理登出登記或者遷出本市的,不再產生更新指標。

政策二:全區域、全時段限行黃標車

為了加快黃標車淘汰,我市已於7月1日起實施了第二十二階段的黃標車限行措施,在全市對所有黃標車(含營運黃標車)實施了全區域、全時段限行。

政策三:名下有小車不能申請增量指標

根據《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對名下有在我市登記小汽車的車主,不能申請增量指標。特別是對於黃標車車主,我市已經實施了全市限行措施,黃標車一上路就會被查處,不報廢還要花錢找地方停放,更不能申請增量指標,只能是“累贅”。

政策四:營運黃標車淘汰補貼最高可達6.42萬元

對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將營運黃標車交到報廢公司,並於2015年11月30日前向市人居委淘汰補貼視窗提交所需資料的,均可享受補貼,最高可達6.42萬元。

政策五:黃標車可一站式報廢

市交警局與市人居環境委、市交委等部門協作,簡化辦事程式,並安排專人負責,對黃標車報廢、補貼實行了“綠色通道”。車主只需將黃標車送至報廢車回收解體場,可一站式完成車輛報廢、補貼業務。

政策六:可享受追加補貼的車主快領補貼

目前仍有部分車主未辦理追加補貼領取手續。未辦理領取手續的車主可登入市人居委網站檢視辦理需知事項,核實本人是否在追加補貼未領取名單內,儘快領取追加補貼。


【東莞黃標車新規定】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