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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摩限電路段

深圳禁摩限電路段

“4家企業800輛車被扣,50名快遞員被拘留!”3月31日,一條微信文章惡意指責交警部門禁摩限電行動針對快遞行業,在微信朋友圈被瘋傳。深圳市交警局第一時間作出回應:“深圳並未打擊快遞行業,一些人員不要惡意製造社會矛盾。”

網傳深圳禁摩限電針對快遞業

3月31日,微信朋友圈一條《4家企業800輛車被扣,50名快遞員被拘留!深圳,你怎麼了?》文章,指深圳交警“禁摩限電”活動針對快遞業,稱快遞小哥因騎電動三輪車送快遞被深圳交警“瘋狂抓車抓人”。該文在朋友圈引爆關注,更有網友甚至在文章後留言,“希望有關部門的領匯出面做解釋,不要壓榨快遞員的存活空間。”

交警回應:

備案車輛基本滿足快遞行業需求

禁摩限電主要針對違規電動三輪車

深圳市交警局指揮處勤務科科長丁巖冰就此文做出回應,“深圳一直都支援快遞行業,在‘限電’措施推出之初,就充分考慮了快遞等關乎民計民生行業的實際,給予出路,准予其備案後在限行道路行駛。”

丁巖冰介紹,2012年,深圳就確定了對於本市範圍內從事公共設施搶修、郵政(含報刊投遞)、快遞等行業,以及運送桶裝飲用水、瓶裝燃氣等單位所使用的電動腳踏車,採取總量控制原則,經統一載物托架和車身顏色,納入規範管理後,允許上路行駛。

“目前特殊行業備案車輛達到3.8萬輛,其中快遞業近1.3萬輛,佔所有行業總數的34%,全市28家特殊行業中,物流快遞業是配額最多的一個行業。”丁巖冰解釋,目前深圳快遞業備案車輛基本可以滿足行業正常運轉。下一步,深圳市交警局還將與相關協會、單位協商,進一步增加配額,滿足行業需求。

丁巖冰指出,“禁摩限電”主要針對違規電動三輪車。“查處的快遞員並沒有使用備案的電單車,而是為了多拉些貨物,使用違規電動(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此外,一些快遞員不僅違規使用電動車三輪車運送快遞,而且還打著“快遞員”的旗號私自運送其他物品,甚至有些當了電單車拉客仔。

深圳市交警局禁摩限電辦交警陳表示,目前網上流傳的說法,是把查處超標電動腳踏車、電動三輪車混淆為打擊快遞業發展,把依法拘留無證駕駛和非法拉客人員混淆為拘留快遞從業人員。

據介紹,自3月21日以來,深圳“禁摩限電”專項行動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拘留874人,採集非法拉客人員771人次。

4月1日起,深圳市交警局對違規使用電動(機動)三輪車的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進行摸底排查和宣傳引導。並設立15天的教育過渡期,4月16日起,對違規上路的.電動(機動)三輪車一律查扣,應拘留的一律拘留。

深圳市公安局關於禁止摩托車在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內道路行駛的通告

為加強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暢通,現就禁止摩托車(含二輪、三輪及輕便摩托車,下同)在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內道路行駛的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摩托車在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內所有道路上行駛。

二、上述禁行時間為每日0時至24時。

三、上述禁行時間、禁行道路不適用於執行任務的特種摩托車。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五、持有深圳合法有效牌照,但未在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摩托車提前報廢及補償手續的摩托車,可以在寶安、龍崗兩區和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非禁摩區域內行駛,但不得進入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內或寶安、龍崗兩區和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禁摩區域的道路行駛,具體規定詳見《關於深圳市摩托車提前報廢及補償的通告》(深公通字〔2007〕8號)。

六、本通告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有效。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25日

深圳市公安局關於在寶安、龍崗區和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部分割槽域道路禁止摩托車行駛的通告

為加強寶安、龍崗區和光明、坪山、龍華、大鵬新區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改善道路通行環境,保障交通安全暢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現就禁止摩托車(含二輪、三輪及輕便摩托車,下同)在部分割槽域、道路上行駛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寶安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新安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西鄉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福永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四)沙井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五)石巖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六)松崗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七)深圳機場: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機場進出場路(東起廣深高速公路機場出口,西至機場中心環島),機場一、二、三、四、五、六、七道(含支路),航站一、二、三、四路,福永碼頭路,寶安大道機場段(南起草圍村水閘口,北至福永大道十字路口),新航站樓周邊道路(含機場南路、領航一路、領航二路、領航三路、領航四路、領航五路、領航高架及離港平臺、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六道、空港八道、金灣大道)。

二、龍崗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龍城街道: 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龍崗街道: 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布吉街道: 區域內所有道路;

(四)坂田街道: 區域內所有道路;

(五)南灣街道: 區域內所有道路;

(六)橫崗街道: 區域內所有道路;

(七)平湖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八)坪地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光明新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

1.公明街道:東起公常公路、西至馬田路,南起松白公路、北至茅洲河;

2.光明街道:東起鳳新路、西至光明大道(光明加油站),南起觀光路、北至公常公路。

(二)禁止摩托車行駛的道路。

1.公明街道:振明路、民生路、長春路、風景路(原紅花路)、公園路、金輝路(原廣場路)、金安路(原創維路)、根玉路、田寮路、田寮大道、光橋路、南環路、塘明路、南明路、北環路;

2.光明街道:光明大道、光明大街。

四、坪山新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

西至深惠路龍崗與坪山交界牌,東至坪山田心村坪山農業園,南至馬巒山,北至深汕路沙田收費站。

(二)禁止摩托車行駛的道路。

坪山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坑梓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五、龍華新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觀瀾街道: 區域內所有道路;

(二)大浪街道: 區域內所有道路;

(三)龍華街道: 區域內所有道路;

(四)民治街道:區域內所有道路。

六、大鵬新區禁止摩托車行駛的區域、道路

(一)大鵬街道:除坪西路、迎賓路外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二)南澳街道:除南西路、坪西路外區域內的所有道路;

(三)葵涌街道:除坪葵路、坪西路外區域的所有道路。

七、上述禁行區域、道路的禁行時間為每日0時至24時

八、上述禁行時間、區域、道路不適用於執行任務的特種摩托車

九、違反本通告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等規定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執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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