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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契稅新政策

深圳契稅新政策2016

2016契稅新政策出爐 深圳樓市受稅調影響有限

據財政部獲悉,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自2016年2月22日起,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

通知中還稱,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深圳市暫不實施上述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稅優惠政策和營業稅優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仍按照之前政策執行。因此有專家認為,本次稅調對深圳樓市的影響較小。

2016契稅新政策出爐

日前,財政部下發《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表示,根據國務院有關部署,就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進行調整。其中契稅方面,主要有兩大項優惠政策:

第一項是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第二項則是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2016契稅新政策解讀

《通知》明確了“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同時,按照便民、高效原則,房地產主管部門應按規定及時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稅務機關應對納稅人提出的稅收優惠申請限時辦結。

據悉,申請享受稅收優惠的納稅人,可根據申請或授權,由購房所在地的房地產主管部門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並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資訊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如暫不具備查詢條件,進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誠信保證不實的,屬於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而在營業稅方面的最新調減政策,《通知》中明確,“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深圳樓市受稅調影響有限

《通知》還明確了,北京、上海、廣州及深圳四城市,暫不實施本通知第一條第二項契稅優惠政策及第二條營業稅優惠政策,上述城市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仍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執行。

業界普遍認為,本次稅調對於深圳樓市影響甚微。美聯物業全國研究中心經理何倩茹分析稱,由於通知中把深圳等限購城市“拎”了出來,對深圳樓市的直接影響比較有限。

但記者從我市有關部門獲悉,深圳購買首套144平方以上的住房契稅也有望按照1.5%來徵收,可能將從近期開始執行。何倩茹認為該政策一旦出臺,對大戶型住房而言是一大利好訊息。“深圳除了144平方的限制外,各區還有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價格的規定,具體執行條款要等到通知正式公佈後才能確定。”

不少房地產業內人士在接受採訪時認同有利於提高大戶型銷售的觀點。雖然四大一線城市暫不執行相關政策,但仍有可能對盤活房地產存量市場,起到一定效應。此外,記者就新政採訪了市地稅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將積極按照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要求,落實好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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