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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2015春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加班工資即加班費是指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生產和工作的需要在規定工作時間之外繼續生產勞動或者工作所獲得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於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表示節假日加班費需依法納稅。

離現在最近的就是新年和春節假期,一共十天假期。如果你新年和春節都加班,你知道至少能領多少的加班費嗎?

按照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300%;在休息日加班,則要按2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200%。這裡所說的工資收入指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各類補貼都不算在內。

如果以瀋陽市最低工資1100元為例進行計算,法定假日的日加班工資約為151元,雙休日的日加班工資約為101元,十天假期中有4天法定假日、6天雙休日,所以總共應領到的加班費是:151元×4+101×6=1210元。也就是說,瀋陽市勞動者在新年、春節假期連續加班十天的話,至少可以領到約 1210元的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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