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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把殘疾人納入社保範疇

深圳把殘疾人納入社保範疇

深圳把殘疾人納入社會保險範疇。昨日釋出的《深圳市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試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給深圳自謀職業殘疾人每人每月316元的社保補貼、失業的低保殘疾人每人每年2317元的社保補貼。《辦法》的頒佈試行,使深圳殘疾人全部納入到深圳的社會保障體系中,標誌著深圳成為全國第一個實現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全員覆蓋的城市。

5萬餘殘疾人納入社保

據介紹,深圳目前有5萬餘名殘疾人,其中重度殘疾人有2800多人,低保殘疾人有810多人,有許多殘疾人沒有就業,有的殘疾人即使就業,就業狀況很不穩定,隨時有可能失業,醫療康復和養老問題一直突出。該《辦法》適用的殘疾人要求持有《殘疾人證》,且年滿18週歲,未在用人單位就業的深圳戶籍殘疾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應在每年8月1日至15日向戶籍所在地的社群工作站提出社會保險費補貼申請,於次月領取補貼。

低保殘疾人每年補貼2317元

《辦法》一是給予深圳自謀職業的殘疾人社會保險費補貼,緩解他們自主創業的壓力。規定給予深圳自謀職業殘疾人每人每月316元的社會保險費補貼;二是給予低保殘疾人適當的社會保險費補貼,解決深圳低保殘疾人“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的社會難點問題。深圳市勞動保障局局長管林根解釋,部分低保的殘疾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較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的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按規定,15年為深圳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為解決此類低保殘疾人“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的社會難點問題,《辦法》對此類人員給予適當的社會保險補貼,使其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符合在深圳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條件。規定將給予深圳此類低保殘疾人每人每年2317元的社會保險費補貼。

失業殘疾人每月可領50元醫保

《辦法》還對失業殘疾人每月給予50元的醫療保險費補貼。由市殘聯將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願且已在市殘聯登記的'殘疾人向社會、企業推薦,實行按比例安排就業;登記後並在市殘聯規定時間內仍未能安排就業的殘疾人,可向其戶籍所在地的區殘聯申領每人每月50元的醫療保險費補貼;

“一級”重度殘疾人是全社會最困難的群體。為確實解決此類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辦法》規定,按月對未就業的“一級”的殘疾人給予社會保險費補貼。規定將給予深圳一級重度殘疾人每人每月316元的社會保險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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