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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女職工產假規定及產假工資指南

安徽合肥2014女職工產假規定及產假工資指南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女職工生育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照顧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授乳兩次(包括人工餵養)。合肥市參保職工辦理生育備案後,可有一部分生育費用報銷,按8%繳費的女職工還響應有生育津貼補助。

《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中多項政策確保了已婚懷孕期間女職工權益。很多人都在關心合肥市女職工產假是多少天,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算。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他特殊情況將會有不同的產假時間。參加合肥市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津貼即女職工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在按國家和省有關 規定享受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發放。

安徽省女職工產假時間

《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 15天。”除享有和國家同樣政策外,安徽省女職工還享有: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 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男方護理假為20天。

產假物件正常產假晚婚晚育難產多胞胎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
女職工98天+30天+15天每多生育1個嬰兒+15天+30天

安徽省女職工流產休假時間

《安徽省女職工勞動保護實施辦法》規定:女職工懷孕三個月內流產的,持本單位醫療、保健機構和縣級醫療、保健機構證明,產後假為20天至30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產後假42天;7個月以上按正常產假處理。

產假工資怎麼算

瞭解產假以後,很多女職工會關心休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算?《社會保險法》規定,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 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根據生育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貼和醫療津貼,其所在單位不再支付產假工資。生育津貼即女職工生育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在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發放。月生育津貼標準按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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