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職場>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應提高到1600元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應提高到1600元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應提高到1600元

省政協委員: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應提高到1600元

在21日的省政協會議上,廣東省政協委員李少梅在提案中提出,深圳的名義最低工資標準與深圳的生活成本相比明顯偏低。

李少梅委員提出,2010年深圳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應為4224元,按照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0%的最低比例計算,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應不低於1690元。

晶報廣州1月21日電(深圳報業集團駐穗記者 姚嘉莉)1100元在深圳是一個什麼概念?政協委員李少梅在提案中提出了這個疑問。今年她提交的提案是《關於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應提高到1600元》,她認為,深圳的名義最低工資標準與深圳的生活成本相比明顯偏低,實際最低工資遠低於北京、上海,勞動力價值被嚴重低估。

李少梅委員認為,1100元這樣的工資水平連維持最基本的食宿都困難,勞動者只能以加班加點來維持生活和養家餬口。深圳市總工會的調查顯示,新生代農民工月平均消費1211.9元,佔其全部收入的65.9%,其中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開支佔總消費支出的79%,是名副其實的`“月光族”。

深圳現在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100元,但要扣除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另外需要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僅有:養老保險10%計110元、勞務工醫療保險8元、工傷保險取中位數1%計11元,合計129元,實際最低工資為1229元。比北京的1824元低32.6%。比上海低11.5%。自2005年起,珠三角的缺工現象日漸突出,工資收入低與生活成本高企,勞務工只能用腳投票,選擇勞動條件更好的長三角地區、京津地區或省內就近擇業。按照我市的產業結構,仍然需要大量的勞動者投身深圳的發展建設,在勞動力競爭的情況下,必須快速提高工資水平。其中對農民工群體影響最大的最低工資標準更是需要大幅度提高。

深圳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勞動者報酬佔GDP的比重為35%左右,不僅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也低於廣州和整個珠三角地區。伴隨著十年來廣東經濟以年均14.5%的高速增長,消費物價指數不斷攀升、房價高企,居民和職工生活成本大幅度提高。過低的工資收入與較高的生活成本形成巨大的反差,珠三角對外來勞務工的吸引力越來越低,企業招工難的現象已經普遍存在。

國際上通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是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按照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修改頒佈的《企業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的確定可採取比例法、居民恩戈爾係數法、比重法等幾種方法,其中比例法即明確規定為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統計表明:2009年深圳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893元,按照以往職工工資增長8.5%左右計算,2010年深圳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應為4224元,按照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0%的最低比例計算,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應不低於1690元。

提案建議,2011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到1600元以上。儘快建立最低工資標準與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關聯的制度,每年出臺最低工資標準應為上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60%。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應提高到1600元】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