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社保> 調解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尺度的關照

調解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尺度的關照

關於調解2015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尺度的關照

台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於調解2015年度企業職工

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尺度的關照

各有關單元:

按照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解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的關照》(浙勞社老〔2004〕10號)、浙江省人民當局《關於同一全省用人單元根基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的關照》(浙政發〔2011〕99號)、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宣佈2014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均勻人為的'關照》(浙人社發〔2015〕62號)檔案精力,團結我區現實環境,現對2014年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尺度作如下調解:

一、繳費人為基數

憑證浙人社發〔2015〕62號檔案劃定,2014年全省在崗職工年均勻人為為48372元。

擴面企業繳費人為基數由地稅部分審定。

非擴面企業申報的職工繳費人為基數低於2014年全省在崗職工均勻人為60%(2419元/月)的,按2419元/月確定;高於2014年全省在崗職工均勻人為300%(12093元/月)的,按12093元/月確定。

二、繳費比例及尺度

繳費比例為22%,箇中:單元繳費比例為14%,個人繳費比例為8%。

擴面企業單元繳費尺度為地稅部分審定的人為總額乘以14%;個人繳費尺度為該職工上年代均勻人為(職工上年代均勻人為低於2419元/月,按2419元/月確定;高於12093元/月,按12093元/月確定)乘以8%。

非擴面企業最低繳費尺度為532.18元/月,箇中:單元承擔338.66元/月,個人承擔193.52元/月;最高繳費尺度為2660.46元/月,箇中:單元承擔1693.02元/月,個人承擔967.44元/月。

此次調解的相干基數執行時刻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台州市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6月26日


【調解度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尺度的關照】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