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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治理養老保險跨省轉移?

怎樣治理養老保險跨省轉移?

國度《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暫行步伐》正式實驗,活動到省外就業職員的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步伐按國度劃定執行,包羅農夫工在內的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全部職員,其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可在跨省就業時伴同轉移。

對付許多網友關於怎樣轉移等細節題目,一樣平常可按下列措施治理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職員在新就業地按劃定成立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和繳費後,由用人單元或參保職員向新參保地社保包辦機構提出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包辦機構在15個事變日內,考核轉移接續申請,對切合本步伐劃定前提的',向參保職員原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地址地的社保包辦機構發出贊成吸取函,並提供相干資訊;對不切合轉移接續前提的,向申請單元或參保職員作出版面聲名。

(三)原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地址地社保包辦機構在接到贊成吸取函的15個事變日內,治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包辦機構在收到參保職員原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地址地社保包辦機構轉移的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和資金後,應在15個事變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環境實時關照用人單元或參保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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