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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上虞區養老保險津貼11月開始申報

紹興市上虞區養老保險津貼11月開始申報

養老保險津貼11月開始申報

剋日,區人社局連繫區財務局出臺虞人社[2014]94號檔案《關於申報2014年度上虞區部門奇蹟單元改制下崗分流職員養老保險津貼的關照》,並提出,部門奇蹟單元改制下崗分流職員養老保險津貼採納“先繳後補”的.方法,每年申報一次,申報時刻為11月份,過時不再受理。

按照檔案精力,我區部門奇蹟單元改制下崗分流職員養老保險津貼享受工具為,紹興市上虞區人民當局專題集會會議紀要[2012]130號和[2013]23號明晰的八家奇蹟改制單元下崗分流並按奇蹟單元養老保險尺度繳費滿12個月的職員。從2013年10月起到2014年9月止為一個繳費年度(往後繳費年度計較依次類推),津貼尺度為1440元∕月,津貼限期為3個月。憑證區當局[2012]130號專題集會會議紀要個人繳費比例三年內暫不提標的劃定,2014年個人繳費比例增進1%,即個人每人每月比2013年多繳60元,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計金額為540元也一併給以津貼,下一繳費年度每月津貼金額憑證現實繳費環境確定。如繳費方法為單元在職繳費和個人機動就業繳費兩種方法同時存在的,津貼金額按實計較。

此次津貼申報措施和所必要提交的資料等仍按上年虞人社[2013]103號檔案執行,即部門奇蹟單元改制下崗分流後以自謀職業情勢繳納奇蹟養老保險的職員,只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本人在建樹銀行或工商銀行開戶的存摺或卡原件及影印件,到區就業打點處事中心一樓大廳4號視窗(鳳山路147號原勞動局內)舉辦申報,填寫《上虞區部門奇蹟單元改制下崗分流職員機動就業養老保險津貼申請表》(一式兩份);部門奇蹟單元改制下崗分流後以單元在職情勢繳納奇蹟養老保險的職員,由今朝地址單元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隨帶申報工具身份證影印件、勞動條約影印件、人為清單(內含申報工具每月社會保險代扣記錄),到區就業打點處事中心一樓大廳視窗舉辦申報,填寫《上虞市吸納部門奇蹟單元改制下崗分流職員養老保險津貼申請表》(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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