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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轉移新政策解讀

養老保險轉移新政策解讀

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照,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務部《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暫行步伐》,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當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團結現實,當真貫徹執行。

步伐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切實保障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職員的正當權益,促進人力資源公道設定和有序活動,擔保參保職員跨省活動並在城鎮就業時根基養老保險相關的順暢轉移接續。

步伐合用於介入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全部職員,包羅農夫工。已經按國度劃定領取根基養老保險報酬的職員,不再轉移根基養老保險相關。

異地轉移12%單元繳費,辦轉移不消處處跑

我國根基養老保險制度實施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團結的模式,用人單元和個人配合繳費。已往,參保職員跨地域轉移接續養老保險相關,只轉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轉單元繳費。從實踐環境看,轉入地要包袱未來發放轉入職員根基養老金的責任,完全不轉單元繳費,恆久付出的資金壓力較大。

綜合思量轉入地與轉出地、當期與久遠的資金均衡相關,步伐劃定,參保職員跨省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特殊,還轉移12%的單元繳費。今朝,大部門地域的單元費率為人為基數的20%,少部門地域低於20%。這樣劃定,單元繳費的大部門隨跨省活動就業轉給了轉入地,減輕了轉入地將來恆久的資金付出壓力;單元繳費的少部門留給轉出地,用於確保當期的根基養老金付出。

假如讓活動就業的參保職員本身來回差異地域治理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手續,費時艱辛。步伐劃定活動就業職員分開原參保地,社保包辦機構要開具同一樣式的`參保繳費憑據;到新就業地參保繳費後,只要提出轉移接續申請,全部手續都由相干兩地社保包辦機構治理。同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還發布了世界縣級以上全部社保包辦機構接洽方法資訊,供相干職員查詢本身的參保繳費和轉移接續資訊。

明晰領取報酬地,農夫工無須再“退保”

步伐憑證“獨一性”原則,依次確定了相干地域的責任,即:參保職員戶籍地址地與最後參保地同等時,在戶籍地址地治理報酬領取手續,享受根基養老保險報酬;當戶籍地址地與最後參保地紛歧致時,假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滿10年,則在最後參保地領取報酬;如在最後參保地參保不滿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滿10年的參保地治理報酬領取手續;各地參保都不滿10年,則在戶籍地址地治理報酬領取手續。這樣有助於消除已往因為地域之間職責不清,個體轉出地和轉入地常有彼此推諉的徵象。總之,讓每一個繳費滿15年以上的參保職員都能在一個處所領到根基養老金。

好比,一個江西的農夫工,先後在福建、廣東、浙江的城鎮就業,參保繳費各5年。當他到達國度法定報酬領取年數時,因為累計繳費年限滿了15年,因此可以按月領取根基養老金。因為他在3地參保都不滿10年,就由他的戶籍地址地江西省認真發放根基養老金,而3地社保機構應按劃定把響應的資金轉到江西省。但假如他在到達領取報酬前提之前,已把戶籍轉到了最後參保地浙江,那麼就由浙江省認真發放根基養老金,其他兩省應按劃定把響應的資金轉到浙江省。

多地參保,養老金計較世界同一

我國城鎮企業職工的根基養老金,包羅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箇中,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必然係數計較,這對活動就業和不變就業的勞動者都是一樣的,只要多繳費,個人賬戶儲存額多,這部門養老金程度就高。對基本養老金的計較,即以本人各年度繳費人為與當地各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為對應計較其繳費人為指數,由此計較出本人指數化繳費人為,再與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為計較出均勻值,作為計發其基本養老金的基數;繳費滿15年發給基數的15%,多繳費1年多發1%。步伐僵持了這一計發步伐,只是進一步明晰了活動就業職員在各參保地的各年度繳費人為要與最後報酬領取地對應的各年度在崗職工均勻人為計較其繳費人為指數。這既擔保了世界政策的同一,又是一種相對輕盈的要領。

對回鄉後不再返城就業的農夫工,步伐劃定的總原則是,其在城鎮參保繳費的記錄和個人賬戶所有有用;假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或以上,在到達國度法定退休年數後,可以同城鎮職工一樣計髮根基養老金;假如沒有滿意劃定前提,也可以把城鎮參保的相干權益記錄和資金轉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總之是不讓他們已有的權益受損。但鑑於新農保制度方才開始試點,有關農夫工養老保險在城鄉下的詳細跟尾政策,國度將另行研究制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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