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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黃石市企業退休人員補發養老金

2014年湖北省黃石市企業退休人員補發養老金

從黃石市人社局獲悉,該市財政部門已將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籌措到位,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1至4月的補發部分將於5月底發放到位。

據悉,此次將對以下條件的退休人員,在普遍上調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對同時符合本條所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具體為: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檔案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對高齡退休人員,2013年12月31日年滿70週歲不滿80週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2013年12月31日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同時,對符合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範圍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黃石市不屬艱苦邊遠地區範圍)。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上調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同時,參加鄉鎮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人員,比照本辦法執行。

據悉,這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10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前9次調整,我省人均待遇從近600元提高到1800元左右。今年的增長幅度為我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10%,人均增長183元。黃石市市本級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增幅將達11.5%左右。

黃石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許衛要求,各負責發放養老金的銀行網點要儘快到各社保機構領取養老金支票,不得扣押資金,確保市本級的14.3萬餘名退休人員在5月底前能領到補發的養老金。

相關知識:

本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的物件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含農場和農業小三場農工)。

本次上調採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對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按退休時間分段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為: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4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4元;對2006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84元。在此基礎上,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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