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社保> 專家淺談養老保險制度

專家淺談養老保險制度

專家淺談2014養老保險制度

我國自上世紀90年代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來,逐步覆蓋了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截至2013年底,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數接近8.2億人。養老保險物件的不斷擴大對制度統一的要求越來越迫切,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成為我國養老保險改革的關鍵問題。

制度統一是更加公平可持續養老保險制度構建的關鍵。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實現公民參保和待遇的公平,促進人群之間收入的分配公平,代際之間養老保險權益的交換公平,以及生命週期不同階段消費需求的負擔公平。同時,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實現養老保險的制度、經濟(財務)、管理與服務可持續。在目前碎片化的養老保險制度背景下,如果不能有效整合各自獨立、多元多軌的制度和服務,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性問題將會日益凸顯。特別是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和養老服務可持續成為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發展過程中的最大難題,這需要進行科學合理地頂層制度設計和具體路徑探究。養老保險的統一性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制度結構的統一。由於我國漸進式的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養老保險服務人群從上世紀90年代的國有企業職工不斷擴大為全體勞動者甚至全體國民,養老保險制度也呈現出多元、多軌的態勢。因此,為實現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當務之急是整合目前的多元、多軌養老保險制度,尋求不同制度養老保險的同構性。

(二)專案類別的統一。制度結構的統一的直接表現是專案類別的統一,在目前我國多元、多軌的養老保險制度中,各制度中的養老保險專案也不盡相同,這種養老保險專案的差異進而形成了養老保險在不同人群中的“有與無”、“多與少”的不公平(如目前的企業年金)。因此,為構建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目前的養老保險改革重點是在細分養老保險專案的基礎上,統一養老保險專案類別,尋求專案結構的一致性。

(三)費基費率的統一與科學化。科學、統一的費基費率設計是更加公平可持續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它不僅影響著同一代人在不同生命週期的養老保險負擔公平與可持續,而且影響著不同地區養老保險參保者(繳費者)的養老保險負擔公平與可持續。由於我國“碎片化”養老保險統籌層次,不同經濟發展區域對國家養老保險費基、費率的執行往往有較大的`差距,越是經濟發達地區,由於統籌基金結餘越多,因而會自行調整養老保險的費基與費率,進而越有利於經濟發展﹔而越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由於統籌基金有限,因而會比較嚴格地執行國家養老保險的費基與費率政策,進而導致企業和個人養老保險負擔過高。因此,為實現更加公平可持續的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改革的關鍵是科學、合理設計養老保險的費基與費率,並在此基礎上實現全國費基與費率的統一。

(四)養老保險待遇的趨同與公平。獲得養老保險待遇是勞動者參加養老保險的根本目的,也是養老保險的本質所在。儘管我國由於按不同人群而建立的多元、多軌的養老保險制度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養老保險待遇的完全統一,但作為具有再分配功能的社會養老保險追求公平是其本質特徵。養老保險待遇的趨同與公平可依參保者的國民身份、區域身份和職業身份相對、漸進的實現。國民身份養老保險待遇的趨同與公平表現為基礎養老保險(中央政策提供)待遇的趨同與一致﹔區域身份養老保險待遇的趨同與公平表現為一定區域內勞動者補差性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趨同與一致﹔職業身份養老保險待遇的趨同與公平表現為相同職業勞動者補充性養老保險待遇的趨同與一致。值得欣慰的是,剛剛頒佈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合併辦法,使農民和城市居民在養老保險待遇上具有了政策上的一致性,這體現了農民這一群體在養老保險中國民待遇的開始實現.


【專家淺談養老保險制度】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