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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保險需理性對待

“以房養老”保險需理性對待

“以房養老”保險需理性對待

6月23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以房養老”反向抵押保險試點指導意見,並公佈自本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四都市開展試點。(6月25日《三湘都會報》)

對許多人來說,“以房養老”照舊個新詞。普通來說,老人與金融機構之間的相關就是“你留下屋子,我為你養老”。

原理看似簡樸,可做起來並不輕易。對付國人來說,贍養怙恃不只是法令任務,並且也是根基倫理,“養兒防老”見識根深蒂固。以是,對付住了一輩子的.衡宇,許多老人情願歸天之後留給後世擔任,也不肯意抵押養老。二來,金融機構付出手段不敷時怎樣擔保養老,成為壓在銀髮老民氣頭的巨石。出格是房地產市場的不確定性,越發剋制了“以房養老”的侷限。

“以房養老”固然難成為養老主流模式,但一個不容忽視的究竟是:今朝,我國60歲及以上晚年生齒逾2.02億,佔總生齒14.9%。云云看來,有關部分在重視增補養老模式的同時,更要著眼於公共養老模式。只有不絕加大居家養老、社群養老的供應,而且勉勵民營養老機構參加到養老市場中來,才氣進步老人的養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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